世界歷史 : 中國法製史 > 承宣佈政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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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承宣佈政使司,官署名。明朝時期直屬中央政府管理的一級行政區,簡稱“布政使司”,民間簡稱“行省”或“省”。
  明初,沿元製,明朝洪武九年,明朝皇帝朱元璋改行中書省為“承宣佈政使司”,明朝中央政府直接管轄的行政區有2個直隸和13個“布政使司”,即合稱15省,清沿置:
  京師(直隸)
  南京(直隸)
  山東承宣佈政使司
  山西承宣佈政使司
  河南承宣佈政使司
  陝西承宣佈政使司
  四川承宣佈政使司
  江西承宣佈政使司
  湖廣承宣佈政使司
  浙江承宣佈政使司
  福建承宣佈政使司
  廣東承宣佈政使司
  廣西承宣佈政使司
  雲南承宣佈政使司
  貴州承宣佈政使司
  備註:在永樂五年至宣德三年,明朝占有今天越南的北部,並設置了交阯承宣佈政使司
  明朝每省機構分置三司:
  左、右承宣佈政使司主管一省民政,分領府州縣,由中央六部統管
  提刑按察使司主一省監察司法刑獄,聽命於刑部、督察院
  都指揮使司主管一省軍戶衛所,聽命於兵部和五軍都督府
  明朝全國地方行政區劃實行省、府、州、縣四級區劃的基本制度,但各省、直隸設置各不相同,有省、府、州、縣四級,省、府、縣或省、州、縣三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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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engxuan Buzhengshisi
  承宣佈政使司
  見都、布、按三司。
包含詞
湖廣承宣佈政使司浙江承宣佈政使司河南承宣佈政使司
廣東承宣佈政使司山東承宣佈政使司四川承宣佈政使司
江西承宣佈政使司山西承宣佈政使司陝西承宣佈政使司
廣西承宣佈政使司福建承宣佈政使司雲南承宣佈政使司
貴州承宣佈政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