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郭建 Guo Jian 在中國古代,帝王與法的關係最簡單明了的表示就是“王法”。因此,在封建社會,無論是帝王還是官吏,所執之法均為“王法”。本書所說的法官,和現代漢語中及現代審判制度中主持審判的“法官”官職是兩回事。在中國古代,很難從官僚階層中劃分出一個法官集團。但是,當法官,又確實是中國古代官員的主要職責。尤其是各級地方官員,審判事務一直是他們最重要的職責。甚至可以說,中國古代官員的特性,在很大程度上是充當法官角色的時候顯示出來的。在傳統戲麯、小說裏的官員角色,一般都是以他們的審判事務來出場的,公案戲、清官戲直到今天仍然盛演不衰,以至於在一般百姓的心目中,官員就是坐大堂、判案件的法官。本書試圖通過講述三十一位有個性的法官與二十二位帝王圍繞執法而發生的故事,反映中國古代社會的一個側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