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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地震局簡介
  成都市地震局是市政府授權,負責全市地震和防震減災行政和行業管理的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該工作機構於1976年上半年開始組建,1977年正式成立成都市地震辦公室,1979年改為成都市地震局。潘子全同志為現任局黨組書記、局長。
  目前在全市範圍內,都江堰市、邛崍市、彭州市、大邑縣、蒲江縣設有正式的防震減災工作機構,負責所在行政區域內的防震減災工作。其餘區(市)縣防震減災工作由各區(市)縣建管局或科技局負責管理。成都市還成立了由市級27個有關部門組成的市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地震局。
    成都市地震局主要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人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及國傢相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性規章,進行防震減災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負責全市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負責全市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落實成都市遙測地震臺網和數字化前兆臺網及信息網絡的建設、完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工作;開展全市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有關法律知識及地震科技知識;指導區(市)縣防震減災工作和地震監測站、宣傳點及地震宏觀員信息網絡工作;組織開展地震群測群防。
   成都市地震局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
  負責全局的綜合協調和政務管理、目標管理、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國有資産管理工作,承擔人事勞資、財務、紀檢監察、檔案、保密、信訪、政務督辦、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後勤服務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監測預報處
  負責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地震應急、震害防禦和地震災害評估工作;根據震害預測結果編製防震減災規劃,健全震害預防體係,配合有關部門製定震後救助和重建規劃;負責地震預報、地震應急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地震監測儀器和設施的管理、維護、標定及地震觀測環境保護工作;負責全市地震科研、科技成果的管理和科技圖書資料工作。
  (三)抗震設防管理處
  負責全市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及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審查認證和任務登記;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的防災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確定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業務培訓;負責成都市地震安全性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政策法規處(挂執法隊牌子)
  負責防震減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實施細則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局性文件、地震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要點和總結的草擬工作;負責地震行政執法和地震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負責地震行政復議、地震行政訴訟和地震行政賠償工作;負責管理全市防震減災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執法隊伍培訓、年審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普法及法紀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