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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律呂
  成體係的“律”,各有一定音高標準與相應律名,在
  中國古代樂律學中統稱“律呂”。“律呂之學”即律學,
  亦即對成體係的“律”所作的研究。
  “律”指的是規律性的、成體係的標準音高。《國
  語·周語下》伶州鳩論律:“律,所以立均出度也。”
  “立均”,確定音階中各音的位置(並以標準音階首音
  所應律名作為均名);“出度”,提出相應各律振動體
  的長度標準。成體係的、互有規律聯繫的“律”纔可以
  稱為“律呂”。
  中國傳統音樂實踐中所應用的各種律製當以純律為
  最早;理論計算則以三分損益律最先出。西周編鐘銘文
  中已經出現三分損益律名“妥賓”(即蕤賓)、“無□”
  (即無射)等。“律呂”的語源出於三分損益律的六律、
  六呂。它在“伶州鳩論律”一文中是作為十二律的總稱
  出現的。州鳩按十二律次序分單數、雙數排列,後世把
  其中單數各律稱為六陽律;雙數各律稱為六陰呂(伶州
  鳩稱為“六間”)。如圖:
  “律呂”的有關名詞及解釋如下:
  十二律 六律六呂的總稱。以黃鐘為首,按半音關
  係從低嚮高排列。十二律名,本義已不可考。先秦文獻
  中州鳩所作解釋,出於禮樂思想的道德規範,未曾論及
  本源;後世因之而穿鑿附會者無一可取。十二律的絶對
  音高,因歷代黃鐘律音高標準之不同而隨之上下。對不
  同律製而言,上列十二律名的精確音高關係一般僅指三
  分損益關係的前十二律,稱為十二正律。有時,亦用作
  兼含變律在內的“律位”名稱(見宮調、琴律)。
  六律 伶州鳩論律中,僅稱單數各律為“六”。“六
  律”始見於漢代出現的《周禮·春官》。其他先秦典籍
  中如《國語》史伯論樂中所記西周末六律概念,《左傳》
  昭公二十年、昭公二十五年論五聲,皆可解釋為六聲音
  階,而非六個陽律的涵義。
  六呂、六間 州鳩稱為六間之雙數各律,漢以後稱
  為六呂。先秦《曾侯乙磬銘》稱為“間音”者另有涵義,
  指音(即變音)而不指律。但其“間”字本義仍與“六
  間”無異,六呂即六律之間的律。
  六同 原出《周禮·春官》“典同”:“掌六律六
  同之和。”一說“同”字即“間”字誤刻,六同即六間。
  一說“同”字即“銅”,指銅質律管而言。清代紀大奎
  則以為“六同”屬於另一黃鐘音高係統(實即變律),六
  同並非六呂。
  總論律呂,狹義概念僅指三分損益律的十二正律,對
  陰陽之分可棄其迷信附會之說而理解為單、雙數概念。
  義之律呂兼含變律(包括其他律製與復合律製),“律”
  之成體係者概稱“律呂”。
百科辭典
  l□l□
  律呂
    成體係的“律”,各有一定音高標準與相應律名,在中國古代樂律學中統稱“律呂”。“律呂之學”即律學,亦即對成體係的“律”所作的研究。
    “律”指的是規律性的、成體係的標準音高。《國語·周語下》伶州鳩論律:“律,所以立均出度也。”“立均”,確定音階中各音的位置(並以標準音階首音所應律名作為均名);“出度”,提出相應各律振動體的長度標準。成體係的、互有規律聯繫的“律”纔可以稱為“律呂”。
    中國傳統音樂實踐中所應用的各種律製當以純律為最早;理論計算則以三分損益律最先出。西周編鐘銘文中已經出現三分損益律名“妥賓”(即蕤賓)、“無□”(即無射)等。“律呂”的語源出於三分損益律的六律、六呂。它在“伶州鳩論律”一文中是作為十二律的總稱出現的。州鳩按十二律次序分單數、雙數排列,後世把其中單數各律稱為六陽律;雙數各律稱為六陰呂(伶州鳩稱為“六間”)。如圖:
    “律呂”的有關名詞及解釋如下:
    十二律 六律六呂的總稱。以黃鐘為首,按半音關係從低嚮高排列。十二律名,本義已不可考。先秦文獻中州鳩所作解釋,出於禮樂思想的道德規範,未曾論及本源;後世因之而穿鑿附會者無一可取。十二律的絶對音高,因歷代黃鐘律音高標準之不同而隨之上下。對不同律製而言,上列十二律名的精確音高關係一般僅指三分損益關係的前十二律,稱為十二正律。有時,亦用作兼含變律在內的“律位”名稱(見宮調、琴律)。
    六律 伶州鳩論律中,僅稱單數各律為“六”。“六律”始見於漢代出現的《周禮·春官》。其他先秦典籍中如《國語》史伯論樂中所記西周末六律概念,《左傳》昭公二十年、昭公二十五年論五聲,皆可解釋為六聲音階,而非六個陽律的涵義。
    六呂、六間 州鳩稱為六間之雙數各律,漢以後稱為六呂。先秦《曾侯乙磬銘》稱為“間音”者另有涵義,指音(即變音)而不指律。但其“間”字本義仍與“六間”無異,六呂即六律之間的律。
    六同 原出《周禮·春官》“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一說“同”字即“間”字誤刻,六同即六間。一說“同”字即“銅”,指銅質律管而言。清代紀大奎則以為“六同”屬於另一黃鐘音高係統(實即變律),六同並非六呂。
    總論律呂,狹義概念僅指三分損益律的十二正律,對陰陽之分可棄其迷信附會之說而理解為單、雙數概念。廣義之律呂兼含變律(包括其他律製與復合律製),“律”之成體係者概稱“律呂”。
     (黃翔鵬)
    
英文解釋
  1. n.:  a series of 12 standard bamboo tuning pitch-pipes used in ancient Chinese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