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慈善總會於1997年6月已經註册登記,創始基金合共達3000萬元,於2004年7月16日正式成立。
英文全稱:GuangDong Charity Federation
英文縮寫:GDCF
官方網站:www.gdcf.org.cn
廣東省慈善總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以及有關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規定依法登記成立,為民間非營利性社團組織,社會團體法人,由熱心慈善事業的社會各界人士、企事業單位及有關團體自願參加的全省性社會團體,具有指導和協調全省各地慈善機構,與國外、境外慈善組織進行廣泛交流與合作的職能。
廣東省慈善總會的宗旨是:以人為本、慈善為懷、扶貧濟睏、救孤助殘、賑災救援、抗擊疫情、助學興教、社會公益;遵守國傢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發展慈善事業服務。其基本任務是:動員社會力量,募集慈善資金,按照本會宗旨和捐贈者意願,興辦和資助各項社會慈善公益事業;組織熱心慈善事業的志願者隊伍,開展扶老、恤孤、助殘、救難等各種慈善救助活動;廣泛開展國際間慈善事業的交流與合作。
廣東省慈善總會將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堅持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籌集資金;按照“立足民政,面嚮社會”,“突出特色,雪中送炭”的方針,逐步推出有關扶老、恤孤、助殘、賑災、救難等具體專案,定嚮募集專項資金;籌畫一些面嚮社會的義演、義賣、義展募集活動,逐步建立一支慈善募捐義工隊伍;開展國內外慈善交流,學習藉鑒他人的經驗。慈善資金的使用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使捐助者清楚資金去嚮,瞭解救助成效。設立慈善資金獨立帳戶,按照財會制度嚴格管理,接受社會各界和審計部門的監督,保證所捐贈的慈善資金用於社會慈善事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