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鄉縣位於河北省南部。東與廣宗縣交界,西與南和、任縣接壤,南與邯鄲地區雞澤、麯周、邱縣毗鄰,北與巨鹿縣相連。面積 406平方公裏。縣人民政府駐豐州鎮(原名:乞村鎮),距省會石傢莊117.6公裏。
平鄉縣始置於西漢,對其名之由來,近人陳鐵卿撰《河北省縣名考原》釋雲清人“錢玷曰:‘劉嚮列仙傳:木羽,鉅鹿南和平鄉人,是其先為鄉’,蓋平本鄉名,後以鄉為縣,遂並鄉字存之耳”。此說不無道理,古代的縣常有因治於某鄉某城邑,便以此為縣名,諸如河北省柏鄉、臨城、武邑等縣均是。
平鄉縣境城,在春秋時為晉國屬地。戰國時為趙轄地。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秦滅趙,始於此地置鉅鹿郡和鉅鹿縣,郡、縣皆治於今縣城西南平鄉。西漢時仍為鉅鹿縣,並在今縣西南部始置平鄉縣(故城在今縣城乞村西南大老營),兩縣皆屬鉅鹿郡,郡仍治鉅鹿縣,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析鉅鹿郡增置廣平郡,平鄉縣改屬廣平郡,鉅鹿縣仍屬鉅鹿郡,徵和二年(公元前91年)廣平郡更封為平幹國,平鄉縣仍屬之,五鳳二年(公元前56年)復為廣平郡,仍轄平鄉縣,建平三年(公元前4年)廣平郡封為廣平國,平鄉縣仍屬之。東漢初,鉅鹿縣仍屬鉅鹿郡,且為郡治,平鄉縣仍屬廣平國,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平鄉縣還隸鉅鹿郡。三國魏黃初七年(公元226年)鉅鹿郡更封為鉅鹿國,仍轄鉅鹿、平鄉二縣,太和六年(公元232年)復為鉅鹿郡,鉅鹿、平鄉兩縣仍屬之。晉初,鉅鹿縣屬鉅鹿國,平鄉縣改隸趙國,後廢平鄉縣。北魏時,鉅鹿縣始徙至原治東三十裏處,景明二年(公元501年)於鉅鹿故城(即今縣城西南平鄉村)復置平鄉縣,屬廣平郡。北齊時又省平鄉縣。隋代,開皇三年(公元583年)罷廣平郡,平鄉縣改屬洺州,十六年更隸邢州,大業初年,青山縣省入平鄉縣,三年(公元607年)罷州為襄國郡,仍轄平鄉縣。唐武德元年(公元618年)置封州,治、轄平鄉縣,四年廢封州,平鄉縣改屬邢州,天寶元年(公元742年)罷州改為鉅鹿郡,仍轄平鄉縣,至德二年(公元757年)罷郡復為邢州,平鄉縣仍屬之。五代時期,平鄉縣仍隸邢州。宋代,熙寧六年(公元1073年)平鄉縣省入鉅鹿縣,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復析置平鄉縣,依然屬邢州,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升邢州為信德府,仍轄平鄉縣。金代,天會七年(公元1129年)降信德府復為邢州。元代,憲宗五年(公元1255年)析平鄉縣增置廣宗縣。中統三年(公元1262年)升邢州為順德府,平鄉縣仍屬之,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省廣宗縣並入平鄉縣,不久便復置,同年,順德府改為順德路,仍轄平鄉縣。明初,平鄉縣屬京師順德府,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廣宗縣又省入平鄉、鉅鹿二縣,十三年復置廣宗縣。清代,平鄉縣屬直隸省順德府。
民國二年(1913年)平鄉縣屬直隸省冀南道,三年冀南道改名大名道,平鄉縣仍屬之,十七年(1928年)始直屬河北省,二十六年屬河北省第十三督察區,
1937年7月,抗日戰爭爆發後,遂於1938年建立平鄉縣抗日民主政府,屬冀南區。1941年8月,晉冀魯豫邊區政府成立。平鄉縣遂屬邊區所轄冀南區十一專區。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平鄉縣屬冀南區四專區,同年,將縣城遷至乞村。1948年9月,華北人民政府成立後,平鄉縣遂隸華北行政區冀南區四專區。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後,平鄉縣遂劃歸河北省邢臺專區。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平鄉縣仍屬河北省邢臺專區。1958年4月 28日,撤銷邢臺專區,平鄉縣改屬邯鄲專區,同年12月20日,撤銷平鄉縣並入巨鹿縣。1961年7月9日,拆巨鹿縣復置廣宗縣時,將原平鄉縣地並入廣宗縣。1962年3月27日,拆廣宗縣復置平鄉縣,還屬邢臺專區(1961年復置)。1970年邢臺專區改稱邢臺地區,平鄉縣仍屬之。1993年7月,邢臺地區與邢臺市合併,改稱邢臺市管轄
平鄉縣自行車産業發展多年,出口額占邢臺市地區1/3以上,但總體仍為一個農業縣,多年來一直沒有發展特色農業,仍是以傳統的小麥、玉米為主,究其原因,即是沒有組織和整體規劃,缺少統一的思想,如能有政府部門部署和帶動,聯繫好銷路,選擇好的開發項目,必能帶來平鄉的飛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