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標準:預計未來一周綜合氣象幹旱指數達到特旱(氣象幹旱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縣(區)有60%以上的農作物受旱。
防禦指南:
1.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防禦幹旱的應急和救災工作;
2.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啓動遠距離調水等應急供水方案,采取提外水、打深井、車載送水等多種手段,確保城鄉居民生活和牲畜飲水;
3.限時或者限量供應城鎮居民生活用水,縮小或者階段性停止農業灌溉供水;
4.嚴禁非生産性高耗水及服務業用水,暫停排放工業污水;
5.氣象部門適時加大人工增雨作業力度。 | | 預計未來一周綜合氣象幹旱指數達到特旱(氣象幹旱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縣(區)有60%以上的農作物受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