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 > 少年級運動員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者,可申請授予少年級運動員稱號。
  (一)凡代表省轄市、專區、直轄市的區參加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足球比賽的少年運動員。
  (二)一個少年隊,在一個年度中,參加過二十場正式比賽的運動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