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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時代推恩臣下﹐將官爵授予其父母 The feudal era of Extending his courtiers, to give their parents official post |
| 封建時代推恩臣下,將官爵授予其父母。父母存者稱封,死者稱贈。封贈之,起於 晉 與 南朝 宋 ,至 唐 始備。最初僅及於父母, 唐 末 五代 以,始上追曾祖、祖、父母三代,往往以子孫的官位為贈。 宋 洪邁 《容齋四筆·宰相贈本生父母官》:“封贈先世,自 晉 宋 以來有之,迨 唐 始備。然率不過一代,其恩延及祖廟者絶鮮,亦未嘗至極品…… 唐 末 王季 ,宰輔貴臣,始追榮三代,國朝因之。” 清 趙翼 《陔餘叢考·封贈》:“ 元 許有壬 言:今,封贈祖父母,降於父母一等。則 元 時封贈先世,亦尚有差別。本朝令甲,一二品封三代,三品以下封二代,六品以下封一代,皆用其本身官秩,許以本身封典贈其祖。則例封一代者,實亦得封二代。” |
泛指一般的封號 The title refers to the general |
| 泛指一般的封號。 魯迅 《花邊文學·正是時候》:“ 關嶽 ,是 清朝 屢經封贈的神明,被 民 元革命所閑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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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赠
封贈
皇帝賜予官員父母、神先與妻室以爵位名號,存者稱封,已死稱贈。封贈先世,起自晉、宋,大抵封贈一代,極少延及祖父,亦未嘗至作品,唐末以,宰相貴臣方追贈三代。
明、清文武官員一品封贈三代,二、三品封贈二代,四品至七品封贈一代,八、九品封本峰,亦按不同品級封贈其妻以不同名號,一般在有慶典時封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