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 法學 : 航運 > 大副收據
目錄
No. 1
  大副收據是指在海運中,貨物裝船後,由船長或大副簽發的收貨單。
  收貨單是船公司簽發給托運人的表明貨物已裝船的臨時收據。托運人憑收貨單嚮外輪代理公司交付運費並換取正本提單。收貨單上如有大副批註,則在換取提單時,將該項大副批註轉註到提單上。
No. 2
  大副收據 mate’s receipt
  又稱收貨單,指當托運人將準備裝船的貨物送到碼頭,並由承運人或其辦理運輸的代理人收訖備運,該承運人或其代理人主要是船上大副根據裝載貨物的實際情況嚮托運人簽發的一種單證。
  大副收據確認收到貨物並記載貨物的數量和狀況,而且也可能記載托運人或貨主的名稱。由於大副收據是簽發提單的重要依據,而且依照法律規定,承運人從貨物裝上船時起即承擔對貨物的責任,所以在裝貨的過程中,大副必須將貨物的實際情況與裝貨單的記載進行細緻核對。衹有大副收據的收受人或占有人,纔有權要求將提單簽發給他。大副收據在一般情況下並不是已裝船貨物的物權憑證,不可以嚮第三人轉讓或為第三人創造針對承運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