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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稱惰民。 紹興 也叫“樂戶”。 元 滅 南宋 ,將俘虜和罪犯集中於 紹興 等地,稱之為“怯憐戶”; 明 編戶籍,統稱為“丐戶”,或為世“墮民”來源之一。又相傳 宋 將 焦光瓚 率部降 金 , 宋 人引以為恥,乃貶其部卒之籍,稱為“墮民”。或謂指 明 初 張士誠 、 方國珍 的部屬。數百年來被視為“賤民”的一種,不許與一般平民通婚,不許應科舉,多任婚喪喜慶的雜役等事。 清 雍正 時削籍,與平民同列。但與其他居民的界綫,解放高才口才奴才蠢才天才人才之才英才多才賢才群才唯才幹才詩才降才五才乏才文才懷才奇才才能才路才力才高才伐才格才望才理才思才郎才哲才智才雄才英才情才分才略才貌才人才子才疏完全消失。 明 徐渭 《會稽縣志諸論·風俗論》:“丐以戶稱,不知其所始,相傳為 宋 罪俘之遺,故擯之,名‘墮民’。” 唐弢 《推背集·墮民》:“ 浙 東有一種被人輕視的民族,他們的聲音笑貌,完全和當地居民一樣;可是兩者中間,卻深深地隔着一條鴻溝。他們叫做墮民……七百年來,他們就在悲苦和被人輕的環境下過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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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民又稱“怯鄰戶”,明代稱“丐戶”,世稱為“墮民”。在紹興亦稱“丐戶”或“樂戶”。元明清時,浙江境內受歧視的一部分平民。數百年來,被視為“賤民”之一種,不得與一般平民削籍和通婚,與平民同列。墮民亦不許應科舉,多任婚喪喜慶雜役等事。
墮民雖與一般平民毗鄰相處,然習俗殊異,地位低下,一直在悲苦和被人輕的環境下度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墮民獲得新生,與一般居民的界綫完全消失,地位完全平等 。
明代瀋德符《敝帚軒剩語.丐戶》:“今浙江有丐戶者,俗名大貧,其人非丐,亦非必貧也。或云本名惰民,訛為此稱。其人在巷間,任猥下雜役,主辦吉兇及牙儈之屬,其妻入大為櫛工,及婚姻事執保監諸職,如吳所謂伴婆者......男不許讀書,女不許纏足,自相配偶,不與良民通婚姻。即積鏹巨富,禁不得納貲為官吏。”《清稗類鈔.奴婢類.喜婆》:“紹興有墮民巷者,居方,男為樂戶,女為喜婆。齊民婚姻,則其男歌唱,其婦扶持新娘梳妝拜謁,立侍房闥如婢,新娘就寢始出,謂之喜婆,能迎人意,各遂其歡。服役之有常主,如田之有佃,得自相頂替,彼此買賣,皆有契券。婚嫁、祭祀外,常時則以說媒、售衣錦為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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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
墮民起源,衆說紛紜。大致有下列九說:
一、《越言釋·惰貧》所云,越王句踐時,“簡國中之寡婦淫泆者,則皆輸山上,壯士憂愁者,令遊山下,以適其意。此其所孕育皆出於野,其勢自不得與齊民齒,或者支流蔓延”,遂成墮民。
二、秦末,項羽於楚漢爭霸中兵敗身死,部誓不臣漢,劉邦撫之不降,殺之不忍,將其貶為墮民。
三、唐玄宗精通音律,酷愛彈唱、歌舞,不理朝政,沉湎聲色。“安史之亂”,宮廷樂師輩以樂而忘憂罪,遣為“墮樂”,遭貶斥流落紹興等地,以“度麯”度日,人稱“度民”, 貶稱“墮民”。
四、南宋初,金兵大舉南侵,宋將焦光瓚率部不戰而降。金兵既退,焦部為時人所不齒,被貶為墮民。明太祖元璋定戶籍,編其為“丐”,住於巷。
五、元滅宋,將其罪俘遣送至江浙一帶,貶為墮民。
六、《洪武四年禁止再呼墮民銅碑》:“元主登基,大臣張洪出奏詔聘宋臣。有宋朝總謝枋得隱居溫州,出辭本不受職。本曰:‘貶我牛者,牛而應之;貶我犬者,犬而應之;貶我遊墮民者,墮民應之。’元主見本,竜顔大怒,貶墮民。”
七、元璋滅元,將蒙古貴族貶為墮民。
八、明初,元璋戰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等,因其部屬甚衆,誅不誅,遂下令貶為墮民。
九、明永樂皇帝棣將其政敵貶為墮民。
根墮民自述、史籍記載以及民俗學者考證,多以為墮民起源於南宋,即上述第四說。如明代徐渭與瀋德符均認為墮民“相傳為宋罪俘之遺,自云宋將焦光瓚部屬,因叛宋投金,故被斥。”明末清初顧炎武:浙江紹興府有一種人謂之惰民,世為賤業,不敢與齊民齒,其先是宋將焦光瓚部麯,以叛宋投金被斥。
分佈
墮民足跡所及,遍及東南諸省,然泰半定居於以下浙江諸縣:
1.紹興,2.寧波,3.上虞,4.蕭山,5.長興,6.東陽,7.慈溪,8.奉化,
9.鎮海,10.象山,11.溫嶺,12.樂清,13.義烏,14.諸暨,15.定海。
抗戰以前浙省統計,在寧波有1106人,上虞3295人,慈溪2210人,奉化2000人,鎮海1316人,定海6650人,余姚383人,溫嶺2112人,義烏1874人,東陽2864人,象山385人,全數約近兩萬人左右。這以外,在墮民的最大居留地——紹興,全縣墮民總人口當在3萬人左右。舊時,墮民聚居一隅,不與一般平民雜處,不得從聚居處遷出。
紹興城內墮民恆集居街,即三埭街。在狹小不平的街道上,有百余家墮民開張的商店。三埭街又稱“墮民街”,從南首新橋以北起,到斜橋直街一帶,以月池坊口為止,自西到東共有三條狹小的街衢。靠北首月池坊口為永福街,中為唐王街,南稱學士街,這是墮民的城府之地,住着約莫七八百戶、5000以上被人蔑視的人。
在紹興城外的墮民則多廟居野處,偏門外的牛角灣到止水巷前,昌安門外的念一堡,東關區的中天花,臯埠區的玉帶橋,馬山的夾村,門的榆林,湯浦區的寺山,南池區的霧露橋,渚區的九橋,柯橋區的蔡堰,嘯唫鎮的韓浜,安昌區的彭漊,長壽寺東的七市村,齊賢鄉的洋石岸等地,全是墮民住居的所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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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時,墮民不得入四民(即士、農、工、商)之列,故四民均可直呼墮民之名。墮民統稱四民為“大百姓”。四民賤呼墮民為“惰民”、“惰貧”、“怯鄰戶”、“樂戶”、“丐戶”、“大貧”、“小百姓”、“轎夫”、“轎頭儂”、“欄公”等,而墮民對四民則必用尊稱:對男性,稱年長者“相公”、有職位者“老爺”、年輕者“少爺”、小孩“官官”,稱新郎為“駙馬老爺”;對女性,則稱“太太”、“奶奶”、“小姐”之類。新昌儒嶴、山一帶,墮民對其他平民不分男女老幼均稱“娘”,詩云故云註云又云傳云解云所云子云或云人云亦云王云鄭云書云而云句云皆云自云下云不云一云經云云云云之云道墮民得以生存,全靠“大百姓”“養 活”,“娘”、“養”音近,遂訛為“娘”。
墮民的信仰與一般平民相仿,以信佛為主,所不同者為一概崇拜唐明皇。唐明皇首倡梨園,舊時伶人奉為祖師。演戲為墮民職業,故尊稱之為“老郎菩薩”,於紹興三埭街建廟,“供唐明皇於中,號老郎廟”(清《越中雜識》)。多於居住處置唐明皇塑像或畫像,有演戲時禮其雕像之俗。
墮民服飾與一般平民有所不同,男人頭戴狗頭帽,裙以橫,不着長衫;如以演戲為業,則前半頭剃光。男子於嚴寒之日,身着棉袍,腳上亦少穿襪,故有“赤腳墮民”之稱。婦女蓄長約八寸之大束頭髮,輓成高髻,插如意簪,此發達型俗稱“老嫚頭”;身穿黑色背心,俗稱尼衣,下着黑色襇裙,忌用紅綫;若出門,定輓方底有蓋圓竹籃,俗稱“老嫚籃”。食料除糙米外,番薯、玉蜀黍,亦為主要食糧。在他們自成一統的住區內,全是歪斜破損不堪的竹籬茅,淨的屋子難得見到,走過三埭街時,會有一股腐敗的氣味襲來,屋旁多是茅厠,因為糞便是他們靠着生活的一種資源啊!紹興城區三埭街以外的墮民大部是住在廟堂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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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民與一般平民幾乎不共職業,正如魯迅所云:“男人們是收舊貨,賣雞毛,捉青蛙,做戲;女的則每逢過年過節,到她所認為主人的鄰里里程去道喜,有慶吊事情就幫忙。”此等職業舊時視為“賤業”,大致有如下類:
做飴糖 墮民以碎米、潮米或玉米等為原料,成飴糖,俗稱“墮民糖”。墮民用此糖兌換廢舊物品,整理加工出售以取薄利;或於糖中摻入芝麻、花生仁、玫瑰等,加工成“旗桿糖”之類的食品,每逢四時八節送主為賀,以換取賞錢。舊時紹興農臘月祭竈之飴糖,即多為墮民所贈。
紮“閣富” 墮民以竹枝、彩紙紮形似小花轎的“閣富”,於舊年底前分送主,備作廿三夜祭送竈神之用,以此求取主賞賚。
挑換糖擔 墮民從事商販業的主要形式為挑換糖擔,俗稱從此業之墮民為“小貨佬”。每當農閑時節,墮民即肩挑貨郎擔,手搖“的篤鼓”,以價格低廉的針綫、火柴、鈕扣、玩具等,下村沿門叫賣。又以自飴糖人換取廢舊物品,故稱換糖擔。所收廢、舊物品大致為:
禽毛、豬毛。雞、鴨、鵝羽毛,經翻曬、選擇、整理,轉賣給學家全家家庭家乡作床墊等原料,或加工成雞毛撣帚出售;豬毛,一部分成刷出售,一部分轉賣給農作基肥。
頭髮。頭髮按長短歸堆,長者用以作演戲用假、假辮、假鬍須及水鄉農民、漁夫、船工鼕日穿用之襪;短者轉售給農作壅田基肥。
舊棕。破簑衣、破棕綳等廢舊棕品,經清理、加工成棕繩、棕墊及棕綳等出售。
破。廢舊料,經蒸、洗、漂、曬,整理打包,論斤出售;或用以打箔,作鞋襯墊;或用來紮拖帚;或銷售至滬杭等地學家全家家庭家乡作揩機及造紙原料等。
舊棉花胎。廢舊棉花胎經漂洗、曬燥、彈,加工成棉花胎(俗稱“還魂花”)出售;亦有不經加工,直接打包售至滬杭一帶學家全家家庭家乡作造紙原料等。
擡轎 不少男性墮民充當轎夫,以擡轎為主要職業。因而,新昌人稱墮民為“轎夫”,諸暨人稱墮民為“轎佬”。
理 舊時,視理為賤業,從事此業者,人呼之為“剃頭佬”。上虞、嵊縣、新昌等地的剃頭佬,除部分來自天台外,大多當地墮民。女性墮民則兼為婦女“開”和修。
配豬 養公豬為農母豬配,舊時視為低賤行當。新昌不少墮民從事此業,這類墮民被貶稱為“欄公”。
抲田雞 在紹興等地,亦有墮民以田雞出售維持生計者。田雞即青蛙,益,民間奉為“護公大將”,視田雞為“罪過”。墮民以此業掙錢,深受鄙視。
演戲 紹興墮民以演戲為業者甚衆,所演多為“紹興大班戲”(稱“紹劇”)。墮民家庭出身而負盛名的演員有小花臉王茂源、小生阿林、老生彭生(藝名筱昌順)、花旦林玉麟以及以演《孫悟空三打白骨精》著名於世的章宗義(藝名為六齡童)等等 。
20年代,為紹劇全盛時期,以演戲為業的墮民占演員總數20%左右,“自名角至雜差,總計共四五人左右”。墮民除舞臺演出外,尚有一種“坐唱班”,每班至少6人,以應邀至主坐堂清唱為主。30年代前,紹興三埭街即有“榮華堂”、“慶堂”、“全福堂”等20多班坐唱班。大戶人遇有紅白喜事,多雇其坐唱。
貼“年簽”與跳“竈王” 舊時春節期間,墮民分批在民居大門逐一粘貼“上上大吉”、“招財進寶”等“年簽”,或送“春牛圖”,或送“竈神像”,或裝扮成竈公竈婆,於門庭外謳順流、唱贊詞,以博主歡心。此舉實為乞討,墮民身背袋或肩挑籮擔,主即以年糕、粽子之類投入其中,以為賞賜。
老嫚及其職業 女性墮民婚前稱“鰻綫”(鰻與嫚諧音,鰻綫即小鰻),婚則稱老嫚或喜婆。舊時,每戶人均有固定的老嫚走動,老嫚視主所給之賞賜為産業,稱之為“當年田”。老嫚去世,由其媳繼承,代代相傳。非至極窮,絶不與舊主人斷絶關係而將走動權出賣與其他老嫚。轉賣走動權可不必得主同意,但轉讓雙方立契。轉讓價格視主貧富、人口多少等商定,每戶大洋數十元至百元不等。
老嫚於四時八節及主娶媳嫁女、彌月得周、建房遷居、壽誕喪葬時,均上門服務,此討取賞賜。老嫚至主,必說吉語,俗稱“多嘴老嫚”。如見小主人,便:“小少爺,吃我的旗桿糖,將來讀書趕考當個狀元郎!”見老年婦女,則謂:“太太,你福氣真好,篤定有一百歲好活!”如主人經商,多:“少爺,祝你財賺元寶!”對女主人,常謂:“姑奶奶,祝你來年添個小寶寶!”即使對小姑娘,老嫚亦會贊曰:“小姐長得越快越好看,將來嫁個如意郎,我好陪儂進洞房!”墮民善以多手段主索取財物,故紹興有“墮民打抽”之俗諺,寓有死要硬索之意。如主人無端命老嫚勿上門, 則老嫚視為奇恥大辱。魯迅晚年感慨道:“就是為一點點犒賞,不但安於做奴才,而且還要做更泛的奴才,還得出錢去買做奴才的權利,這是墮民以外的自由人所萬想不到的罷。”儘管“多嘴老嫚”遭人輕視,但紹俗卻以路遇老嫚為吉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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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民來備受歧視與奴役。早在宋時即為人所輕,元、明、清時被列入“丐籍”;其所從事之職業,均被貶稱為“賤業”;平民視墮民為“賤人”,墮民之舉止行動,一概侮之為“賤相”。凡涉及墮民之語言均帶貶義,如“墮民那兒子”,諷喻不長進,沒出息;“坐廊下頭的”,意指低人一等,另眼看待;“濫眼墮民嫂,看見(東西)樣樣要”,諷喻硬討坐索之無賴相。
舊時,墮民地位低下尚現於以下方面:
居住。墮民世世代代自相聚居,其住宅較一般平民“檐低三尺”。平民雖賤至苦力,亦不願意與墮民為鄰。如村中僅一二戶墮民,往往居於祠堂邊披屋,以便村人隨叫隨到。墮民對出身諱莫如深,多不自道聚居之處。
禮儀。墮民見平民恭敬有加,而平民見相識墮民多不與之為禮,更不屑同坐。墮民因壽慶、婚嫁等出入主,僅允於廊下、檐下、竈間等處休憩,不能擅自登堂。
婚姻。墮民自相婚配,不與平民通婚。平民如與墮民聯姻,則親友與街坊鄰里均視作奇恥大辱,拒絶往來。
教育。墮民子弟無緣進入私塾或學堂。學生拒與墮民子弟為伍,故天賦聰穎之墮民子弟亦為學界所不容。墮民因無處接受教育,絶大多數為文盲。
科舉。墮民不得赴考求官,即使稍有資産,亦不能捐資納官,故墮民無為官從政者。
治安。凡生盜竊、搶劫案件,皂役、地保、警察、保甲長均無需履行當局頒之法令,可至墮民聚居區任意查抄或抓捕,墮民人身、財産較一般平民更無保障。
習俗。主舉筵之殘羹剩菜俗稱“阿?”,例歸墮民,而墮民則必以所得阿 ?其祖先。送竈,平民皆於十二月廿三夜舉行,唯墮民必於廿四夜。上墳,平民例於清明當天,或清明前數日,墮民則在雨以。
舊時,墮民一直生活於社會底層。多數墮民自認命苦,忍受壓榨與奴役。亦有不少墮民為自身解放與自由,進行反抗與爭。為改變墮民地位與處境,一些有識之士為此奔走呼號。明、清兩朝與國民政府亦曾頒旨文,試圖消除對墮民之歧視,如明洪武四年(1371),元璋頒詔禁止再呼墮民;清雍正元年(1723),寧紹道奉禮部削籍之文,通飭各縣削除墮民丐籍;乾隆二十年(1755),紹興府重申雍正元年旨意,曉示削除墮民丐戶籍;乾隆三十一年,紹興府示遵部議墮民捐監與應試等;光緒三十一年(1905),黃補臣、楊月泉和盧洪昶等士紳於三埭街創辦同仁學堂,吸收墮民子弟入學;民國元年(1912),南京臨時政府大總統孫中山通令墮民與其他百姓“一享有公權私權”。但墮民悲慘境遇並無根本改變。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墮民真正翻身,其政治地位、職業行當、經濟收入、文化素質,乃至民風習俗,無不生根本變化。墮民的職業,幾乎遍及社會各個方面,其中有軍官、法官、政府公務員、教師、演員、醫生,工人;墮民與一般居民不通婚的禁俗,已然破除;。舊時,墮民藝人有諺:“演戲演到老,不如路邊草。”如今,或尊為人民藝學家全家家庭家乡,活躍於舞臺;或榮任藝顧問、教員,致力於培養紹劇藝新苗。不少藝人當選為各級人民代或政協委員,參政議政,共商國是。著名紹劇演藝學家全家家庭家乡章宗義,為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戲劇協會理事、浙江省戲劇協會副主席,善於吸收各派猴戲所長 ,將孫悟空人、神、猴三者氣質融於一,因有“江南美猴王”之譽。他不僅言傳身教,為振興紹劇勤奮工作,且親撰《取經路上五十年》一書,記述其從藝取經之艱難程,闡釋演《孫悟空三打白骨精》等猴戲之藝經驗,為墮民代之傑出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