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義
基金份額持有人是指持有基金份額或基金股份的自然人和法人,也就是基金的投資人。他們是基金資産的實際所有者,享有基金信息的知情權、表决權和收益權。基金的一切投資活動都是為了增加投資者的收益,一切風險管理都是圍繞保護投資者利益來考慮的。因此,基金份額持有人是基金一切活動的中心。
二、權利
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基本權利包括對基金收益的享有權、對基金份額的轉讓權和在一定程度上對基金經營决策的參與權。
三、義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必須承擔一定的義務,這些義務包括:遵守基金契約;繳納基金認購款項及規定費用;承擔基金虧損或終止的有限責任;不從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投資人合法權益的活動;在封閉式基金存續期間,不得要求贖回基金份額;在封閉式基金存續期間,交易行為和信息披露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法律、法規及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