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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社會保障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參加的一種社會保險。按照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承受能力來確定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帳戶與統籌基金相結合,保障廣大參保人的基本醫療需求,主要用於支付一般的門診、急診、住院等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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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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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 務川自治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關政策調整方案 | 道真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部分成員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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