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植物命名法規(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 icbn)是專門處理化石或非化石植物(包括高等植物、藻類、真菌、粘菌、地衣、光合原生生物(protists)以及與其在分類上近緣的非光合類群)命名的法規,由國際植物學會議(international botanical congress, ibc)製定。
最近幾十年來,國際植物學會議每六年舉辦一次,每次都會對國際植物命名法規進行修訂,推出新版的法規。最新的法規是2005年7月第十七屆國際植物學會議(在奧地利維也納舉辦)通過的“維也納法規”(vienna code)。
本文提供的是1999年8月第十六屆國際植物學會議(在美國聖路易斯舉辦)通過的“聖路易斯法規”(st. louis code),由已故植物分類學家朱光華先生譯為中文,並在國內正式出版(科學出版社,2001年)。這些內容僅供研究參考之用,請勿用作商業用途。
http://www.bgbm.fu-berlin.de/iapt/nomenclature/code/ 提供了聖路易斯法規的英文、法文和斯洛伐剋文版,讀者可相互比較。需要說明的是,法規的原文是英文,遇有譯文和原文不一致的地方,以原文為準。
國際植物命名法規(聖路易斯法規)
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 (st. louis code)
導言
第一部分 原則
第二部分 規則和輔則
第一章 分類群及其等級(規則1-5)
第二章 名稱的地位、模式指定和優先權
第1節 地位的定義(規則6)
第三章 各等級分類群的命名
第1節 科級以上分類群的名稱(規則16-17)
第2節 科和亞科、族和亞族的名稱(規則18-19)
第四章 有效發表和合格發表
第1節 有效發表的條件和日期(規則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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