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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國際關係學院對“國傢安全”概念的論述:
   在國傢安全研究中,學者們經常會為如何理解和定義某個概念爭論不休。這種情況不僅發生在一些比較生疏的邊緣概念上,而且也發生在衆多經常要用到的基本概念甚至核心概念上,例如"安全"這個概念上。在這種爭論中,甚至在各不理睬的自顧自的陳述中,人們對許多概念下的許多定義其實在邏輯上是有問題的。要使"國傢安全學"真正成為科學,一個最起碼的前提就是要對這一學科中涉及的概念進行嚴格的邏輯分析,按照邏輯方法的要求給出每一個概念以準確而無歧義的嚴格定義。這個任務需要經過我們長期不懈的艱苦努力來逐漸完成。
  這裏所謂的"名",即"概念"。任何學科,都是由一係列概念組成的理論體係。概念是科學的基礎。一個學科中的概念存在問題,學科的基礎就不牢靠,整個學科就有問題。概念的問題越大,其所在學科的問題就越大。因此,概念及其定義問題,對學科建設和理論研究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概念問題,說到底是一個邏輯問題。近代以來的自然科學之所以能夠成其為科學,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它們都解决了概念方面的邏輯問題,使學科中的概念取得了學科領域普遍認可的準確含義。與此相反,社會科學迄今之所以還沒有成為真正的科學,一個重要的原因則是沒有真正從邏輯上解决概念問題。這些年在探討國傢安全理論問題時,我們越來越認識到,要使"國傢安全學"真正成為科學,一個最起碼的前提就是要對這一學科中涉及的概念進行嚴格的邏輯分析,按照邏輯方法的要求給出每一個概念以準確而無歧義的嚴格定義。這樣一個看似簡單的任務,其實是一個非常睏難的任務。本文並不是要對國傢安全理論中的每一個概念都給出恰當的邏輯定義,而是要指出這樣一種定義的缺失給我們的國傢安全研究製造了怎樣的睏難,解决這樣一個基礎性問題對於整個國傢安全研究有着什麽樣的重要意義,以及我們應當如何從邏輯上來解决這樣一個難解决的睏難問題。
  一
  就像任何一個領域的發展狀況及存在的問題衹有深入到該領域的人才能真正瞭解一樣,國傢安全實踐和理論中存在的問題也衹有進入這一領域深處的人才能夠真正體會到。在局外人或初涉者覺得什麽問題都一清二楚的許多領域,局內人特別是對某些問題做過深入思考的局內人,卻清醒地知道事實並非如此,而是有太多太多的問題還不那麽清楚,甚至還是一團團解不開的爛綫團、一筆筆算不清的糊塗賬。國傢安全研究在當前的狀況可以說正是這樣。
  國傢安全研究在當前有太多太多的睏局需要解開,但許多人卻不清楚解開這些睏局的關鍵環節在什麽地方,更沒有掌握突破這一關鍵環節所需要運用的基本方法和手段。當然,目前也有人已經找到瞭解開國傢安全研究諸多睏局的關鍵所在。在中國國際戰略學會等三傢單位於2007年聯合發出的召開"非傳統安全--世界與中國"首屆論壇的通知中,我們就發現了這一點,因為在通知附件為會議設定的"主要論題"中,第一方面就是"通過對國內外非傳統安全基本概念的研究現狀分析,提出我國的非傳統安全基本概念表述,內涵和外延界定",其下所列第一條便是"對安全、國傢安全、傳統安全的定義"。這說明,起草和審定這一通知的專傢已經意識到,明確概念已成為國傢安全研究甚至是國傢安全實踐遇到並且無法繞開的關鍵環節,不解决這一問題其他問題就無法得到真正的特別是科學的解决。
  當然,這一問題的提出,也說明國傢安全領域的概念問題特別是概念定義問題,在以往和當前都是一個存在着諸多問題的問題。事實上,從"國傢"概念,到"安全"概念,再到"國傢利益"概念和"國傢安全"概念,如此等等,在當前的國傢安全研究中確實都是還沒有得到科學定義的概念,而這種科學定義的缺乏,則是由於相關研究人員沒有掌握定義的邏輯方法,因而沒有能力使相關定義做到邏輯上嚴密性,從而也就失去了基本的科學性。在此,我們不想先說"國傢"、"安全"、"國傢安全"這些基本概念,而是想先看一看當下對"國傢安全戰略"這一概念都有一些什麽定義,這些定義中存在着一些什麽樣的邏輯問題。
  就本來意義說,國傢安全戰略就是"關於國傢安全的戰略",但是人們在給這一概念下定義時,卻給它加上了許許多多不同的限定。例如:"國傢安全戰略是指綜合運用和發展一個國傢的各方面力量,為實現國傢安全目標而進行的全局性籌劃和指導。"[1](P.3)這一定義給國傢安全戰略加上了"綜合運用和發展一個國傢的各方面力量"這一限定詞,但是不是任何時候、任何國傢、任何組織的國傢安全戰略都是"綜合運用和發展一個國傢的各方面力量"呢?顯然,在有的時候(例如古代)、有的國傢(例如先秦時期的諸侯國),其國傢安全戰略便難以說是"綜合運用各方面力量",而可能是僅僅或主要是運用了軍事力量。其實,所謂"綜合運用各種力量"的國傢安全戰略,衹是國傢安全戰略的現代表現形態,而且是一種比較理想的表現形態,而不是國傢安全戰略的一切形態,因此這樣定義就把許多不完善、不完美的國傢安全戰略排斥在國傢安全戰略之外了。這顯然犯了"定義過窄"的邏輯錯誤。
  根據如上分析,這樣一個定義也存在着同樣的問題:"所謂國傢安全戰略是指一個國傢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綜合運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種資源,應對核心挑戰與威脅,維護國傢安全利益與價值觀的總體構想。"
  [2]
  從上述兩個例子中我們還可以看到,其使用的都是"屬加種差"的定義方法。但是我們發現,不僅它們對於"種差"陳述有所差別(一個非常簡潔地把"綜合運用和發展一個國傢的各方面力量,為實現國傢安全目標而進行的"作為種差,另一個則比較復雜,種差陳述比較長:"一個國傢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綜合運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種資源,應對核心挑戰與威脅,維護國傢安全利益與價值觀的"),而且它們所找的屬概念也不相同,一個是"全局性籌劃和指導",另一個是"總體構想"。這說明,人們對"國傢安全戰略"的種差和屬的認識都是有差別的。如果說對"種差"認識的差別主要反映了人們對"國傢安全"概念認識的差別,那麽對"屬"概念認識的差別則反映了人們在認識"戰略"概念上也沒有取得一致。為此,我們不妨再舉一個更早的例子來說明這一點。
  在2002年由中國友誼出版公司出版的《國傢安全論》中,有這樣一段話:"國傢安全戰略,是關於維護國傢安全的宏觀籌劃。一般認為,它是指在平時或戰時,組織和運用國傢武裝力量的同時,組織和運用國傢的政治、外交、經濟等綜合力量以實現國傢目標的藝術和科學。"[3](P.34)非常明顯,這裏同時給"國傢安全戰略"下了兩個定義,一個比較簡潔,另一個比較復雜。簡潔的定義是:"國傢安全戰略是關於維護國傢安全的宏觀籌劃";復雜的定義可以概括為:"國傢安全戰略是指在平時或戰時,組織和運用國傢武裝力量的同時,組織和運用國傢的政治、外交、經濟等綜合力量以實現國傢目標的藝術和科學。"對於這兩個定義,我們可以提出的問題是:(1)兩個定義的"屬"不同,一個是"宏觀籌劃",另一個是"科學和藝術",這顯然是對"戰略"概念的陳述,那麽這就有了一個問題:戰略究竟是"籌劃",還是"科學和藝術",或者說既是"籌劃"又是"科學"還是"藝術"?(2)"平時或戰時"屬於"贅語",因為除了平時和戰時外,這世界再沒有別的時了,因而"平時或戰時"對"國傢安全戰略"來說沒有任何"種差"所要求的限製作用。然而值得肯定的是,如果按照其前部分中比較簡潔的說法,倒可以形成一個比較好的定義:"國傢安全戰略就是關於維護國傢安全的宏觀籌劃。"
  "國傢安全戰略"概念定義中存在的種種問題,不僅影響着國傢安全戰略理論研究的準確性與科學性,而且還必然影響到國傢安全戰略製定和實施的科學性與合理性。在這種情況下,探討"國傢安全戰略"已有定義中存在的種種邏輯問題,為準確定義這一概念作邏輯上的鋪墊和準備,就成為一項具有重要理論意義和一定實踐意義的基礎性工作。我們如上的分析,雖然還僅僅局限於否定性的批判,而不是肯定性的建設,但這對得出合乎邏輯的"國傢安全戰略"定義,則是必要的程序。
  當然,在國傢安全理論與實踐領域,還有許多其他的概念甚至是最基本的概念,也存在着認識和定義方面的各種問題。這一點,可以說是與當前我國整個社會科學的現狀是一致的。但是,我們不能因為整個社會科學領域普遍存在着這樣的問題,就對這樣的問題視而不見,或者說是寬容甚至放任這樣的問題的存在。在此,我們沒責任對社會科學其他學科中存在的概念問題進行全面的邏輯批判和清理,但是我們有責任也有可能對國傢安全理論中存在的概念問題提出邏輯批判和清理的要求,甚至可以從幾個基本概念開始來做這方面的工作。我們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必須從點滴做起。
  二
  在任何一門科學中,都有一些基本概念。這些概念都有確定的內涵和外延。為了使學習和研究的人們對這些概念有準確的理解,為了不致由於自然語言的多義性造成概念的混亂,人們就要對這些概念進行規範。規範概念的最普遍有效的方法,就是給概念下定義。所謂定義,就是通過揭示概念內涵明確概念的邏輯方法。定義一般要用準確簡練語言來表述。例如,"法律是由國傢立法機關依照立法程序製定和頒布的規範性文件",就是一個簡明扼要而有合乎邏輯的定義。再如,"直角三角形是有一個角是直角的三角形",也是一個簡明扼要而在邏輯上有效的定義。
  要給概念下一個正確的定義,必須同時做到兩點,一是要明確被定義概念的內涵;二是要掌握下定義的方法。因為概念是各種各樣的,涉及到人類認識的各個領域,所以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盡知人類掌握的所有概念的內涵各是什麽。比如說,一個研究社會學的人,他就難以知道什麽是"超導"的內涵,什麽是"程序"的內涵。相反,一個研究物理學的人,雖然可能知道"超導"的內涵,一個研究計算機的人可能知道"程序"的內涵,但是,他們卻可能不知道"市場"的具體內涵是什麽,不知道"國傢安全"的具體內涵是什麽。研究邏輯的人知道"概念"這個概念的內涵是什麽,知道"定義"這個概念的內涵是什麽,但是他卻可能不知道上面所列舉的物理學領域中的概念、計算機科學中的概念、經濟學中的概念、法學中的概念的內涵是什麽。因此,明確一個具體概念的內涵究竟是什麽,是專門研究有關學科的人才能做到的,而不專門研究這一學科的人,一般是做不到的。因此,如果要對國傢安全理論中的概念下定義,那麽就必須研究國傢安全理論,必須能夠準確地把握相關概念的內涵。
  除了掌握相關概念的內涵之外,定義一個概念還需要掌握下定義的邏輯方法。對於一般的社會科學理論包括國傢安全理論來說,普通邏輯學提供的"屬加種差",或曰"種差加屬"的定義方法,就是足夠使用的最有效的方法。所謂"屬加種差定義",就是通過被定義項概念的上位屬概念和屬概念下被定義項概念與其他種概念的不同來給被定義項下定義。被定義項的上位屬概念,就是"屬加種差"定義中所說的"屬"。屬概念下被定義項概念與其他種概念的不同,就是"屬加種差"定義中所說的"種差"。這種定義的邏輯形式是:被定義項=種差+屬。例如,在"商品就是為交換而生産的勞動産品"中,被定義項"商品"的"屬"就是"勞動産品","種差"則是"為交換而生産"。所以,其形式是:商品=為交換而生産+勞動産品。
  掌握了這個邏輯方法,同時又具備了國傢安全理論的基本知識,對國傢安全理論中有關概念內涵有了準確把握,我們就既可以給相關概念下定義,也可以分析諸如上述一些不合邏輯的定義的問題所在。例如對於"戰略",就可以大致定義為"對全局性、持久性、重要性事務和問題的解决具有指導性作用的方案。"在此,戰略的屬概念是"方案",而戰略與其他各種類型"方案"的區別即所謂的"種差",則是"對全局性、持久性、重要性事務和問題的解决具有指導性作用",因而其形式就是:戰略=對全局性、持久性、重要性事務和問題的解决具有指導性作用的+方案。
  為了使定義合乎邏輯,人們總結出了一些定義的規則,衹有遵循這些規則,才能給一個概念下一個準確的定義。否則,給概念下的定義就是不準確的,就會犯各種各樣的邏輯錯誤。總的來說,這些規則有四條,但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是第一條。第一條規則的內容是:定義必須相稱,即定義項與被定義項在外延上必須全同。否則,就要犯"定義過寬"或"定義過窄"的邏輯錯誤。所謂定義過寬,就是定義項的外延大於被定義項的外延。例如,"安全是免於外部威脅的狀態",就是一個犯了"定義過寬"的邏輯錯誤的定義。這是因為,僅僅免於外部威脅還不等於安全,內部問題同樣可以使任何主體處於不安全狀態中。所以,如果把安全定義為"免於外部威脅的狀態",那麽就可能把那種沒有外部威脅卻存在着內部安全隱患的狀態也放在"安全"概念或安全範圍中,這就擴大了安全的範圍,因為這種狀態原本不是安全, 而是不安全,因而不在"安全"概念的外延之中,但按照如上定義它卻屬於安全,處於"安全"概念的外延之中了。對此,我們可以用如下圖示加以說明:
  A.免除外部威脅而沒有 B.免除內部威脅而沒有 C.既免除外部威脅又免除內部威脅的狀態 免除外部威脅的狀態 免除外部威脅的狀態
  在這三個圖示中,本來衹有"C"纔是"安全"的外延,但把"安全"定義為"免於外部威脅的狀態"時,就不僅"C"是"安全"的外延,而且"A"也成了"安全"的外延。這就明顯擴大了"安全"的外延。
  事實上,類似問題還普遍存在於國傢安全理論中的許多概念的定義之中。
  但是,在國傢安全理論的概念定義中,違背這條規則而犯"定義過寬"邏輯錯誤的,還是少數,更多的情況則是因為在定義中加了過量的限製詞而增加了概念的內涵,從而減少了概念的外延,犯了"定義過窄"的邏輯錯誤。所謂"定義過窄",就是定義項的外延小於被定義項的外延。例如,當我們說"商品是通過貨幣進行交換的勞動産品"時,就犯了"定義過窄"的邏輯錯誤,因為那些不通過貨幣而進行交換的勞動新産品,也是商品。我們在前面所舉國傢安全理論研究中的一些例子,多數是這種情況。
  這裏,我們再舉一個例子。有人在談到國傢文化安全時,下了這樣一個定義:"國傢文化安全是指一個主權國傢的文化價值體係免於遭受來自內部或外部文化因素的侵蝕、破壞或顛覆,從而很好地保持自身的文化價值傳統,並在自願自主的基礎上吸納和藉鑒一切有益的人類文化精神成果並不斷創新發展。"[4](P.139)這個定義明顯不符合邏輯上"種差加屬"的要求,因為它沒有明確地給出"國傢文化安全"的屬概念。如果對此不加深究,僅就其可以作為"種差"的一段長長的限定詞來看,也存在着許多導致"定義過窄"的問題。首先,種差中的一個限定是"主權國傢",就不恰當地把"國傢文化安全"這個復合概念中包含的"國傢"限定為"主權國傢",使定義項的外延必然要小於被定義項,犯了"定義過窄"的邏輯錯誤。當然,這種情況並不僅僅存在於這篇論文的這個定義中,在整個國傢安全理論研究中,我們經常會發現一些人把"國傢安全"這一概念中原本沒有任何限定的"國傢"限定為"主權國傢"、"民族國傢"等等,這同樣違背了上述第一條規則,沒有做到"定義項外延與被定義項外延全同",從而犯了定義過窄的錯誤。其次,上述定義"種差"中的"文化價值體係"同樣不合理地把"國傢文化安全"這一復合概念中的"文化"限定為"文化價值體係",這也必然導致"定義過窄"。這樣的情況同樣也存在於國傢安全研究領域的其他一些定義中,以及超越國傢安全研究的其他多數社會科學研究領域中。對此我們不得不懷疑,人們是不是覺得,要是不把一個簡單的概念通過定義解釋得復雜高深一些,就不足以說明我們是在"研究"問題?其三,"種差"中"免於遭受來自內部或外部文化因素的侵蝕、破壞或顛覆"的陳述,把"國傢文化安全"限定為免於"文化因素"的侵蝕等,這就把各種"非文化因素"(如政治、軍事、經濟等不同的因素)對"國傢文化安全"的侵蝕等,排除在威脅和危害國傢文化安全的因素之外了,從而把免於這些方面的威脅和危害放在"國傢文化安全"之外了,把僅僅是免除"文化因素"的侵蝕就認定為"文化安全",而不是把同時免除"文化因素"和"非文化因素"的侵蝕纔認定為"文化安全",從而把"文化安全"的外延擴大了,又犯了"定義過寬"的錯誤。對此,下列圖示可以給出比較形象直觀的顯示:
  A.僅免除"文化因素" B.僅免除"非文化因素" C.既免除"文化因素"又
  的侵蝕 的侵蝕 免除"非文化因素"侵蝕
  本來,衹有既免除"文化因素"又免除"非文化因素"侵蝕的"C"纔是"文化安全"的外延,但按照上述定義,必然使僅免除"文化因素"侵蝕的"A"也處於"文化安全"的外延之中,從而"文化安全"既包括了"C"又包括了"A",從而擴大了"文化安全"的外延。
  與如上不恰當的過度"限定"或過度"擴大"相關的另一個問題,是在定義的"種差"中用了許多沒有任何邏輯作用的語詞。這些"無用的贅語",雖然對與該概念相關的問題的研究是十分重要的,甚至是必不可少的,但由於它們對概念外延沒有任何限定或擴大的作用,因而在定義中則是完全沒有必要出現的。這就是說,重要的問題,不一定都要放在一個概念的定義之中。例如,對安全的感覺、認識是安全研究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問題,但是我們並不需要因此而把對安全的主觀感覺和認識等放在"安全"概念的定義中。
  那麽,人們在國傢安全研究中,為什麽會經常犯如此的邏輯或非邏輯錯誤呢?除了少數情況下是對相關問題研究不夠深入,沒有準確把握相關概念的內涵之外,多數情況則是因為缺乏必要的邏輯知識,不瞭解為什麽要給概念下定義,也沒有掌握下定義的邏輯方法。在一些人看來,對概念下定義就是要幫助人們對相關概念做出全面解釋或理解,其實這種要求對於定義來說過高了。定義的目的僅僅是要幫助人們從內涵方面明確概念,而明確概念的一個最基本的標志就是人們在思想中能夠把所定義的概念與其他概念區別開來,從而在客觀上能夠把該概念所指嚮的對象與其他對象區別開來,衹要能夠把一個概念與其他任何概念區別開,能夠把一個概念代表的對象與其他任何對象區別開,這樣的定義就是合格的、有效的。至於一個概念包含的豐富內容,則需要在進一步的理論闡述中逐漸展開,而不可能也不必要通過一個定義就完全解决問題。例如,商品具有二重性,還有其他一些特性,但這些在商品的定義中並不需要都包括進去,而衹能在對商品及商品生産的進一步研究和說明中不斷明晰起來。
  當然,一個在邏輯上有效的定義,除了要符合上述規則外,還需要符合另外三條規則:定義不能循環,即定義項中不應直接或間接地包含被定義項,否則會犯"同語反復"或"循環定義"的邏輯錯誤;定義應為肯定,即除給否定概念下定義外,定義一般應是肯定的,否則就要犯"定義包含不應有的否定"的邏輯錯誤;定義項必須明確,即定義項必須用清楚明白的概念,不應用含糊不清的概念或語詞,否則會犯"定義不清"或"以比喻代定義"的邏輯錯誤。如此等等,都是我們在研究國傢安全理論,給相關概念下定義時,必須給予註意的。
  三
  除了上述涉及到的概念之外,國傢安全研究甚至實際工作領域還有更多的概念需要從邏輯上進行批判性清理。例如,我們現在經常說到"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就是兩個難成立的概念。再比如,人們在定義"安全"概念時,多數認為它既是一種客觀狀態,又是一種主觀感覺,這不但在哲學上有問題,而且在邏輯上也站不住腳。如果從國傢安全理論研究的角度對需要認真清理的概念列一個表,我們可以把其分為如下三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是國傢安全基本理論中的概念。這些概念包括"國傢"、"利益"、"安全"、"安全度"、"安全感"、"安全化"、"國傢利益"、"國傢安全"、"國傢秘密"、"國傢安全感"、"國傢安全觀"、"國傢安全戰略"、"國傢安全保障"、"國傢安全保障機製"、"國傢安全保障體係"等等。
  表面上看,這些概念都是清清楚楚的,但如果深入下去,卻沒有一個是已經在國傢安全研究領域達成共識的。例如,國傢安全研究中的"國傢",究竟是普遍性的國傢,還是特定的"民族國傢",對此人們就有不同認識,甚至還有人在說到國傢安全問題時,自覺不自覺地把國傢限定為"主權國傢"。再比如"安全"這個概念,它究竟是指一種客觀狀態,還是同時既指客觀狀態又指主觀感覺,人們對此也有不同的看法,這就必然影響人們在對其下定義時選擇什麽樣的概念作為"屬"的問題。此外,還有我們現在經常看到的與"傳統"和"非傳統"相聯繫的一些關於安全問題的概念,除"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外,還有"傳統安全觀"與"非傳統安全觀"、"傳統安全要素"與"非傳統安全要素"、"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傳統安全威脅因素"和"非傳統安全威脅因素"等等,不僅在人們使用它們時可能混為一談,而且所謂的"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在漢語係統中本來就是不能成立的概念。事實上,"安全"作為一種客觀狀態,其本身並不存在"傳統"與"非傳統"的區別。能夠區分為"傳統"和"非傳統"的,可以是"安全觀",也可以是"安全的構成要素",甚至可以是"威脅安全"和"安全威脅的因素"等等,但絶不是"安全"。對諸如此類的問題,衹有從邏輯上進行嚴格的分析和批判,利用嚴格的科學方法進行"邏輯"加"實證"的剖析,才能最終形成比較科學的認識,形成比較科學的概念體係和定義。
  在發表於《江南社會學院學報》2000年第3期的《"安全"及其相關概念》中,本人曾對"國傢安全"一詞中的"安全"概念作了初步探討。後來,本人又對這些年國內關於"安全"概念的不同認識和爭論作了概括總結,寫成《國內關於安全是否具有主觀性的分歧與爭論》一文,發表在《江南社會學院學報》2006第2期上,從語義和邏輯的角度對"安全"概念作了進一步的深入分析,並指出在此問題上一些誤解和錯誤的根源所在。我們認為,雖然在語言學的意義上,對"SECURITY"做出具有主觀性的解釋是完全成立的,因為這一名詞確定有這樣的含義,但我們同時必須註意兩點:一是這種解釋僅僅適用於"SECURITY",而不適用於"安全",這兩個語詞是有差別的;二是這種解釋僅僅是一種詞典意義上的"釋詞",而不是科學意義上的"定義"。這種以"釋詞"代替定"定義"的做法,在科學研究和邏輯方法上都存在着明顯的錯誤,而且不僅在以漢語為工作語言的環境中是錯誤的,即使在以英語為工作語言的科學研究中也是錯誤的。
  雖然對國傢安全基本理論中的一些基本概念的探討纔剛剛開始,但卻意義重大,而且必須不斷深入下去,因為這是國傢安全研究走嚮科學的基本要求和條件。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國傢安全研究就衹能永遠停留在"經驗"的層次上,而不可能成為科學。
  第二個層次,是國傢安全分支理論中的概念。所謂國傢安全的分支理論,主要是指現在經常說到的國傢經濟安全學、國傢軍事安全學、國傢文化安全學、國傢科技安全學、國傢信息安全學等等研究領域,也包括從其他角度進行劃分形成的國傢安全研究的不同領域,如國傢安全法學、國傢安全保衛學、國際安全學、國內安全學、國傢安全情報學、國傢安全反間諜學等等。這些不同分支學科或不同專業領域,除了要運用上述提到的國傢安全普遍理論中的一些普遍概念外,還有自身的一些具有分支特點的學科或專業概念。例如,在國傢軍事安全學中,必然要涉及"軍事"、"國防"、"軍事安全"、"國防安全"、"軍事情報"、"軍事工作"、"軍事安全保障"等等一係列具有其專業特色的概念。再比如,在國傢安全情報學中,就必然涉及"情報"、"公開情報"、"秘密情報"、"情報搜集"、"情報傳遞"、"情報編寫"、"情報人員"、"特工"、"間諜"、"密寫"、"密點"、"密取"、"打入"、"策反"、"綁架"等等概念。這些概念,都是國傢安全研究領域會涉及到的,更是國傢安全學或國傢安全理論相應分支學科或專業中必然要進行嚴格定義和論述的。
  第三個層次,是我們在國傢安全研究中提出的一些新概念。任何一門學科的形成和發展,都必然伴隨着一係列新概念的出現,這其實就是相應對象在學科理論中"概念化"的結果。如果說現實世界的概念化是科學理論形成和發展的前提,那麽國傢安全現實的概念化就是國傢安全理論和學科形成和發展的前提。國傢安全研究是在冷戰後越來越受到人們重視的,許多概念也是在冷戰結束之後纔逐漸出現的,現在和今後還會出現許多新的概念,因而可以說是一個需要新概念也正在産生新概念的新興學科。正是在研究這樣一個新學科中的基本問題時,我們也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其中既包括作為學科建設必須解决的"國傢安全學"、"國傢安全學科"、"國傢安全情報學"等,也包括一些涉及具體理論的"安全度"、"國傢安全度"、"國傢安全構成要素"、"國傢安全原生要素"、"國傢安全史前要素"、"國傢安全伴生要素"、"國傢安全派生要素"等等。對於國傢安全理論和學科來說,"概念化"進程纔剛剛開始,復雜多變的安全現實和不斷深入的安全研究,必然要促生更多的新概念。對此,國傢安全研究人員需要有創新和寬容的勇氣和態度,在本身積極主動創造出更多能夠更好把握歷史與現實的新概念的同時,也要對國內外同仁提出的新術語采取寬容和促進的態度。當然,任何新概念的提出和運用都要經得起邏輯和實踐的考驗,其中首要的是邏輯的考驗。這就需要我們把邏輯作為工具,來分析這些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並給出合乎邏輯且比較科學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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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傢安全學》對“國傢安全”概念的解釋如下:
  國傢安全就是一個國傢處於沒有危險的客觀狀態,也就是國傢既沒有外部的威脅和侵害又沒有內部的混亂和疾患的客觀狀態。
  這是國傢安全的基本含義。
  首先,國傢安全是國傢沒有外部的威脅與侵害的客觀狀態。
  所謂外部的威脅與侵害,大致可分為外部自然界的威脅和侵害與外部社會的威脅和侵害兩大類,但由於國傢安全是一種社會現象,國傢的外部威脅和侵害也就主要是指處於一國之外的其他社會存在對本國造成的威脅和侵害。從威脅和侵害者看,這種外部威脅和侵害包括:(1)其他國傢的威脅;(2)非國傢的其他外部社會組織和個人的威脅,如某些國際組織或地區組織對某國的威脅和侵害;(3)國內力量在外部所形成的威脅和侵害,如國內反叛組織在國外從事的威脅和侵害本國的活動。
  其次,國傢安全是國傢沒有內部的混亂與疾患的客觀狀態
  危及國傢生存的力量不僅來源於一個國傢的外部,而且還時常來源於一個國傢的內部。國內的混亂、動亂、騷亂、暴亂,以及其他各種形式的疾患,直接都會危害到國傢生存,造成國傢的不安全。因此國傢安全必然包括沒有內部混亂和疾患的要求。僅僅是沒有外部的威脅和侵害,國傢並不一定就會安全。
  第三,衹有在同時沒有內外兩方面的危害的條件下,國傢纔安全,因此,衹有這兩個方面的統一,纔是國傢安全的特有屬性。
  無論是“沒有外部威脅”,還是“沒有內部混亂”,都不是國傢安全的特有屬性,由此並不能把國傢安全與國傢不安全完全區別開來,單獨從這兩方面的任何一方面來來定義國傢安全,都是片面的、無效的。但是,如果把這兩個方面結合起來,表述為“既沒有外部威脅和侵害,又沒有內部混亂與疾患”,那麽這就把國傢安全與國傢不安全區別開了,因而也就抓住了國傢安全的特有屬性,從而就形成了一個真實有效的定義:“國傢安全是國傢既沒有外部威脅和侵害也沒有內部混亂與疾患的客觀狀態”。
  國傢安全名詞在中國的意義:
  國傢安全的概念是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同志提出的,意思是保證一個國傢的安全不僅是不受外國侵略,而且在國內也要穩定,要反對顛覆。並且隨着國傢安全的提出,我國有了一個概念性的轉折,由毛澤東時代的“戰爭與革命”發展成為了“和平與發展”。這樣使得中國在國際地位上更加發達,強調了經濟戰略。2001年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傢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講話中提出:要頭腦清醒,居安思危,深刻認識新形勢,維護國傢政治安全,經濟安全,國防安全的極端重要性,緊迫性。確保信息安全,金融安全和糧食、石油等戰略物資安全。以鬍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根據新世紀新階段國際國內的形式發展,沿着上述國傢安全發展的思想道路,明確提出了要確保國傢政治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國防安全的要求。這說明我國國傢領導人對國傢安全所包括的方面逐步的擴大。更加確保了我國在不受外國侵略的同時,防止內部矛盾,發展經濟的目標。
  同名電影《國傢安全》2004年
  外文名稱 Homeland Security
  導演: Daniel Sackheim
  編劇: Christopher Crowe ....(written by)
  主演:
  斯科特·格林 Scott Glenn ....Joe Johnson
  湯姆·斯凱裏特 Tom Skerritt ....Admiral McKee
  格蘭特·秀 Grant Show ....Bradley Brand
  影片類型: 劇情 / 戰爭
  片長:USA:120 min (including commercials)
  國傢/地區: 美國
  對白語言: 英語
  色彩: 彩色
  混音: 立體聲
  MPAA評級:Rated R for some violence.
  製作人 Produced by:
  Ron Binkowski ....producer
  Christopher Crowe ....executive producer
  Dori Keller ....associate producer
  Kerry McCluggage ....executive producer
  Daniel Sackheim
  Clayton Townsend ....producer
  劇情
  本片一開始就講述了政府在9·11事件發生之前,曾接收過一連串相關的情報與警告。直至事件真正發生後,主人公西爾多上將受命創立一個新部門,整合來自FBI、CIA、各種軍事機構分支和執法部門間的信息,以便更有效的防範對美國發動的恐怖襲擊。
英文解釋
  1. n.:  national security
相關詞
政治學國際關係國際政治國傢安全法律臺灣法規國傢社會治安
特別措施計算機網絡安全法規計算機信息國際貿易核工業
政策法規核出口管製法學罪刑美國軍事和平演變中央情報局
中美關係反華政治更多結果...
包含詞
國傢安全部國傢安全法
國傢安全學國傢安全觀
國傢安全局國傢安全會議
國傢安全工作國傢安全顧問
維護國傢安全國傢安全支出
國傢安全教育危害國傢安全
國傢安全機關國傢安全委員會
危害國傢安全罪美國國傢安全局
英國國傢安全局國傢安全危機决策
國傢安全法學教程國傢安全人民防綫
印度國傢安全衛隊國傢安全監管總局
有關外交和國傢安全國傢安全會議組織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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