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産投資額是以貨幣表現的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産活動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資産投資規模、速度、比例關係和使用方向的綜合性指標。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包括國有經濟單位投資、城鄉集體經濟單位投資、其他各種經濟類型的單位投資和城鄉居民個人投資。按照我國現行管理體製,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總額分為基本建設、更新改造、房地産開發投資和其他固定資産投資四個部分;城鄉集體經濟單位投資包括城鎮集體所有製單位投資和農村集體所有製單位投資;其他各種經濟類型單位投資包括聯營經濟、股份製經濟、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資、與大陸合資經營、與大陸合作經營、港澳臺獨資及其他經濟的單位投資。城鄉居民個人投資包括城市、縣城、鎮、工礦區所轄範圍內的個人建房和農村個人建房及購買生産性固定資産的投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