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德勳章
目錄
歷史
  1348年愛德華三世設立嘉德勳章。也有人認為設立年代不是1348年,其具體數據從1344年到1351年不等。可以肯定的是1348年秋愛德華三世穿過一套帶有此吊襪帶的衣服。另外1346年以前這枚勳章不太可能已經存在。一開始這枚勳章僅授予已經獲得騎士地位的人,一些早期的勳章佩戴者也的確已是騎士。
  關於這枚勳章的來源有不同的傳說,其中最普及的傳說是有一次愛德華三世在埃爾特姆宮殿與一位索爾茲伯裏女伯爵跳舞時女伯爵的吊襪帶突然落下來了。許多宮廷貴人笑,而愛德華三世則將這根吊襪帶拾起係在自己的腿上,並當衆宣佈“Honi soit qui mal y pense”(“Shame on him who thinks evil of it.”“心懷邪念者蒙羞”)。由此這句話就成了這枚勳章的格言。另一個傳說說12世紀理查一世參加十字軍東徵時以聖喬治為榜樣給他的騎士係吊襪帶而獲勝,後來14世紀的愛德華三世在設立這枚勳章時想起了這個典故。
  這枚勳章設立後就有不少還沒有成為騎士的婦女獲得了這枚勳章。亨利七世在授予他母親瑪格麗特·博福特嘉德勳章後就不再嚮婦女授予這枚勳章了。至到1901年除少數女王自授這枚勳章外衹有男士獲得這枚勳章。20世紀內除外國女王外沒有婦女獲得這枚勳章。一直到1987年伊麗莎白二世纔改變了這個慣例。
勳章
  佩戴者
  嘉德勳章的佩戴者非常少,僅限於英國國君、威爾士親王和最多24名活着的成員,以及少數特例成員。僅國君授予嘉德勳章
  過去假如有一名佩戴者逝世的話其餘的佩戴者每人可以提名九名候選人(其中三名必須有伯爵或更高的銜,三名必須有男爵或更高的銜,三名必須有騎士或更高的銜)。君主可以在這些提名中選擇必要數量的頒發嘉德勳章,但君主不一定需要選擇受到提名最多的候選人。1862年維多利亞女王廢棄了這個提名形式,從此僅國君本人選擇受勳人。
  從18世紀開始政府對嚮誰頒發嘉德勳章進行顧問參考。但是1946年喬治六世覺得嘉德勳章和薊花勳章獲得者太受政治關係影響。他與當時的首相和反對派領導人商討後將這兩枚勳章改為國君的個人禮物。因此國君在授予這兩枚勳章時不必與政府商量。
  此外嘉德勳章還有一些特例佩戴者,這些人不算在上述的24名佩戴者的局限中。這些特例佩戴者包括王室成員,1786年喬治三世建立了這個特例以使他的衆多兒子不受這個局限限製。1805年他又將這個特例擴展到喬治二世的後代裏。1831年這個特例再次被擴展到所有喬治一世的後代。
  外國君主也可以成為特例嘉德勳章佩戴者。過去每次頒發這樣的特例勳章需要一個特別的法令,但是從1954年開始英國國君不必特別的法令可以自行嚮外國國君頒發嘉德勳章。第一位獲得特例嘉德勳章的外國君主是1813年俄羅斯帝國沙皇亞歷山大一世。
  假如一個佩戴者犯了巨大的罪行比如背叛罪的話,那麽英國君主有權剝奪其嘉德勳章。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數個帝國君主由此被剝奪其嘉德勳章,其中包括德意志帝國皇帝威廉二世和奧匈帝國皇帝弗朗茨·約瑟夫一世。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參戰後昭和天皇也被剝奪其嘉德勳章,但是戰後伊麗莎白二世再次為昭和天皇頒發嘉德勳章,因此昭和天皇成為兩次獲得嘉德勳章的外國君主。
  軍官
  嘉德勳章的所有佩戴者組成一個騎士團,這個騎士團有六名軍官:團長、法官、書記、首席紋章官、先鋒官和秘書。團長、書記和先鋒官是在嘉德勳章設立時就産生的,首席紋章官和法官是15世紀設立的,秘書是20世紀設立的。
  團長傳統由英國國教會最高主教溫切斯特主教擔任。法官過去由溫莎城堡所在的教區的主教擔任,後來這個職務也容其他人擔任。
  書記一般由溫莎城堡教長擔任。首席紋章官由紋章學院的首領擔任,這名紋章官有保管騎士團成員的紋章和頭盔的義務。秘書由一個專職傳令官擔任。先鋒官由英國上議院的侍衛長和黑棍侍衛擔任。
  溫莎軍人騎士
  嘉德勳章設立時愛德華三世還指定了26名“窮騎士”來管理該騎士團的教堂。這個數目並不穩定,17世紀時衹有13名窮騎士。1660年查理二世加冕後將其數目提升到18名。19世紀這些騎士不願被稱為“窮騎士”,因此威廉四世將他們改稱為軍人騎士。
  一開始這些窮騎士是貧窮的退伍軍人,通過每天在騎士團的教堂裏做祈禱而獲得一定的薪水以及在溫莎城堡居住的權利。今天這些騎士不再是貧窮人,但是依然是退伍軍人。在正式場合下他們作為騎士團成員的護衛,以及在騎士團的教堂裏做神事,但他們不是騎士團的成員。
衣飾和標志
  佩戴者
  在正式儀式上嘉德勳章的佩戴者要穿專門的衣飾和持專門的物件。許多這些衣飾和裝備是從1821年喬治四世加冕時流傳下來的:
  衣飾中的披風從15世紀就開始有了。過去是用棉布作的,從16世紀開始是天鵝絨作的。本來這件披風是絳紅色的,在17和18世紀其顔色為天藍色、淺藍色、皇室藍、深藍色、紫色和海藍色不等。今天的披風為深藍色的,內襯為白色的塔夫綢。國君、威爾士親王和王室成員的披風有拖擺。除國君外披風左肩上縫有由吊襪帶環繞的聖喬治十字的紋章,國君的披風上縫的是騎士團的星。右肩上佩戴有深紅色的天鵝絨的披風的頭罩和外套,但隨着時間頭罩和外套都失去了其功能,今天它們看上去就像一塊紅布。
  帽子是黑色天鵝絨製的,上配白色鴕鳥和黑色蒼鷺的羽毛。
  領環係在披風外,它也是15世紀和16世紀引入的。它由純金組成,重0.933千克。它由金結與琺琅的圓章交替組成。圓章內的圖案是由吊襪帶環繞的玫瑰。亨利七世前每個吊襪帶環繞兩朵玫瑰,一朵紅色的,一朵白色的,亨利七世改變了這個設計,現在吊襪帶衹環繞一朵紅色的玫瑰。
  喬治聖像是一個吊在領環上的、琺琅製的多彩的三維聖喬治騎馬屠竜的像。
  男士將吊襪帶帶在左小腿上,女士帶在左臂上,在衆多物件上也繪有其圖案。它是嘉德勳章的命名來源,由深藍色(本來淡藍色)的天鵝絨組成,上書金字的勳章格言。外國君主的吊襪帶還飾有各種珠寶。
  在其它場合下嘉德勳章的佩戴者持簡單一些的標志:
  領環可以戴在軍裝或者禮服的外面,它由絲帶固定在肩膀上,假如佩戴者還有其它勳章的話他們還可以佩戴其它勳章的勳帶。
  佩星是17世紀查理一世引入的,它可以佩戴在左胸。它是一塊琺琅製的多彩的由吊襪帶圍繞的聖喬治十字的徽章,徽章由八角形的銀星環繞,每個角上射出數條射綫,上下左右的角上的射綫比對角上的射綫長。過去外國君主的佩星上還欠有數顆珠寶。由於嘉德勳章是英國最高的勳章,因此它必須戴在其它勳章之上。
  佩帶寬10.16釐米,帶在左肩上或者釘在左肩下,它是17世紀查理二世引入的。佩帶的顔色多次改變:本來是淡藍色,在漢諾威王朝時顔色變深。1950年定為“翠鳥藍”。即使佩戴者擁有多枚勳章他每次衹能帶一根佩帶。
  標章是一個懸挂在佩帶上右脅部位的一個金牌,上面刻有聖喬治騎馬屠竜的圖案。15世紀時這個標章挂在脖子上,但是這對騎馬不方便,因此改為挂在佩帶右脅部位。
  佩戴者死後其最近的男性親屬將標章和佩星親自交還給英國國君,其它標志則交還給騎士團管理中心。
  軍官
  在儀式場合下軍官穿以下服飾和佩戴以下標記:
  團長和法官的披風與佩戴者一樣是深藍色的,其他軍官的披風是深紅色的。所有披風佩戴聖喬治的徽章,首席紋章官還穿他的外衣。
  軍官佩戴一個不同的、挂在項上的標章。團長的標志上繪吊襪帶圍繞的聖喬治騎馬屠竜圖案,其上方有一個主教的帽子。法官的標章是由吊襪帶圍繞的玫瑰。書記的標章上是吊襪帶圍繞的一個王冠下兩個交叉的羽毛筆。首席紋章官的標章是吊襪帶圍繞的王朝徽章和聖喬治十字。先鋒官的標章是吊襪帶圍繞的一個結。秘書的標章是吊襪帶圍繞的一朵玫瑰前的兩支交叉的羽毛筆。
  法官帶一個裝有騎士團印章的錢包,錢包上綉有王室徽章。首席紋章官帶軍官的儀仗,但一般不帶冠。先鋒官持軍官的儀仗。
  溫莎軍人騎士
  本來窮騎士穿紅色披風,披風上繪聖喬治十字,但是不繪吊襪帶。16世紀和17世紀伊麗莎白一世將披風改為藍色和絳紅色的袍子,查理一世於17世紀又恢復了紅色的披風。窮騎士改名為軍人騎士後披風被放棄。今天的軍人騎士穿古軍裝:帶紅條的黑褲,紅上衣,金色的肩章和穗,帶羽毛的帽子,和帶白穗的劍。
優先和專利
  獲得嘉德勳章的人較其他騎士優先,其妻子、兒女和女婿也享受優先,但是女性獲得者的親屬沒有優先權。騎士團法官也享受優先權,不過這衹是理論上的,因為所有的法官均獲得嘉德勳章,由此就已經較其他騎士優先了。而且過去總是一個英國國教會的主教任法官,而英國國教會的主教本身就已經享受優先權了。
  嘉德勳章佩戴者被冠以“爵士”或“夫人”。男士的夫人也被冠以“夫人”,但是女士的丈夫不被冠以“爵士”。
  嘉德勳章佩戴者可以在他們的名字後面加上“KG”(男士)或“LG”(女士)。假如佩戴者還佩戴其它勳章的話這兩個縮寫放在所有其它縮寫之前,“BT”(男爵)、“VC”(維多利亞十字勳章)和“GC”(聖喬治十字勳章)除外。
  嘉德勳章佩戴者可以在他們的臂上戴吊襪帶,假如他們希望的話,還可以帶一個繪有領環的吊襪帶,但這個形式不常見。
  嘉德勳章佩戴者可以擁有自己的紋章。
英文解釋
  1. n.:  garter
近義詞
嘉德勳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