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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周佛海(1897-1948)
  中國共産黨早期領導人,中國國民黨政府要員,後淪為漢姦。湖南沅陵人。早年留學日本。1921年7月參加中國共産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會後回日本求學,畢業於京都帝國大學經濟係。1923年畢業回國應邀來到廣州出任國民黨中央宣傳部秘書,同時兼任廣東大學教授。1924年鼕脫離共産黨,加入國民黨。1926年北伐軍攻占武漢後,任中央軍事政治學校秘書長兼政治部主任。1929年後,歷任國民黨政府訓練總監部政治訓練處處長、江蘇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長、1931年當選國民黨第四屆中央執行委員。1935年國民黨中央黨部民衆訓練部長、抗日戰爭爆發後出任蔣介石侍從室副主任兼第五組組長,國民黨中央宣傳副部長、代理部長等職。組織“低調俱樂部”,與抗日唱反調,鼓吹“戰必敗,和未必大亂”的投降主義言論。1938年12月,離重慶,經河內到香港潛入上海。隨汪精衛投敵。1940年後,歷任汪偽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汪偽政府警政部長、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上海市長等職。1941年3月,汪精衛去日本治病期間,周佛海代行行政院長一職。8月初,汪病情惡化,周佛海應日本政府之召抵達名古屋探視汪,並與陳璧君商談人事調整問題。後又抵東京,分別拜訪日本首相、海相、陸相、軍令部長、參謀總長等,討論對重慶民政府的誘降及汪死後的人事安排問題。汪精衛病死後,周佛海任軍事委員會副委員長等職。 1943年透過戴笠、杜月笙等人連絡重慶國民政府要求「戴罪立功」。日本投降後曾被蔣介石任為上海行動總隊總隊長。後在輿論壓力下被捕。1945年9月30日,周佛海等被押送重慶。次年9月押到南京。1946年10月21日,南京高等法院第一法庭對周佛海進行公審。 11月7日,國民黨南京高等法院以“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罪行,判處周佛海死刑。次年3月,蔣介石發佈特令,以“響應反正”、“戴罪圖功”,“以觀後效”為由,將周佛海“減為無期徒刑”,1948年2月28日因心髒病死於南京老虎橋獄中。
  夫人楊淑慧。有一子為周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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