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製 system of holdings
金融寡頭通過購買和持有一定數量股票對企業實行控製的一種方式。壟斷資本主義時期,它是金融寡頭在經濟領域實現其統治的主要手段。參與製的産生與壟斷資本主義時期股份公司的廣泛發展有關。股份公司作為以發行股票的辦法籌集資本、合資經營的企業,按股東擁有股票的多少來决定其對企業支配權力的大小。控製一個股份公司所必需的股票限額就是股票控製額。一個股份公司發行的股票越多、越分散,控製這個股份公司所必需的股票額在股票總數中所占的比例就越小。金融寡頭正是通過掌握股份公司的股票控製額來取得控製權。參與製的實現過程是:金融寡頭通過掌握股票控製額,首先控製一些巨大的企業作為母公司;然後利用母公司所擁有的資本去購買其他企業的股票控製額,把這些企業置於自己的統治之下,使它們成為子公司;再用同樣的方式,通過子公司進一步控製更多的公司。如此逐級參與,層層控製,形成一個龐大的金融資本控製體係。金融寡頭是這個金融控製體係的主宰者,它用少量的資本就可以控製大量的企業,控製比自己原有的資本大幾十倍甚至幾百倍的資本。參與製的産生和發展不僅增強了金融資本在經濟領域的統治實力,擴大了它的剝削基礎,而且也為金融寡頭進行投機活動提供了方便。子公司在形式上都是獨立的公司,母公司對它們的業務活動不負法律責任。因而金融寡頭可以利用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參與活動為自己牟取暴利,如果子公司遭到失敗,母公司就可以拋出股票,逃脫責任,避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