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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Indians)
亦作Amerindian或Amerind。
又稱美洲原住民,是除愛斯基摩人外的所有美洲土著居民的總稱。印第安人即美洲土著居民。此人種分佈於南北美洲各國,屬蒙古人種美洲支係。使用印第安語,包括十幾個語族,至今沒有公認的語言分類。
印第安人是拉丁美洲的最早的居民。他們之所以被成為“印第安人”,主要是因為當年哥倫布等探險者,以為他們到達的“新陸地”是印度,稱當地居民為“印第安”人(“印度”一詞的英文發音。)
印第安人以前曾稱為紅種人,因為他們的皮膚經常是紅色的,後來纔知道這些紅色是由於習慣在面部塗紅顔料所給人的錯誤認識。
研究者認為,印第安人的祖先大約是在2萬年前從亞洲渡過白令海峽到達美洲的,或者是通過冰封的海峽陸橋過去的。他們與亞洲同時代的人有某些相同的文化特色,例如用火、馴犬及某些特殊儀式與醫療方法等。
印第安人經過兩萬多年的文化,産生了許多不同的民族和語言,在歷史上曾建立過四個帝國,最重要的是中美洲的阿滋特剋帝國和南美洲的印加帝國,發明過瑪雅文字,對天文學研究的造詣也相當深,為世界提供了玉米、番薯、西紅柿、煙草、可可等作物。由於殖民者迫害、殺戮印地安人,毀滅印地安文化,致使現在殘存的古代文明材料已經不多,但目前的研究越來越引起考古界的關註,美洲國傢也開始下大力發掘古代印地安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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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洲
西部、大平原和北美東部的古印第安人(Paleo-Indian),儘管環境不同,卻有類似的經濟活動。在現在美國西部──從俄勒岡州到墨西哥北部,從太平洋海岸區到落磯山東邊──散居著沙漠文化的印第安人,以狩獵及採集果實為生,但已有原始農業技術發展。
太古晚期在工具技術上有了進步的發展,諸如有溝槽的石斧及石錘等,而且在不同地理區域的部落間有貿易制度。西元前3000∼前2000年,氣候變得溫暖,於是有些印第安人跟在吃草的野牛之後,進入薩斯喀徹溫(Saskatchewan)河與亞伯達(Alberta)地區,亦有更北進入北極凍原。
前2000年前後,美國西南部原住民已開始種植玉米。西元200∼700年,是一個寒冷時期,阻礙了農業發展。700∼1200年,密西西比河𠔌中發展出以村落為基礎的文化,特色是進步的農耕方法與復雜的宗教儀式。此時期在西南部各處散居的原住民,如阿納薩齊(Anasazi)、莫戈隆(Mogollon)及霍霍坎(Hohokam)等均屬前普韋布洛(pre-Pueblo)社會。莫戈隆的農業技術是阿納薩齊加以改良的,利用雨水與引導河水來澆灌作物;亞利桑那南部的霍霍坎文化是以灌溉來維持其農業經濟。西元後第一個1,000年期間,普韋布洛文化發展出用石塊建造居室的技術,並在製陶方面有重大進展。1300∼1700年為退步的普韋布洛時期,由於居民嚮東、南方遷移,許多石屋因此荒廢。現代普韋布洛時期始自16世紀後期,西班牙人前來定居之時。普韋布洛文化與農耕方法的某些特色至今猶存。
在殖民時代,歐洲各國采取不同的政策來對待北美印第安人。西班牙人吸收原住民成為基督徒,並使其居於指定地區。法國人與印第安人建立貿易關係。英國在1763年宣告將阿帕拉契山以西地區撥給原住民,有效期至英國統治結束而終止,接著由美國予以采行。1848年在加州發現黃金後,衆多白人嚮西遷移,遂爆發歐洲白人與印第安人爭奪土地的長期戰爭,包括1876年蘇族(Sioux)、夏延族(Cheyenne)進行的卡斯特(Custer)大屠殺。1887年多數印第安人遷入保留地,是年《道斯土地分配法》(Dawes General Allotment Act)使印第安人喪失了近348,100平方公裏(134,400平方哩)的土地。1934年的《印第安人重新組織法》(Indian Reorganization Act)施行改善原住民生活的措施。1950年代以來,由於新的政策以及社會上對民權的關心,印第安人成立了許多組織,並引起全國註意到他們的問題。
中美洲
萬餘年前,印第安人進入尼加拉瓜與墨西哥北部地區之間的中美洲,耕種技術的發展可追溯至西元前4500年左右,由於農業技術的穩定進步導致前2000年前後建立農業社會,由於糧食供應漸趨穩定,使小的居民點演進為大市鎮,並刺激了陶器與其他藝術品之成長。西元後第一個1,000年稱為古典時期,有瑪雅文明興起,當時人們由僧侶階級統治。他們最重要的神是豐收神特拉洛剋(Tlaloc),其標志是美洲虎,是現存雕刻品中常見的主題。在後來的文化中,以傳統上更為好戰的鷹來代替美洲虎,同時,以人作犧牲也成一種常見的宗教行為。西元1000年前後,托爾特剋(Toltec)與阿茲特剋(Aztec)兩帝國取代了這些以宗教為基礎的社會型態,直到16世紀西班牙入侵為止。阿茲特剋帝國在巔峰時期,幾乎控製了整個中美洲。
最早移民來的種族依居住地區可區分為幾個不同的文化分支。其中之一在現在墨西哥西北部的海岸、沙漠與多山地區謀生。另一支塔拉斯科人(Tarasco)定居在米卻肯(Michoacan)山區。馬雅人則占居危地馬拉、猶卡坦半島及墨西哥的恰帕斯(Chiapas)等地的一部分。阿茲特剋人則集中在墨西哥中部的高原地和今日墨西哥城。第五個分支在墨西哥南部海岸和高地。中美洲印第安人的文化特色,是以小型社區方式定居,而以個別家庭為基本單位,男性與年長者居領導地位。社區活動以市場為中心,另一中心為政府機關,政府官員同時亦主持宗教儀式。雖以西班牙人引入的天主教為主要禮拜方式,但精靈崇拜、迷信及占卜依然存在。
歐洲工業的技術與工具隨天主教與西班牙人的徵服傳入中美洲,後來礦藏、農場、牛群成為殖民社會的經濟中心。1821年的革命使墨西哥與危地馬拉當地出生的西班牙人與其他混血後裔,脫離歐洲人之控製而組成新的共和國政府。1910年墨西哥發生另一次革命,掃除了排他性的社會與經濟政策,開始認同印第安人在政治、文化與經濟方面的貢獻。20世紀後期,在墨西哥城市與農村社會中,對印第安人有更完整的無差別待遇出現。
南美洲
在巴西亞馬遜地區的印地安人據考古紀錄,南美文明開始於西元前一萬年,第一批北美與中美移民到達時。他們定居於火地島、阿根廷、智利南部、大廈𠔌地區的中南部平原及中央安地斯山的部分。他們的群體以親屬關係為基礎,而以性別及年齡來定階級。這些遊牧的群體後來被高度農業發展的社會所取代。農耕社會位於巴西和大安地列斯的阿拉瓦剋(Arawak)海岸及內陸森林地區。由於他們的食物充裕,所以能夠維持較大且穩定的社會單位。其他在加勒比海沿岸和安地斯山北部定居的民族,以軍事及宗教儀式為基礎,在農業技術支持下,出現較復雜的社會組織型態。
南美洲的原住民文明大約在西元前2300年生根於安地斯山中部,其後進步迅速,數千年間在農耕、技術上皆有開展。約西元1000年前後,有奇穆(Chimu)、蒂瓦納庫(Tiwanaku)王國,及後來的印加帝國。印加的繁榮盛況直到16世紀西班牙人入侵纔衰落下來。它的領域從秘魯延伸到智利北部,曾發展了有效的灌溉係統和復雜的控製糧食生産、儲存與分配的制度。人口最多時達350萬。其社會階級分為世襲的王室、貴族、工匠及農民。印加文明最顯著的革新,是以法律取代習俗來製定社會組織及高水準藝術産品的造詣。
16世紀歐洲人徵服南美,使印加帝國的農業與政治習慣完全被西班牙人的方式取代,天主教亦取代印加宗教。印加的貴族與工匠階級納入殖民地階級制度中,而農民則淪為勞役者。在低度開發地區,印加人民仍保持他們某些文化傳統,並與現代工業中心維持經濟交易。其他南美印第安人如阿勞坎人(Araucanian)等一直成功地抗拒西班牙人統治,直到19世紀後期始遭壓製、同化或遣入保留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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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黃種人,美洲最古老的居民。據傳在15000—25000年前由亞洲經白令海峽陸續遷入,分佈南北美洲。在北美有阿塔巴斯幹人、阿爾貢金人、易洛魁人、蘇人和馬斯科基人等;在中美有阿茲特剋人、瑪雅人、加勒比人、奇布查人等;南美有印加人、瓜拉尼人和阿拉烏幹人等。語言屬印第安語族。最先種植玉米、馬鈴薯、嚮日葵、棉花、金雞納樹等作物,對人類作出貢獻。16世紀前,多半尚處於母係氏族階段,也有少數象瑪雅人、阿茲特剋人和印加人等已形成早期奴隸製國傢和有相當高的文化。16世紀起遭歐洲殖民者的摧殘和殺戮,發展中斷,人口下降。現有3200餘萬人。主要從事農業。北美約剩80餘萬人,大都被趕入保留地,生活艱苦。在中美和南美一般都受所在國統治者的歧視和同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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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長印第安人的婚禮帶有濃厚的民族色彩。婚禮地點多選擇在印第安人聚居區公共建築物裏舉行,一般是一幢較大的木頭房屋。舉行婚禮時,親朋好友,左鄰右捨,村中居民紛紛來到木房裏,衆人席地而坐,互緻問候。男女老幼身穿民族服裝,款式新穎,色澤豔麗。雖然印第安人性情開朗,但婚禮場合卻顯得非常安靜,即使說話也是輕言細語。
印第安人(Indians)
亦作Amerindian或Amerind。
又稱美洲原住民,是除愛斯基摩人外的所有美洲土著居民的總稱。印第安人即美洲土著居民。此人種分佈於南北美洲各國,屬蒙古人種美洲支係。使用印第安語,包括十幾個語族,至今沒有公認的語言分類。
印第安人是拉丁美洲的最早的居民。他們之所以被成為“印第安人”,主要是因為當年哥倫布等探險者,以為他們到達的“新陸地”是印度,稱當地居民為“印第安”人(“印度”一詞的英文發音。)
印第安人以前曾稱為紅種人,因為他們的皮膚經常是紅色的,後來纔知道這些紅色是由於習慣在面部塗紅顔料所給人的錯誤認識。
研究者認為,印第安人的祖先可能是是在大約2萬年前從亞洲渡過白令海峽到達美洲的,或者是通過冰封的海峽陸橋過去的。他們與亞洲同時代的人有某些相同的文化特色,例如用火、馴犬及某些特殊儀式與醫療方法等。
印第安人經過兩萬多年的分化,産生了許多不同的民族和語言,在歷史上曾建立過四個帝國,最重要的是中美洲的阿滋特剋帝國和南美洲的印加帝國,發明過瑪雅文字,對天文學研究的造詣也相當深,為世界提供了玉米、番薯、西紅柿、煙草、可可等作物。由於殖民者迫害、殺戮印地安人,毀滅印地安文化,致使現在殘存的古代文明材料已經不多,但目前的研究越來越引起考古界的關註,美洲國傢也開始下大力發掘古代印地安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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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相信“萬物有靈論”,他們崇敬自然,對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都報以敬畏態度。印第安人相當程度上已經被歐洲基督教信仰所同化,在今天的美國大部分印第安人信基督,但印第安的原始信仰仍然存在,它與基督教相混雜,成為一種奇怪的宗教信仰。卡耶特說,宗教信仰在印第安人生活中占據很高地位,最重要的部落首領是宗教領袖,他在內部事務上的權力高於部落首長。在大多數部落,部落首長僅負責對外事務,主要是與聯邦或當地政府打交道,他對外代表部落,但他的任命權在宗教領袖,他在對內事務上更要聽宗教領袖的。
印第安人的語言是世界上最有趣、最難懂的語言之一。[據說,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二戰太平洋戰場?)時,在協約國(美國?)的軍隊中服役的印第安人,專門負責打電話,他們彼此用語言傳達部隊“命令”,然後翻譯成英文或其他文字]。這個方法是最可靠、最保密的,因為除了他們以外,誰也不懂其中的秘密。---------參見《風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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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擁有奇怪的語言。翻譯成英文經常要連續使用同一個字母。例如美國馬薩諸塞州的州名叫Massachusetts,就是從印第安人裏翻譯過來的。還有,印第安語說“我自己”大多說“doo”。其中,美國首都華盛頓有個印第安人博物館,內有關於許多印第安文化的講解。
I don't kno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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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歷史原因,現在大多數印第安人都生活在偏僻的農村地區。和瑪雅人一樣,其他印第安民族也大都保留着自己傳統的生活習俗。印第安人做飯時,仍喜歡使用質地粗糙的陶罐、石碗、木勺。有人生病時,他們采來草藥,或將其點燃對病人進行煙熏,或煮湯為病人沐浴。他們至今喜穿富有本民族特色的傳統服裝。尤卡坦半島的瑪雅婦女不分老幼都身着寬鬆的白色綉花裙,頭戴色彩豔麗的鮮花;男人則身穿寬鬆的白色衣褲,頭戴草帽,腳穿草編涼鞋。中部高原上的印第安婦女愛穿綉花罩衫和竪條紋的寬大長裙,上身披一種叫“雷博索”的多用披巾。這種披巾既可遮陽,也可禦寒,還可背小孩、包東西。極富民族特色的服飾成為印第安人一個明顯標志。許多印第安人仍住在原始的房屋裏。在尤卡坦半島,瑪雅人在樹林中開出一塊平地,就地取材,把粗樹枝一根根固定在地上,圍成一個大圓圈,把棕櫚樹的大葉子搭在上面,房子就蓋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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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世紀後來到美洲的歐洲殖民者帶給當地印第安人是毀滅性的災難。據統計,殖民時期,西班牙所屬的領地有1300萬印第安人被殺,巴西地區有大約1000萬被殺,美國西進運動中又有100萬左右印第安人被殺。目前大約有3000萬印第安人。大量印第安人被奴役甚至屠殺。拉丁美洲的男性印第安人基本上沒有純男性係列的後代,其混血後代麥士蒂索人大多為男性殖民者與當地女性的後代。而北美的情況更糟,印第安人被趕入印第安保留地,其在當地人口所占比例小於5%。在美國,印第安人僅占總人口的1%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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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fox, indian, redskin, child of the forest, the American Indi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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