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強度的傳統觀念:
馬剋思認為:“增進勞動的強度,意思就是說在同一時間內增加勞動的支出”,他還將勞動強度定義為勞動的內含量或勞動的密度,並認為:“提高機器的速度,和擴大同一勞動者照管的機器的範圍”、“提高勞動的緊張程度,更加細密地填滿勞動時間的微孔”、“增進勞動的規律性、劃一性、秩序性、繼續性和能量”等都可提高勞動強度。然而,勞動的內含量或勞動的密度是什麽內涵呢?他並沒有闡述清楚。
勞動強度是一個容易進行主觀感覺而不容易進行理性抽象的概念。過去,人們往往從兩個方面來理解勞動強度。
1、勞動者主觀感覺的緊張性、疲勞性和痛苦性。一般來說,人們在勞動過程中所産生的主觀感覺越緊張、越疲勞、越痛苦,其勞動強度就越大。然而,主觀感覺畢竟衹是對客觀事實的主觀反映,而不是客觀事實本身。由於人的主觀感覺受衆多內部或外部因素的影響和製約,具有極大的不穩定性和不準確性。勞動強度應該是一個客觀的量度,主觀感覺的勞動強度不能作為衡量勞動強度的客觀依據。
2、勞動過程所完成的工作量密度。工作量密度是指單位時間內所完成的工作量。如果單是從工作量密度來確定勞動者的勞動強度,就意味着犯了兩個錯誤:①把勞動強度等價於勞動密度,事實上,勞動密度的提高既可以通過提高勞動強度來實現,也可以通過提高勞動復雜度來實現;②把勞動量等同於工作量,事實上,工作量與勞動量之間存在一定的函數關係。
馬剋思把勞動的持續時間稱之為勞動的外延量,把勞動在單位時間內所創造的勞動價值量稱為勞動的內含量或勞動的強度(《資本論》第1捲第437頁)。根據以上思路可得動總價值量=勞動的內含量×勞動的外延量
馬剋思認為,勞動量的度量單位為“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並把勞動者在標準狀態下的勞動內含量定義為1,非標準狀態下的勞動內含量可折算成標準狀態下的勞動內含量的一定倍數,勞動價值量就等於勞動時間(外延量)乘以這個倍數。顯然,這種理解衹能進行定性分析而無法進行定量分析。
勞動強度的數學定義:
勞動量由主勞動量與附加勞動量兩個分量構成,但是,由於主勞動與附加勞動並不一定同步發生,勞動密度並不等於主勞動密度與附加勞動密度之和。
Ql=Qlt+Qlb
=Mlt×Tt+Mlb×To (1)
因此勞動密度:
Ml=Mlt+Ml×To/Tt (2)
由此可見,勞動密度不僅與主勞動密度、附加勞動密度有關,而且還與全部時間與勞動時間之比值有關。
勞動強度的提高,對於勞動對象來說,加大了勞動者作用於勞動對象的力度(對於腦力勞動者來說,就是加大了大腦對於第二信號係統的處理力度),表現為工作量密度在增大;對於勞動者來說,加大了內部生理、心理和精神的緊張性和痛苦性,表現為勞動者用於補償勞動耗費所需要的生活資料在增加。然而,勞動強度在抽象意義上的真實內涵究竟是什麽呢?應該怎樣對勞動強度的概念進行精確定義呢?
顯然,加大勞動者作用於勞動對象的力度,就必須提高主勞動密度,同時,勞動者的機體內環境要保持相對穩定。由此可見,提高勞動強度實際上就是提高主勞動密度,並維持附加勞動密度的相對不變。因此,對勞動強度做出如下精確定義。
勞動強度:主勞動密度與附加勞動密度之比值,稱為勞動強度,用I來表示,即
I=Mlt/Mlb (3)
影響勞動強度的幾點因素:
響勞動強度的因素可分為外部因素和內部因素兩大類。
(一)外部因素。
1、勞動對象因素。包括工作性質與工作量密度,其中:①工作性質主要由生産係統的崗位或工種來决定,它與勞動能力的相容性决定着勞動者外部環境的優劣,决定着體力勞動者的動作力度、速度和技巧難度,决定着腦力勞動者遵循的思維方法和邏輯處理程序等,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勞動強度。②工作量密度的提高意味着惡化了勞動者原有的外部環境,從而提高了勞動強度。勞動者的體力輸出功率可以近似反映出人體肌肉和神經的運動強度。以工人操作機器為例:體力輸出功率主要由機器的控製器的活動阻力和活動頻率、控製器與操作者的相容性等來决定。腦力勞動者和生理力勞動者的勞動強度比較難以確定,通常衹能根據勞動者的主觀感覺、工作量的完成情況以及補償勞動耗費的生活資料量來粗略地估計。例如,以賣血謀生的人在抽完血以後,必須及時地補充食物營養,並好好休息和精神調養,才能恢復其原來的健康狀態,如果他一次性抽血的劑量增大,其生理力勞動的強度就會增大,那麽他就必須補充更多的物質營養和精神營養;産婦的年齡越大、胎兒越大,其懷孕過程和生産過程的勞動強度就越大,如果遇上難産,就會更加明顯地增大生理力勞動的強度。
2、勞動工具因素。包括機器的操作力度、速度、技術難度、容錯性能、宜人特性等。勞動工具的發展通常體現在勞動工具越來越適合於人的使用,意味着改善了勞動的外部環境,降低了勞動強度。例如,提高機器的容錯性能和宜人特性,降低因操作失誤而給生産和人身所帶來的危害程度,簡化機器的控製程序,改進機器運轉的控製設備和監視設備等,可以有效地降低勞動強度。
3、勞動環境因素。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所處的外部環境,它分為勞動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兩個方面。
(1)勞動的自然環境包括氣候條件、溫濕度、噪音、照明以及空氣中的氧、灰塵和有毒物質的含量等。對於同一勞動內容,在不同自然環境下將會産生不同生理、心理和精神效應,體現出不同的勞動強度:在惡劣的自然環境下,勞動強度較大;在宜人的自然環境下,勞動強度較小。例如,環境溫度在20~30℃範圍時,人體感覺最為舒適,當環境溫度低於20℃或高於30℃時,勞動者都將表現出較高的勞動強度。環境的濕度太大(高於90%)或太小(低於10%)、亮度太大或太小、色彩太鮮豔或太暗淡等都將有損於勞動者的身體健康,提高了勞動強度。
(2)勞動的社會環境包括人際關係、生産管理制度、工資待遇、思想潮流等。例如,當人際關係處於緊張狀態時,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心理和精神緊張程度就會增加,從而産生額外的勞動強度。同樣,工廠的生産管理制度、社會的思想潮流等也會影響勞動者的心理和精神狀態,從而影響勞動強度。
由此可見,勞動條件優良本身就意味着勞動強度低,勞動條件惡劣本身就意味着勞動強度高。馬剋思在對“社會必要勞動時間”進行定義時,確立了三個基本的約束條件:①社會現有的標準生産條件;②社會平均的勞動熟練度;③社會平均的勞動強度。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第一個和第三個基本約束條件是重複的,即“社會平均的勞動強度”本身就包含着“社會現有的標準生産條件”所代表的內容。事實上,增加工作量密度但改善勞動條件,或者減少工作量密度但惡化勞動條件,勞動者的勞動強度可能並不發生變化。
(二)內部因素。
影響勞動強度的內部因素可分為生理、心理和精神狀態特徵三個方面。此外,勞動時間(或作息率)和老弱病殘可以看作是一種特殊的影響勞動強度的內部因素,因為它綜合體現了生理、心理和精神狀態特徵對勞動強度的影響情況。
1、生理狀態特徵。人作為一種高級的生物,有其固有的、普遍的生物規律,在勞動環境的佈置、生産資料的設計、作息時間和作息率的安排中都應考慮人體一般的生理狀態特徵,都應符合人類的一般生物規律。如果違背其生物規律,機體的內環境就無法適應勞動過程的要求,從而體現出較大的勞動強度。一般來說,夜裏勞動比白天勞動體現出較大的勞動強度;持續進行同一勞動比交替進行不同勞動體現出較大的勞動強度;不斷變更作息時間,會打亂人體生物鐘,從而體現出較大的勞動強度。不過,人與人的生理狀態特徵及其變化規律存在着一定的差異。例如,有些人(特別是腦力勞動者)在夜裏勞動比在白天勞動體現出較小的勞動強度。
2、心理狀態特徵。影響勞動強度的心理因素主要有興趣與愛好、氣質與性格等。人在從事與自己喜歡的事物、愛好的行為和感興趣的知識相關的勞動時,就會表現出較低的勞動強度。不同氣質的人所具有的內部心理環境適應於不同性質的工作,從而體現出不同的勞動強度。例如,多血質和抑鬱質的人在從事復雜而多變的工作時體現出較低的勞動強度,膽汁質和粘液質的人則會體現出較高的勞動強度;性格外嚮的人在從事社交活動時體現出較低的勞動強度,而性格內嚮的人在從事具體業務工作時體現出較低的勞動強度;理智占優勢的人在從事科學技術工作時體現出較低的勞動強度,而情緒占優勢的人在從事文學藝術工作時體現出較低的勞動強度;獨立性強的人在獨立開展工作時體現出較低的勞動強度,順從性強的人在配合別人工作時體現出較低的勞動強度。
3、精神狀態特徵。影響勞動強度的精神因素有情感、認識與意志。當人的情感(即情緒、欲望與感情)處於良好狀態時,幹什麽工作都會覺得輕鬆自如,幹完後也不覺得疲倦。當人正確認識某一工作的重要意義時,就會對這一工作表現出較高的興趣,從而體現出較低的勞動強度。相反,如果認為某一勞動無益於自己,或者認為是低人一等的事情,是承受懲罰的一種方式,那麽他就會體現出較高的勞動強度。
4、勞動時間(或作息率)。隨着勞動時間的不斷增長,由附加勞動量建立和維持的機體內環境就會逐漸衰竭,如果不能及時地進行生活資料的補償,就會逐漸加速主勞動量的耗費,使部分主勞動量轉化為附加勞動量,這就必然提高勞動者的勞動強度。一般來說,當工作量密度基本不變時,勞動強度與作息率有一定的函數關係。
5、老弱病殘因素。對於老弱病殘的勞動者來說,其機體內環境低於正常水平,在進行相同勞動時將不得不投入更多的主勞動量,用於補償和替代機體內環境的缺陷和不足,這就必然會提高勞動強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