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再出口(re-export)
使用總貿易體係記錄和編製進出口統計的國傢,將外國商品輸入本國後未經加工而再嚮國外輸出。又稱復出口。再出口由兩部分組成,即從本國自由貿易區或海關保稅倉庫再出口和本國化商品再出口。
再出口對於資本主義國傢,特別是那些擁有大量轉口貿易的國傢來說,具有巨大的經濟意義。這是因為從事再出口的國傢,不僅從其轉口貿易業務中可以獲得轉口利潤,而且從商品的過境中也可以得到收益。暫時進口的物品重新輸出國外,不作為再出口。 | | 係進出口貿易統計術語。再出口是指外國商品進口後未經加工而又輸往國外。 | | - v.: reex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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