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用四十有九"原於周易係辭上傳:
易傳曰:“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挂一以象三,揲之以 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抋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抋而後挂。 ”
這段短文,記載了周易的求卦方法,其背後隱藏着易經形成的全部秘密,特別是其中的“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為什麽虛一不用?更是幾千年來,歷代易學大師冥思苦索,孜孜以求的千古謎團 。所以"其用四十有九"已成為一個固定的詞組.以下是歷代易學名傢的解釋:
宋前諸儒,韓氏曰:其用四十有九,則其一不用,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斯易
之太極也。
京房雲曰: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氣將欲以虛求實,故用四十有九焉。
馬季長曰:易有太極,為北辰,北辰居位不動,其餘四十九(見團正大衍圖)運而用之也。
荀爽曰: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爻,凡五十,初九“潛竜勿用”故去一。
姚、董曰:天地之數五十有五,其六以象六口之數,故減而用四十九也。
顧歡曰: 立此五十數以神數,神雖非數,因數而顯,故虛其一數,以明不可言之意也。
宋朝劉牧批駁了上述觀點,用他的“大衍之數五十圖”和“其用四十有九圖”兩套係列圖加
以解釋。其解說甚繁,概略意思是:大衍之數五十,是因為“天五”不用。不用非為不用,原因是“天五”退藏於密,既“天五”藏在“一二三四”和“六七八九”之中。“其用四十有九”是因為“天一”居尊位不動,故不用。
其後亦有諸多名傢各種解釋,在當今的網絡時代,其解釋更是如雨後春筍,層出不窮。2007年一部象數學專著<乾坤譜>(作者:團正)揭開了着一千古之謎.
<乾坤譜>節選:
大衍之數五十,既天地十數中所藏雙數之和。其用四十有九,來源於古代歷法。既以大衍之數五十為基數,對應五十個朔望月,衹能選用其中四十九個朔望月用於編製歷法。這就是易傳中“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的原因。
古人連續觀測五十個朔望月,歷時約1476天,平均每個朔望月約為29.5天。但編製月份不可以出現半天,古人不能采用一天跨倆月的歷法,不然會出現上午是一月,下午就進入二月了的情況。或者白天為一月,到了晚上就進入二月。所以古人可能選擇30天為一個月,1476天÷30天=49個月+少編的6天,並隱遁了1個朔望月。誤差約0.4%千分之四。這個精確度已經很了不起了。古人可能采用過這種歷法,因而得出:用大衍之數五十(個朔望月)編製歷法,衹能組合出四十九個整天數的月份。衹有這樣,纔具有實際使用價值。
事情到此並沒有結束,少編了6天,古人豈能善罷甘休。於是繼續求索。如以29天為一個月:則51個月×29天=1479天,多編了3天。並虛出1個朔望月。誤差約0.2%千分之二。精確度進一步提高了。
繼續努力,交錯用之:以25個月編30天,以25個月編29天,交錯用之。則25個月×30天+25個月×29天=750天+725天=1475天,少編了1天。這種歷法的誤差為:(1/1476)×100%≈0.07%,一萬天誤差七天.這種精確度已令今人被感吃驚。古人可能最終采用了這種歷法。以30天為大月,以29天為小月,分出大小兩種月份,大月為陽,小月為陰,(“分而為二以象兩”的原意是指分出大小兩種月份。後來用於筮法時,是指將49策分為兩部分。這兩部分在易理上可以理解為天地,而其原意是指大、小兩種月份)。
編製月份的問題解决了,如何編年呢?
古人通過觀測日影及季節枯榮,掌握了一個太陽回歸年大約對應12個朔望月。50個 朔望月可以編四個回歸年(“揲之一四”的原意:是指50個朔望月可以編四個回歸年,當用於筮法時,是指將策數四個為一組的數。“以象四時”歷代易學家大多解釋為以象四季。非也!“四時”是指四年。)計48個月。2個月(一大一小)及少編的1天。將少編的1天加到餘下2個月中的小月中,(“歸奇”的原意:在餘下的日期中,30天一月為偶、29天一月為奇、少編的1天為奇。將奇數29和奇數1歸為30天一月。這是“歸奇”的原意。當用於筮法時,“歸奇於抋”是指經揲策之後,將餘策歸集到一起。象徵編四個回歸年所餘下的日期,既閏月),則餘下2個月均含30天。這樣就幾乎消除了誤差。
編年的問題解决了。餘下的2個月應如何安排呢?
這是解决“挂一以象幾”的問題,一年有6個陽月×30天=180天,有6個陰月×29天=174天。354天,比一個回歸年365天少11天。積三年約少33天,約一個月。故每三年插入一個閏月(一個閏月30天,這三年比公歷少3天)。“挂一以象三”的原意,既插入一個閏月彌補三年之中少記的一個月。古人總結出“挂一以象三”的歷法。“挂”既既“插”,“一”即“一閏月”,“象”即“對應”,“三”既“三年”。就是將餘下的閏月,每三年插入一個閏月。為什麽“挂一以象三”不直說“挂一對應三”呢?因為 “挂一以象三”是筮法描述,不是歷法記述。從歷法的推算中,總結和發明了筮法。反過來用筮法卜算世事,是以抽象求實象,故衹能用“象徵”來描述。由於筮法起源於歷法,所以“筮法描述”必然藉助於歷法來進行象徵性說明。
三年一閏的周期確定了,閏月應安排在哪一年呢?很自然是安排在連續三年中的中間那一年比較合理(參閱“插值法”)如果安排在一頭,則另一頭偏差較大。
如圖:第一年(一歲)為12個月、第二年(二歲)為13個月(其中包含閏月30天)、第三年(三歲)為12個月、第四年(四歲)為12個月、第五年(五歲)為13個月(其中包含閏月30天)(“五歲再閏”的原意)。
這樣看來,用50個朔望月衹能編製出四個歷法年,四個歷法年共計月數為四十九,故用大衍之數五十,對應朔望月編製歷法,衹能采用四十九個月。
如果將五歲中的閏月安排在四歲中,由於前三歲加一閏已經比較精確了,而四歲一年獨加一閏,則導致整個四個歷法年偏差加大。豈不是前功盡弃。所以必須加在第五年裏(五歲再閏)。所以編製四個歷法年,衹能用49個月。而這49個月是依據50個朔望月推演出來的,如果衹連續觀察四十九個朔望月,是無法推演出這個結果的。所以,雖然衹用49數,但50這個數是不得不提的。由此看來,“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
有九。”虛一不用,並非真的不用。在歷法中,用於五歲再閏。在筮法演策中不用是因為四個歷法年中衹有49
個月。所以“虛一”就是五歲中的閏月。
歷朝歷代易學家多解釋為“虛一以象太極”,這種解釋可以歸類於周易文學,《乾坤譜》中就有部分章節屬於周易文學類。具有一定的文化價值。但不可以歸類於周易史學。可以看成是“戲說周易”不可以看成是“研究周易”。
結論:采用大衍之數五十,對應朔望月數編製四個歷法年,衹能組合出四十九個整天數月。這就是易傳中“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的來歷。
我們應從易傳的筮法描述中,瞭解到我國商周時代的歷法水平。除了哲學外,還可以將周易歸類於
中國古代歷法典籍。
這裏又打開了周易的另一扇門---周易歷法。進入這扇門。將有新發現。
附:"其用四十有九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