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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孫竜 Gongsun Long 《公孫竜子》是戰國(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後期名傢代表人物公孫竜的著作,《漢書·藝文志》中收錄了《公孫竜子》十四篇,但現在衹保存下來了六篇。第一篇《跡府》也是後人搜集的有關他的事跡,其他五篇基本上可以肯定是公孫竜所作。作為名傢的代表人物,他以“白馬非馬” 論和“離堅白”而著名,他的這些思想分別見於《白馬非馬論》和《堅白論》中,這是公孫竜名辨思想的核心內容。在《公孫竜子》一書中,公孫竜主要研究了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以及事物的共性和個性所具有的內在矛盾,他的特點就是誇大這種矛盾,並否認兩者的統一,所以最後得出違背常理的結論。即白馬不是普通所說的馬,顔色中的白色和質地的堅硬他也人為地分裂開來論述。
另外,在《指物論》中他還着重論述了指與物的關係。“指”即事物的概念或名稱,“物”是具體的事物,它們的關係也就是物質與意識的關係,《通變論》則論述了對運動變化的看法,《名實論》討論名與實的關係。上述的五篇組成了一個完整的學說體係。
《公孫竜子》的註釋本,有宋朝人謝希深的註本,以及清朝陳澧的《公孫竜子註》,近代陳柱的《公孫竜子集解》,王啓湘的《公孫竜子校詮》也可以參考。
跡府
公孫竜,六國時辯士也。疾名實之散亂,因資材之所長,為“守白”之論。假物取譬,以“守白”辯,謂白馬為非馬也。白馬為非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則形不當與;言形,則色不宜從。今合以為物,非也。如求白馬於廄中,無有,而有驪色之馬;然不可以應有白馬也。不可以應有白馬,則所求之馬亡矣,亡則白馬竟非馬。欲推是辯,以正名實,而化天下焉。
竜與孔穿會趙平原君傢。穿曰:“素聞先生高誼,願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馬為非馬耳。請去此術,則穿請為弟子”。竜曰:“ 先生之言悖!竜之所以為名者,乃以白馬之論爾。今使竜去之,則無以教焉。且欲師之者,以智與學不如也。今使竜去之,此先教而後師之也。先教而後師之者,悖。且白馬非馬,乃仲尼之所取。竜聞楚王張繁弱之弓,載忘歸之矣,以射蛟兕于云夢之圃。而喪其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止!楚王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焉?’仲尼聞之曰:‘楚王仁義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異楚人於所謂人。夫是仲尼異楚人於所謂人,而非竜異白馬於所謂馬,悖。先生修儒術,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學,而使竜去所教,則雖百竜,固不能當前矣。”孔穿無以應焉。
公孫竜,趙平原君之客也。孔穿,孔子之葉也。穿與竜會,穿謂竜曰:“臣居魯,側聞下風,高先生之智,說先生之行,願受業之日久矣,乃今得見。然所不取先生者,獨不取先生之以白馬為非馬耳。請去白馬非馬之學,穿請為弟子。”公孫竜曰:“先生之言,悖!竜之學,以白馬為非馬着也。使竜去之,則竜無以教。無以教,而乃學於竜也者,悖。且夫欲學於竜者,以智與學焉為不逮也。今教竜去白馬非馬,是先教而後師之也。先教而後師之,不可。先生之所以教竜者,似齊王之謂尹文也。齊王之謂尹文曰:‘寡人甚好士,以齊國無士何也?’尹文曰:‘願聞大王之所謂士者’齊王無以應。尹文曰:‘今有人於此,事君則忠,事親則孝,交友則信,處鄉則順。有此四行,可謂士乎?’齊王曰:‘善!此真吾所謂士也。’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為臣乎?’王曰:‘所願而不可得也。’是時,齊王好勇,於是尹文曰:‘使此人廣庭大衆之中,見侵侮而終不敢鬥,王將以為臣乎?’王曰:‘鉅士也,見侮而不鬥,辱也。辱,則寡人不以為臣矣。’尹文曰:‘唯見辱而不鬥,未失其四行也。是人未失其四行,其所以為士也。然而王一以為臣,一不以為臣,則嚮之所謂士者,乃非士乎?’齊王無以應。尹文曰:‘今有人君,將理其國,人有非,則非之。無非,則亦非之。有功,則賞之。無功,則亦賞之。而怨人之不理也,可乎?’ 齊王曰:‘不可。’尹文曰:‘臣竊觀下吏之理齊,其方若此矣。’王曰:‘寡人理國,信若先生之言,人雖不理,寡人不敢怨也。意未至然與?’尹文曰:‘言之,敢無說乎?王之令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人有畏王之令者,見侮而終不敢鬥,是全王之令也。而王曰:見侮而不敢鬥者,辱也。謂之辱,非之也。無非,而王辱之,故因除籍不以為臣也。不以為臣者,罰之也。此無罪而王罰之也。且王辱不敢鬥者,必榮敢鬥者也。榮敢鬥者是而王是之,必以為臣矣。必以為臣者,賞之也。彼無功而王賞之。王之所賞,吏之所誅也。上之所是,而法之所非也。賞罰是非,相與四謬,雖十黃帝,不能理也。’齊王無以應焉。故竜以子之言有似齊王。子知難白馬之非馬,不知所以難之說。以此猶知好士之名,而不知察士之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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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竜子》是戰國(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後期名傢代表人物公孫竜的著作。
公孫竜,相傳字子秉,魏國(今河南省北部)人,活動年代約在公元前320年至前250年間。他的生平事跡已經無從詳知。中國戰國時期哲學家。名傢離堅白派的代表人物。
《漢書·藝文志》中收錄了《公孫竜子》十四篇,但現在衹保存下來了六篇。第一篇《跡府》也是後人搜集的有關他的事跡,其他五篇基本上可以肯定是公孫竜所作。作為名傢的代表人物,他以“白馬非馬”論和“離堅白”而著名,他的這些思想分別見於《白馬非馬論》和《堅白論》中,這是公孫竜名辨思想的核心內容。在《公孫竜子》一書中,公孫竜主要研究了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以及事物的共性和個性所具有的內在矛盾,他的特點就是誇大這種矛盾,並否認兩者的統一,所以最後得出違背常理的結論。即白馬不是普通所說的馬,顔色中的白色和質地的堅硬他也人為地分裂開來論述。
另外,在《指物論》中他還着重論述了指與物的關係。“指”即事物的概念或名稱,“物”是具體的事物,它們的關係也就是物質與意識的關係,《通變論》則論述了對運動變化的看法,《名實論》討論名與實的關係。上述的五篇組成了一個完整的學說體係。
《公孫竜子》的註釋本,有宋朝人謝希深的註本,以及清朝陳澧的《公孫竜子註》,近代陳柱的《公孫竜子集解》,王啓湘的《公孫竜子校詮》也可以參考。
跡府第一
公孫竜,六國時辯士也。疾名實之散亂,因資材之所長,為“守白”之論。假物取譬, 以“守白”辯,謂白馬為非馬也。白馬為非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馬所以名形也;色非 形,形非色也。夫言色則形不當與,言形則色不宜從,今合以為物,非也。如求白馬於廄 中,無有,而有驪色之馬,然不可以應有白馬也。不可以應有白馬,則所求之馬亡矣;亡則 白馬竟非馬。欲推是辯,以正名實而化天下焉。
竜於孔穿會趙平原君傢。穿曰:“素聞先生高誼,願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以白馬為非 馬耳!情去此術,則穿請為弟子。”
竜曰:“先生之言悖。竜之所以為名者,乃以白馬之論爾!今使竜去之,則無以教焉。 且欲師之者,以智與學不如也。今使竜去之,此先教而後師也;先教而後師之者,悖。
“且白馬非馬,乃仲尼之所取。竜聞楚王張繁弱之弓,載亡歸之矢,以射蛟口于云夢之 圃,而喪其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止。楚人遺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聞之 曰:‘楚王仁義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異‘楚人’與 所謂‘人’。夫是仲尼異‘楚人’與所謂‘人’,而非竜‘白馬’於所謂‘馬’,悖。”
“先生修儒術而非仲尼之所取,欲學而使竜去所教,則雖百竜,固不能當前矣。”孔穿 無以應焉。
公孫竜,趙平原君之客也;孔穿,孔子之葉也。穿與竜會。穿謂竜曰:“臣居魯,側聞 下風,高先生之智,說先生之行,願受益之日久矣,乃今得見。然所不取先生者,獨不取先 生之以白馬為非馬耳。請去白馬非馬之學,穿請為弟子。”
公孫竜曰:“先生之言悖。竜之學,以白馬為非馬者也。使竜去之,則竜無以教;無以 教而乃學於竜也者,悖。且夫欲學於竜者,以智與學焉為不逮也。今教竜去白馬非馬,是先 教而後師之也;先教而後師之,不可。”
“先生之所以教竜者,似齊王之謂尹文也。齊王之謂尹文曰:‘寡人甚好士,以齊國無 士,何也?’尹文曰:‘願聞大王之所謂士者。’齊王無以應。尹文曰:‘今有人於此,事 君則忠,事親則孝,交友則信,處鄉則順,有此四行,可謂士乎?’齊王曰:‘善!此真吾 所謂士也。’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為臣乎?’王曰:‘所願而不可得也。’”
“是時齊王好勇。於是尹文曰:‘使此人廣衆大庭之中,見侵侮而終不敢鬥,王將以為 臣乎?’王曰:‘鉅士也?見侮而不鬥,辱也!辱則寡人不以為臣矣。’尹文曰:‘唯見侮 而不鬥,未失其四行也。是人失其四行,其所以為士也然。而王一以為臣,一不以為臣,則 嚮之所謂士者,乃非士乎?’齊王無以應。”
“尹文曰:‘今有人君,將理其國,人有非則非之,無非則亦非之;有功則賞之,無功 則亦賞之,而怨人之不理也,可乎?’齊王曰:‘不可。’尹文曰:‘臣口觀下吏之理齊, 齊方若此矣。’王曰:‘寡人理國,信若先生之煙,人雖不理,寡人不敢怨也。意未至然 與?’
“尹文曰:‘言之敢無說乎?王之令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人有畏王之令者, 見侮而終不敢鬥,是全王之令也。而王曰:‘見侮而不鬥者,辱也。’謂之辱,非之也。無 非而王非之,故因除其籍,不以為臣也。不以為臣者,罰之也。此無而王罰之也。且王辱不 敢鬥者,必榮敢鬥者也;榮敢鬥者,是而王是之,必以為臣矣。必以為臣者,賞之也。彼無 功而王賞之。王之所賞,吏之所誅也;上之所是,而法之所非也。賞罰是非,相與四謬,雖 十黃帝,不能理也。’齊王無以應。”
“故竜以子之言有似齊王。子知難白馬之非馬,不知所以難之說,以此,猶好士之名, 而不知察士之類。”
白馬論第二
“白馬非馬”,可乎?
曰:可。
曰:何哉?
曰: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名形也。故曰:“白馬非馬”。
曰:有馬不可謂無馬也。不可謂無馬者,非馬也?有白馬為有馬,白之,非馬何也?
曰:求馬,黃、黑馬皆可致;求白馬,黃、黑馬不可致。是白馬乃馬也,是所求一也。 所求一者,白者不異馬也,所求不異,如黃、黑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與不可,其相非 明。如黃、黑馬一也,而可以應有馬,而不可以應有白馬,是白馬之非馬,審矣!
曰:以馬之有色為非馬,天下非有無色之馬。天下無馬可乎?
曰:馬固有色,故有白馬。使馬無色,有馬如已耳,安取白馬?故白馬非馬也。白馬 者,馬與白也。黑與白,馬也?故曰白馬非馬業。
曰:馬未與白為馬,白未與馬為白。合馬與白,復名白馬。是相與以不相與為名,未 可。故曰:白馬非馬未可。
曰:以“有白馬為有馬”,謂有白馬為有黃馬,可乎?
曰:未可。
曰:以“有馬為異有黃馬”,是異黃馬與馬也;異黃馬與馬,是以黃為非馬。以黃馬為 非馬,而以白馬為有馬,此飛者入池而棺槨異處,此天下之悖言辭也。
以“有白馬不可謂無馬”者,離白之謂也;不離者有白馬不可謂有馬也。故所以為有馬 者,獨以馬為有馬耳,非以白馬為有馬耳。故其為有馬也,不可以謂“白馬”也。
以“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馬者,言白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馬者, 無去取於色,故黃、黑皆所以應;白馬者,有去取於色,黃、黑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馬獨 可以應耳。無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馬非馬”。
指物論第三
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謂指乎?
指也者,天下之所無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為天下之所無,未 可。
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也。不可謂指者,非指也?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 非指也。
天下無指者,生於物之各有名,不為指也。不為指而謂之指,是無部為指。以有不為指 之無不為指,未可。
以“指者天下之所無”。天下無指者,物不可謂無指也;不可謂無指者。非有非指也; 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與物非指也。
使天下無物指,誰徑謂非指?天下無物,誰徑謂指?天下有指無物指,誰徑謂非指、徑 謂無物非指?
且夫指固自為非指,奚待於物而乃與為指?
譯文
公孫竜,是六國時的辯士。因為痛恨名稱和實體之間的混亂概念,藉着自己的能力上的長項,得出了“守白”的結論。用比喻的方法,為“守白”做辯護,說白馬不是馬。所謂白馬不是馬,是說白是顔色的名稱,馬是形體的名稱;顔色不是形體,形體也不是顔色。大傢說顔色時不應該和形體合併,說形體時顔色也不應該跟在後面,現在合起來稱為一樣東西,是錯誤的。就像要在馬廄中找白馬,沒有,然而有黑色的馬,但是這樣並不能說是有白馬。不能說是有白馬,就是說所要找的馬沒有了;這就是說白馬竟然不是馬。現在我想對此作一番推理辯論,以便大傢正確理解名稱和實體之間的關係。
我和孔穿在趙平原君傢相會。孔穿說:“嚮來聽說先生大名,早就希望能成為您的弟子了,但是認為先生的白馬不是馬的說法是錯誤的!希望您能放棄這一觀點,然後我就將請求成為您的弟子。”
我說:“先生的話真是自相矛盾。我之所以能成名,就是因為我的白馬論!現在讓我放棄,我就沒有什麽可以教你的了。而且希望學習,是因為自以為智力與學問不如對方。現在您讓我放棄,這是先教而後學;先教而後學,是矛盾的。
“而且白馬不是馬的觀點,也是你的祖先孔子的觀點呢。我聽說楚王在雲夢之圃打獵時丟了他的弓。他的隨從想去找回來。楚王說:‘不必了。楚人丟了弓,楚人又得到了,又何必找呢?’孔子聽了後說:‘楚王的仁義不徹底。衹要說人丟了弓,人又得到了就可以了,何必一定要說楚呢?’這樣,孔子認為‘楚人’和所謂‘人’是不一樣的。你肯定孔子說‘楚人’和所謂‘人’不一樣的觀點,卻否定我說‘白馬’和所謂‘馬’不一樣的觀點,更是矛盾的。”
“先生學習儒術卻不是孔子的觀點,想學習卻讓我放棄我所能教的,這樣就算有一百個公孫竜,也不能滿足你的要求呀。”孔穿沒有辦法應對了。
公孫竜,是趙平原君之食客;孔穿,是孔子的後代。孔穿和公孫竜相會。孔穿對公孫竜說:“我住在魯國,經常聽到消息,推崇先生的智慧,說先生的行為,我希望受教已經很久了,現在才能見到。不過不同意先生的,衹有先生的白馬不是馬的說法。希望放棄白馬不是馬的觀點,那麽我就請求成為您的弟子。”
公孫竜曰:“先生的話真是自相矛盾。我的學問,就是白馬不是馬的論點。讓我放棄,那麽我就沒有什麽可以教你的了;沒有什麽可以教的而仍然嚮我學習,是矛盾的。而且您希望想我學習,是因為智慧和學問都不如我。現在讓我放棄白馬不是馬的論點,是先教而後學;先教而後學,不可。”
“先生之所以教我的,就像齊王和尹文的對話一樣。齊王對尹文說:‘寡人非常喜歡「士」,但是齊國沒有「士」,怎麽辦呢?’尹文說:‘我想先聽一聽大王所說的「士」是什麽樣的。’齊王沒有辦法回答。尹文說:‘現在這裏有一個人,對君主很忠誠,對雙親很孝順,對朋友很有信義,在家乡很平和,有這樣四種行為,可以說是「士」嗎?’齊王說:‘太好了!這真是我所說的「士」呀。’尹文說:‘大王得到此人,肯讓他做官嗎?’齊王說:‘當然願意,就是怕得不到這樣的人啊。’“當時齊王喜歡勇敢。於是尹文說:‘假如此人在大庭廣衆之下,遇到侵侮而終不反抗,大王還讓他做官嗎?’齊王曰:‘這還是「士」嗎?遇到侵侮而不反抗,這是恥辱的!恥辱的人則寡人不能讓他做官了。’尹文說:‘衹不過遇到侵侮而不反抗,並沒有失去他的四種優良品行。而他的四種優良品行,是他所以能稱為「士」的根據。但是大王一會兒讓他做官,一會兒又不讓他做官,那麽剛纔所說的可以稱為「士」的人,現在就不能稱為「士」了嗎?’齊王又沒有辦法回答。”
“尹文說:‘現在有一個君主,在治理他的國傢,別人有錯誤就說別人錯了,沒有錯誤也說別人錯了;有功就奬賞,無功也奬賞,卻抱怨說大傢不理解(?),可以嗎?’齊王說:‘不可以。’尹文說:‘我看大王治理國傢,就是像這樣的。’齊王說:‘寡人治理國傢,即使像先生所說的,大傢雖然不理解,寡人不敢怨呀。難道還不夠嗎?’
“尹文說:‘您怎麽能這麽說呢?大王的法律說:‘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大傢擔心違抗大王的法律,遇到侵侮而不敢反抗,是成全大王的法律呀。但是大王卻說:‘遇到侵侮而不反抗,這是恥辱的。’把這稱作恥辱,是認為這樣是錯的。沒有錯而大王以為有錯,而且還因為這件事而除其籍,不讓他做官。不讓他做官,這就是懲罰了。這是沒有錯而大王卻懲罰。而且大王以為不敢鬥的人是恥辱的,一定以為敢鬥者是光榮的;以為敢鬥者是光榮的,就是大王認為是對的,想必讓他做官了。讓他做官,這是奬賞了。此人無功而大王卻奬賞他。大王所奬賞的,正是吏所要鏟除的;大王所肯定的,正是法律所否定的。在賞罰是非上,産生這麽多謬誤,即使有十個黃帝,也不能治理了。’齊王無話可說。”
“所以我認為您的言語恰似齊王。您想要駁斥白馬不是馬的觀點,卻不知道怎麽駁斥,這樣,就像有好士之名,而不知道察士之法一樣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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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竜子》
Gongsun}ongZI
《公孫竜子》
中國先秦時期名傢的主要代表介孫竜
的重要著作。據《漢書·藝文志》記載,《公孫竜子》原有14
後來多數散失。《隋書·經籍志》衹在“道傢”下列《守白
。現存的《公孫竜子》一書衹有6篇,保存在明代的農道
中,其中除《跡府篇》是由公孫竜的弟子後來補錄的
其他5篇,即《白馬論》、《指物論》、《通變論》、《堅白
沐名實論》,經多數學者考證後,確認為公孫竜本人所
篇論藏外論著
《公孫竜子》一書是研究公孫竜哲學觀點和邏輯思想
的重要史料。其中《跡府篇》記載了公孫竜與孔穿有關“白
馬非馬”等命題的辯論,並指出白馬非馬即是言“異白馬
與所謂馬”。《白馬論辦從內涵和外延上,着重論證了“白
馬“與“馬”在所指內容和範圍上的同一和差別,同時還揭
示了種名和屬名不能等同或混淆的正名思想。《名實論》
提出了“唯乎其彼此”的正名理論夕強調“彼”之名必須專
指彼之實,“此”之名必須專指此之實。《名實論》還強調
“物”就是指天地及其所形成的萬物,“名”則是對實的稱
謂。《指物論》提出了“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也”的樸素
唯物主義觀點。《堅白論》係統地闡述了唯心主義的“離堅
白”思想。《名實論從《指物論》和《堅白論》這三篇反映了
公孫竜的二元論的名實觀。《通變論》既提出了“類”和
“變”的思想,也提出了“二無一”、“雞三足”、“青以白非
黃”等論辯命題,是研究公孫竜和其他辯者詭辯思想和分
類思想的資料。
該書流傳情況復雜,宋代以後有人懷疑它的真實性,
認為今本一《公孫竜子》是晉朝人根據零碎材料編纂起來
的,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先秦《公孫竜子》的本來面目。
一(周云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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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竜子註 | 公孫竜子譯註 | 公孫竜子懸解 | 公孫竜子形名發微 | 公孫竜子刑名發微 | 公孫竜子形名發微(精) | 公孫竜子周公孫竜撰宋謝希深註 | 公孫竜子釋金受申上海商務印書館影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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