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繼
指出繼旁親屬 After that collateral relatives  指出繼旁親屬。《新唐書·信安王禕傳》:“ 禕 少有志尚,事繼母謹,撫異母弟 祗 以友稱。當襲封,固讓 祗 , 中宗 嘉其意,特封 嗣江王 ,以繼 囂 。 開元 時,亦以傍繼徙 信安郡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