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城市的定義
建設健康城市,是世界衛生組織(who)在20世紀80年代面對城市化問題給人類健康帶來挑戰而倡導的一項全球性行動戰略。who在1994年給健康城市的定義是:“健康城市應該是一個不斷開發、發展自然和社會環境,並不斷擴大社會資源,使人們在享受生命和充分發揮潛能方面能夠互相支持的城市”。上海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傅華教授等提出了更易被人理解的定義:“所謂健康城市是指從城市規劃、建設到管理各個方面都以人的健康為中心,保障廣大市民健康生活和工作,成為人類社會發展所必需的健康人群、健康環境和健康社會有機結合的發展整體”。
健康城市標準
世界衛生組織將1996年4月2日世界衛生日的主題定為“城市與健康”,並根據世界各國開展健康城市活動的經驗和成果,同時公佈了“健康城市10條標準”,作為建設健康城市的努力方向和衡量指標。
1) 為市民提供清潔安全的環境。
2) 為市民提供可靠和持久的食品、飲水、能源供應,具有有效的清除垃圾係統。
3) 通過富有活力和創造性的各種經濟手段,保證市民在營養、飲水、住房、收入、安全和工作方面的基本要求。
4) 擁有一個強有力的相互幫助的市民群體,其中各種不同的組織能夠為了改善城市健康而協調工作。
5) 能使其市民一道參與製定涉及他們日常生活、特別是健康和福利的各種政策。
6) 提供各種娛樂和休閑活動場所,以方便市民之間的溝通和聯繫。
7) 保護文化遺産並尊重所有居民(不分期種族或宗教信仰)的各種文化和生活特徵。
8) 把保護健康視為公衆决策的組成部分,賦予市民選擇有利於健康行為的權力。
9) 作出不懈努力爭取改善健康服務質量,並能使更多市民享受健康服務。
10) 能使人們更健康長久地生活和少患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