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 > 人體自燃
  人體自燃現象最早見於17世紀的醫學報告,時至今日,有關的文獻更是層出不窮,記載也更為詳盡。那麽,什麽是人體自燃呢?人體自燃就是指一個人的身體未與外界火種接觸而自動着火燃燒。
  1949年12月15日,美國新罕布什爾州的一個53歲、名叫科特裏斯的婦女在傢中被燒死了。曼徹斯特警方在調查中發現,那具不像人形的恐怖屍體躺在房間的地板上,可是房間內的物體卻沒有遭到絲毫破壞,而且壁爐也未曾使用過,甚至在其他地方也找不到火種。美聯社報道說:“該婦人在燃燒時一定像個火球,但是火焰卻沒有燒着她傢裏的任何木料。”這事實令人驚詫。
  1951年佛羅裏達州聖彼得堡的利澤太太被人發現在房中化為灰燼,房子也是絲毫未受損壞。在這個案件中,調查人員使用各種現代科學方法,以確定這一神秘意外的來竜去脈。可是,雖然有聯邦調查局縱火案專傢、消防局官員和病理專傢通力合作研究,歷時一年仍然沒有把事件弄清楚。
  在發生事故的現場除了椅子和旁邊的茶几外,其餘傢具並沒有嚴重的損毀,可是在屋內卻出現了一種奇怪的現象:天花板、窗簾和離地4英尺以上的墻壁,鋪滿一層氣味難聞的油煙,在4英尺以下的墻壁卻沒有。椅子旁邊墻上的油漆被烘得有點發黃,但椅子擺放處的地毯卻沒有燒穿。此外在10英尺外的一面挂墻鏡可能因為熱力影響而破裂;在12英尺外梳妝臺上的兩根蠟燭已經熔化了,但燭芯依然留在燭臺上沒有損壞;位於墻壁4英尺以上的塑料插座也已熔化,但保險絲沒有燒斷,電流仍然暢通,以至於護壁板的電源插座沒有受到破壞。與一隻熔化了的插座連接的電鐘已經停擺,上面的時間剛好指在4點20分。當電鐘與護壁板上完好的插座連接時,仍然可繼續走動。附近的一些易燃物品如一張桌子上的報紙以及臺布、窗簾,卻全部安然無損。
  在世界其他地區亦有像利澤太太這樣人體自燃的事例,而且自燃的形式多種多樣,有些人衹是受到輕微的灼傷,另一些則化為灰燼,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受害人所睡的床、所坐的椅子,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時候竟然沒有燒毀。更有甚者,有些人雖然全身燒焦,但一隻腳、一條腿或一些指頭卻依然完好無損。在法國巴黎,一個嗜好烈酒的婦人在一天晚上睡覺時自燃而死,整個身體衹有她的頭部和手指頭遺留下來,其餘部分均燒成灰燼。
  在以前發生過的人體自燃事件中,男女受害人的數目比例大致相同,年齡從嬰兒到114歲的老人都有,其中很多是瘦弱的。他們有的人是在火源附近自燃,有的人卻是在駕車或是毫無火源的地方行走時莫名其妙地着火自燃的。
  但是,時至今日,現代科學界和醫學界都否定人體自燃的說法。有人雖然曾經提出一些理論,但是一直沒有合理的生理學論據足以說明人體如何自燃甚至於化為灰燼,因為如果要把人體的骨髓和組織全部燒毀,衹有在溫度超過華氏3000度的高壓火葬場纔有此可能。那麽,至於燒焦了的屍體上尚存有未損壞的衣物或者是一些皮肉完整的殘膚就更令人覺得有些神秘莫測了。
  自燃是由於可燃混合氣體(或蒸氣)自身熱量或與無火花、無火焰的熱表面接觸,使溫度升高,以及化學反應速度急劇增長而引起的着火現象。在燃燒理論中自燃分為熱自燃和鏈自燃兩種。熱自燃理論認為可燃混合氣體化學反應的熱量牛成速率超過係統的散熱速率,從而有過剩的熱量加熱可燃混合氣體,使化學反應隨着溫度升高而迅速加快,進而使混合氣體的溫度迅速升高,直至引起混合氣體燃燒。鏈自燃理論認為使化學反應自行加速不一定是依靠熱量的積纍,而是通過鏈鎖反應,迅速增加活化中心來促使反應不斷加速,直至着火燃燒。自燃是一種復雜的化學和物理現象。對可燃混合氣體,在發生自燃時總是需達到一定的溫度。
  我們生活在一個危險的世界裏, 身邊有各種易燃、易爆的東西。那麽,我們的身體會不會突然起火?這種想法存在已久,一些莫名其妙的燃燒現象似乎也證實了人體自燃的發生。 人體自燃———這是真實事件還是憑空捏造?不論相信與否,我們將一同檢驗證據,看看科學與超自然現象會碰撞出怎樣的火花。
  “人體自燃”似乎一直存在,為何自燃卻一直沒有答案。1986年3月26日傍晚,美國紐約州北部的消防員接到報案,請他們去調查一起讓人摸不着頭腦的火災。那個叫喬治·莫特的人上床睡覺的時候還好好的,一個原本有180磅重的人,最後被燒得衹剩下三磅半的骨頭,可是,火卻沒把房子燒掉。 幾十年來,火災研究員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什麽樣的火可以吞噬一個人卻不會燒掉他所在的房間?看到自己的身體燃燒起來,這個人一定會設法滅火。除非,火勢太猛,來不及撲救。 這不是惟一的一起人被神秘的火燒死的事件。幾個世紀以來的觀點一直認為吞噬這些人的火焰來自他們自己身體裏面。支持者把這稱為“人體自燃”。拉裏·阿諾德撰寫的《燃燒》一書,講的就是人體自燃。反對的人則認為,人體自燃純屬無稽之談。在極少數事件裏,有目擊證人,而且自燃者在燃燒之後活了下來。2002年元旦,在比利時布魯塞爾北面,阿黛兒·瓦達剋正和傢人一起從海灘揀了一些貝殼後,開車回傢,突然發現自己的大腿冒出火焰。她從腰部到膝蓋被嚴重燒傷。她的醫生至今無法查明起火的原因。為了尋找真相,拉裏·阿諾德,全球知名的異常火災研究員和法醫生物學家馬剋·貝尼奇决定對此進行調查。
  燭芯效應成功地解釋了為何有人連骨頭都化為灰燼,關於這些怪異的燃燒案例,17世紀的歐洲,有些醫生認為答案是酒精!但如果真是這樣,那麽身體應該是從裏面開始燃燒。在缺少氧氣的體內,這種事顯然不會發生。最近出現了一種相對合理的解釋,被稱為燭芯效應。有時,最離奇的謎題有着最平凡的謎底。科學家認為,我們可以把一個穿着衣服的人,設想為裏外反轉的蠟燭,衣服是燭芯,人體脂肪是蠟。即便是很小的火苗也可能會穿透皮膚,點燃脂肪,而後慢慢地、持續地燃燒。法醫生物學家馬剋用一塊布和一塊豬肉演示了這種效應。豬的脂肪與人類脂肪十分相像。如果條件符合,脂肪和布就會像蠟燭一樣,燒到幾乎什麽也不剩。燭芯效應幾乎是個完美的答案,它證明了人體自身就有燃燒源,衹要環境條件符合,人體就可以自我毀滅。然而有一點疑問是燭芯效應未能回答的:用豬做實驗時,常會留下不少完整的骨頭,而在被認為是人體自燃的事件中,骨骼多半都化為灰燼。人類學研究生安吉·剋裏斯滕森專心攻剋這個問題。安吉發現,人體自燃的受害者與最容易患骨質疏鬆癥的人群的基本情況非常相近。而骨質疏鬆的人骨在火葬時更容易被燒盡。燭芯理論也解釋了這些案例中的一個怪誕現象:為什麽腿腳常常完好無損?腳和小腿上的脂肪很少,而且通常沒有被布料包裹——也就是說,沒有燃料、也沒有燭芯。研究者認為,燭芯效應顯然是導致喬治·莫特死亡的原因。
  阿黛兒事件中導致自燃的是貝殼上沾有的鈉 ,燭芯效應或許能說明喬治·莫特的死因,卻無法解釋阿黛兒·瓦達剋的遭遇。她的大腿在目擊者面前燃燒起來。在比利時,拉裏·阿諾德和馬剋·貝尼奇在阿黛兒一案中將有重大突破。在調查的過程中,貝尼奇仔細查看了有關阿黛兒的衣物及貝殼的分析報告,結果發現了一條被忽略的綫索,那就是鈉。鈉是不溶於水的蠟質金屬,遇水會有強烈的反應。鈉跟水起反應後,會産生一種非常活躍的物質:氫氧化鈉。反應過程釋放出熱量,繼而使衣物和布料開始燃燒。火花到處亂竄,這也許就是他們看到的火花。這種火很難撲滅,這也跟目擊者的說法吻合。從這一點來看,這起事件應該與超自然現象無關。事情經過可能是這樣的:沙灘上四散着煙火,阿黛兒放進口袋裏的貝殼上沾有煙火殘渣中的鈉。後來,她把濕手絹放進了同一個口袋裏,鈉也因此被點燃。阿諾德和貝尼奇嚮阿黛兒說明了他們的發現。馬剋說:“檢驗結果明確顯示現場有鈉,有什麽東西沾到了鈉。如果把鈉放進水裏、就會生熱,在某些情況下,這股熱量足以讓東西燃燒起來。” 拉裏說:“現在我們可以肯定這是自燃,毫無疑問。”
  “人體自燃”的受害者大多年邁、體重超標、吸煙,而且獨居, 關於神秘火災之謎,科學已提供了部分答案;那麽,能否解釋喬治·莫特的遭遇?還有一個問題尚未解開:會是什麽引發了這場致命的火災呢? 貝尼奇說:“關於莫特先生的意外遭遇,有幾種可能的解釋。”被認為是人體自燃的案例中有一條經常出現的綫索:吸煙。沒有人知道那天晚上,他是否曾吸煙,但貝尼奇相信有這個可能。貝尼奇說:“有報告指出,他原來是吸煙的,後來戒掉了;也有報告說,他仍在吸煙。我們必須把這種情況考慮進來。當時他正躺在床上。他可能意外點燃了什麽,最有可能是床上的東西;接着,他被一氧化碳嗆昏,在後來的整個過程中始終沒有醒來。” 悶燃的床單散發出無味的致命氣體一氧化碳,他可能因為吸入一氧化碳而昏迷。接着,火燒進皮膚、點燃脂肪,把他變成了緩慢燃燒的蠟燭。他的衣服和床單就像是燭芯,他的脂肪是蠟。火的熱度不夠高,所以沒燒掉房間裏的其他物品。燭芯理論是一項重大突破,這顯然就是喬治·莫特事件的原因。確鑿的事實是:從沒有人親眼目睹一個人或是一個動物自行燃燒、並化為灰燼。更糟的是:在被疑為人體自燃的案例中,受害者大多是年邁、衰弱的人,常有體重超標、吸煙等問題,而且都是獨居。
  狄更斯小說《荒涼山莊》中有一個名叫剋魯剋的邪惡酒徒最後自燃而死,作傢認為惡人自燃是“上帝的懲罰”,然而自燃到底是什麽呢?
  班特萊醫生之死
  1966年12月5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波特城,一位煤氣查表工人上午九時來到94歲的班特萊醫生傢查表。這天天氣奇寒,工人以為老人尚未起床,就徑直走到地下室去看表。一進地下室,就發現地上有一堆冷卻的灰燼。在灰上方的天花板上出現了一個燒透的洞。工人大吃一驚,急忙上樓找醫生。當他走進衛生間時,裏面的景象使他毛骨諫然。在燒穿洞的地板上衹剩下半條腿,老人身體的其餘部分都化為灰燼了。但那輛老人的推車竟連支架下的膠墊都完好無缺。除了死者身體所及那部分外,整個室內沒有一點火災的跡象或氣味。不久警方趕到現場,但對其死因無法理解,最後草草結案。宣佈死者因在床上吸煙,睡着後衣服着火引起火災,醒後去衛生間取水滅火,在那裏失去知覺,被火燒成灰燼。但是一位火葬專傢指出,一具屍體化為灰燼,先要經過華氏2200度高溫燒90分鐘,再經過華氏1800度高溫燒60-50分鐘。即使這樣,屍體火化後衹是碎骨骨灰。最嚴重的房屋火災,溫度也不會超過華氏1500度。因此老人不可能因火災而燒成灰燼。況且,能將他燒成灰燼的大火,不要說整個房子要付之一炬,就是手扶推車的鋁製框架也會熔化的。
  科學家認為,班特萊醫生死於人體自燃(shc)。人體自燃指的是人體沒有和外部火焰接觸,內部自發燃燒,化為灰燼,而在灰燼周圍一切可燃性物品都保持原樣的現象。
  歷史的記載
  歷史上第一個人體自燃事件記載在1673年意大利的一份醫學資料上。有個叫帕裏西安的人,躺在草墊床上化為灰燼,衹剩下頭骨和幾根指骨,但草墊床、除他躺的部位外都保持原樣。1744年,英格蘭的伊普斯威奇城有一位60歲的帕特夫人,一天早上她的女兒發現她死在地板上,好像一段被燒光的木頭,在附近的衣物卻完好無缺。類似的歷史記載有200多起。
  19世紀德國化學家利比剋設想人體自燃可能是由於體內酒精含量過多引起的。他做過一個試驗,想找出充滿酒精的新鮮肉類到了多少濃度能發主自燃,卻未成功。1861年,著名法醫卡斯波在其《實用法醫手册》中,對人體自燃給予了否定。他認為根本不存在這種現象,“在1861年的今天,如果還有誠實的科學家想去解决人體自燃的神話,那真是太可悲了。所有關於‘自燃’的證明都是完全不可信任的,是沒有專業知識的人提供的。”
  待揭之謎
  三百多年來,科學家對這個問題不斷探索,從200多個案例中,科學家發現:男女比例大約一致,年齡從4個月到114歲都有。飲酒有度和身體胖瘦都有。有的案例發生在走路、開車、划船、跳舞過程中。
  有的人認為人體自燃與體內過量的可燃性脂肪有關,把這種脂肪比喻為燃起的燭油,衣服如同燭蕊。有些人認為人體內有某種天然的“電流體”,它能造成體內可燃性物質燃燒以至於造成高度可燃性物質結構的“體內分解”。還有人認為體內磷積纍過多,産生了“發光的火焰”。
  新近一種解釋是從物理學角度進行的,認為體內可能存在一種比原子還小的“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燒。
  隨着更多的深入調查研究和科學水平的提高,科學家們相信遲早會解開這個幾世紀來一直使人因惑不解的秘密。
  現代的調查
  儘管卡斯波否定了人體自燃,許多科學家仍致力於研究和調查這一現象。一位叫查爾斯·福特的人,曾詳盡地收集了1861年以來發生的幾起人體自燃事件。
  如1957年5月18日,在美國費城,一位63歲的寡婦安娜·馬丁在一間沒有火源的房裏化為灰燼,衹剩下鞋和一少部分軀幹。法醫說達到這種程度,溫度至少要高達華氏1700一2000度。然而爐子是熄滅的,全部物品,包括離死者二英尺的報紙都沒有變化。福特記錄最詳盡的一起人體自燃事件發生在1951年7月的佛羅裏達的聖彼得斯堡。傍晚,67歲的瑪麗夫人舒適地坐在軟椅上,他的兒子離去時看見母親還很好,可是不到十二小時,他兒子來到母親房間,卻見到了極可怕的景象,悶熱的屋子裏,母親和椅子沒有了,地面上有幾塊燒得腐蝕變形的發卡,表明那兒曾是一堆頭髮,剩下的衹是幾小塊焙幹的椎骨,一個縮成棒球大小的頭骨和一隻完好無缺的左腳。離屍體很近的報紙和幾英寸以外的一塊亞麻布卻無燃燒的痕跡。
  享有“骨骼鑒定專傢”聲譽的剋洛格曼醫生調查了瑪麗夫人的死因,結果是:1.整個室內找不到任何助燃化學物品,而衹有經過華氏3000度高溫,她的頭骨纔會成為那種樣子。2.沒有發生火災,整個室內找不到火源。房屋火災最高溫度一般為華氏1500度,而實際存在過的溫度比這高一倍,在那種情況下,整個公寓都應燒盡。3.夫人體重170磅,燒成灰後,整個樓內竟沒有任何氣味。4.頭骨法醫專傢瞭解,能將死者脂肪組織燒盡脫水的高溫應同時把頭蓋骨軟組織全燃毀,使頭骨破裂,而裏瑟夫人卻不如此。剋洛格曼對上述四點都無法解釋。
  1966年12月5日,美國賓夕法尼亞洲天氣奇寒,這天在該洲波濤城發生了一件奇事。上午九點鐘,一位煤氣工人到94歲的班特萊意識傢去查煤氣表。工人以為老意識尚未起床,邊徑直走到底下室去看表。
  他走到地下室後,發現地上有一對冷卻的灰燼,在灰燼上方的天花版上出現了一個燒透的洞,工人大吃一驚,急忙上樓去找醫生。當他走進衛生間時,禮貌的景象讓他毛骨悚然,在燒穿洞的地板上衹剩下半條人腿,老認識身體的期於部分都化為灰燼了。
  但是,老意識的推車竟連支架下的膠墊都完好無缺,出了死者身體所接觸部分外,正個室內沒有一點火災的跡象或氣味。不久,竟放感到現場,但對死因無法理解,衹好草草結案。宣佈死者在床上吸煙,睡着後,衣服找火,引起火災。意識醒來後,趕快去衛生間去水滅火,在那裏失去知覺,燒成灰燼。但是一位火葬專傢指出,一具屍體化為灰燼,先要經過華氏2200讀高溫燃燒90分之,再經過華氏1800度高溫燒60至150分鐘。即使這樣,試題化後衹是碎骨骨灰,而不是灰燼。最嚴重的房屋火災,不回超過華氏1500度。
  因此,老人不可能因火災而燒成灰燼。況且,能將他燒成灰燼的大火,整個房屋都將燒得蕩然無存,手推車的鋁製框架也將熔化。
  科學家們認為,班特萊醫生之死屬於人體自燃人體自燃死的人,身體沒有和外部火焰接觸,內部自發燃燒,化為灰燼:而在周圍的一切可燃性物品,都將保持原樣。
  歷史上第一個人體自燃時間記載與1673年的意大利的一份醫學資料上。有個叫帕裏西安的人,躺在草墊床上化為灰燼,衹剩下頭骨和幾跟指骨,但是草墊床出他躺的部分外,都保持原樣。
  三百多年來,科學家們對這個問題不斷探索,從兩百多個案例中發現:人體自燃,男女比例大約一至,年齡從4個月到114歲都有。有人認為:人體自然與體內過量的可燃性脂肪有關,把這種脂肪比喻為燃起的燭油,衣服如同燭芯。還有人認為:人們體內有某種天然的“電流體”,它能造成體內可燃性物質的燃燒,以至造成高度可燃性物質結構的“體內分解”。
  還有一種看法,人體內的磷積纍過多,發生了“發光的火焰”。
  但是新近的一種解釋是,人體內可能存在一種比原子還小的“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燒。
  隨着更多的深入調查和科學水平的不斷提高,科學家們相信遲早會解開這個幾世紀來,一直使人們睏惑不解的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