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3年英國化學家w.亨利研究氣體在液體中的溶解度時,總結出一條經驗規律,“在一定的溫度和壓強下,一種氣體在液體裏的溶解度與該氣體的平衡壓強成正比”。該定律適用的條件是其氣體的平衡分壓不大,氣體在溶液中不與溶劑起作用,(或起一些反應,但極少電離)。被溶解氣體的數量可用不同的濃度表示,亨利定律的數學表達式可有下列幾種形式:
pb=kb(x)xb,pb=kb(m)mb,pb=kb(c)cb
式中xb──溶質b的摩爾分數
mb──溶質b的質量摩爾濃度,單位為mol·kg-1
cb──為溶質b的物質的量濃度,單位為mol·dm-3
kb(x),kb(m),kb(c)均稱為亨利常數,它們的關係如圖。
ρ為溶液密度,mr(a)是溶劑a的相對分子質量。
亨利常數也有用單位體積中所溶解氣體的體積來表示的。
由於氣體溶解在液體中所構成的溶液與其他類型的溶液無區別,故該定律也適應於兩種液體組成的稀溶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