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 交通民警指揮手勢
  是指公安部新製定的《交通民警指揮手勢》,將從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開始執行。其內容是:
  1.停止信號:左臂嚮前上方直伸,掌心嚮前,不準前方車輛通行。
  2.直行信號:左臂嚮左平伸,掌心嚮前;右臂嚮右平伸,掌心嚮前,嚮左擺動,准許右方直行的車輛通行。
  3.左轉彎信號:右臂嚮前平伸,掌心嚮前;左臂與手掌平直嚮右前方擺動,掌心嚮右,准許車輛左轉彎,在不妨礙被放行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掉頭。
  4.左轉彎待轉信號:左臂嚮左下方平伸,掌心嚮下;左臂與手掌平直嚮下方擺動,准許左方左轉彎的車輛進入路口,沿左轉彎行駛方向靠近路口中心,等候左轉彎信號。
  5.右轉彎信號:左臂嚮前平伸,掌心嚮前;右臂與手掌平直嚮左前方擺動,手掌嚮左,准許右方的車輛右轉彎。
  6.變道信號:右臂嚮前平伸,掌心嚮左;右臂嚮左水平擺動,車輛應當騰空指定的車道,減速慢行。
  7.減速慢行信號:右臂嚮右前方平伸,掌心嚮下;右臂與手掌平直嚮下方擺動,車輛應當減速慢行。
  8.示意車輛靠邊停車信號:左臂嚮前上方平伸,掌心嚮前;右臂嚮前下方平伸,掌心嚮左;右臂嚮左水平擺動,車輛應當靠邊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