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 主動競爭定價法
  與隨行就市定價法相反,主動競爭定價法不是追隨競爭者的價格,而是以市場為主體,以競爭對手為參照物的一種常用的營銷績效定價方法。定價時首先將市場上競爭商品價格與企業估算價格進行比較,分為高、一致及低三個價格層次。其次,將企業商品的性能、質量、成本、式樣、産量等與競爭企業進行比較,分析造成價格差異的原因。再次根據以上綜合指標確定企業商品的特色、優勢及市場定位,在此基礎上,按定價所要達到的目標,確定商品價格。最後,跟蹤競爭商品的價格變化,及時分析原因,相應調整企業商品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