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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傢旅遊投訴電話:010-65275315臨時政府參議院舊址景區榮譽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臨時政府參議院舊址在湖南路10號。現為江蘇省軍區司令部。光緒三十四年(1908),清政府為蒙騙人民“預備立憲”,頒布了《各省咨議局章程》。宣統元年(1909)端方奏請建築咨議局,由孫支廈仿法國文藝復興建築式樣設計。同年9月1日,江蘇省咨議局成立,張謇為議長。1911年辛亥革命,宣佈起義的17個省的代表共45人,於12月10日聚集於此,商討組織臨時中央政府。12月29日推選孫中山為臨時大總統,並宣佈改國號為中華民國,並確定1912年為中華民國元年。孫中山就任臨時大總統後,原江蘇省咨議局院址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參議院院址。國民政府在參議院通過了我國第一個表現資産階級民主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孫中山於1912年4月1日辭去了臨時大總統職務。以後參議院又改為國民黨中央黨部辦公地。1937年至1945年一度由汪偽政府所用。1949年後由江蘇省軍區司令部接管。現大院占地面積6300平方米,主要建築仍為當年江蘇省咨議局之遺存,為前後兩進及東西廂房組成的四合院,占地面積4600平方米。前進通面闊10間73.6米,中間入口有突出的門廳,蒙莎式屋頂,中間聳起鐘塔樓,室內進深10.5米,前後有廊,廊深約2.90米。後進面闊10間57米,室內進深8米,前後走廊2.90米。四合院中間原有大廳,1929年奉安大典時,孫中山遺體自北京遷來南京,曾停柩廳內舉行公祭。該大廳在“文革”期間拆去。該建築於1991年被國傢建設部、國傢文物局評為近代優秀建築。1982年列為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現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