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中共十二屆三中全會
1984年10月20日在北京召開。出席全會的中央委員和中央候補委員共321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以及中央和地方各有關方面的主要負責人297人列席了會議。會前舉行了6天預備會議。全會由鬍耀邦、鄧小平、趙紫陽、李先念、陳雲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葉劍英因病未出席會議。全會討論並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製改革的决定》,規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質、任務和方針政策,是指導中國經濟體製改革的綱領性文件。决定指出,應把是否有利於發展社會生産力作為檢驗一切改革得失成敗的最主要標準。决定提出改變企業的領導體製,在國營企業中實行廠長(經理)負責製。全會是在中國經濟體製改革全面展開之際召開的,對促進中國的中國共産黨十二屆三中全會會場經濟體製改革,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具有歷史轉折性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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