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
  中國共産黨的中央組織有:
  (1)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全黨的最高領導權力機關,每5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負責召集。其職權是: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及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討論並决定黨的重大問題;修改黨的章程;選舉中央委員會及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2)中央委員會: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産生,在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决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産黨,每屆任期5年。
  (3)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産生,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中央書記處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務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負責召集中央政治局會議和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並主持中央書記處的工作。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由中央委員會决定。
  (4)此外,中國共産黨在中央一級還設有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對外聯絡部、中央統戰部、中央政策研究室等部門。
  1927.5.9之前稱為中國共産黨中央執行委員會。
  歷史:
  中國共産黨第五屆中央委員會(1927.5.9-1928.7.10)
  中國共産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1928.7.10-1945.6.11)
  中國共産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1945.6.11-1956.9.26)
  中國共産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1956.9.26-1969.4.24)
  中國共産黨第九屆中央委員會(1969.4.24-1973.8.28)
  中國共産黨第十屆中央委員會(1973.8.28-1977.8.18)
  中國共産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1977.8.18-1982.9.11)
  中國共産黨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1982.9.11-1987.11.1)
  中國共産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1987.11.1-1992.10.18)
  中國共産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1992.10.18-1997.9.18)
  中國共産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1997.9.18-2002.11.14)
  中國共産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2002.11.14- )
  附:
  張國燾成立的所謂“第二中央”,1935.10.5宣佈成立,1936.6.6宣佈取消。
  “中國共産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1935.10.5-19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