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是孫中山在廣州於1921年5月5日與1922年6月16日第二次護法時的職任名稱。
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是1912年10月産生的,在這一屆國會中最強大的力量是國民黨。法定這屆國會的任期是六年。1913年因宋教仁遇刺,引發二次革命,之後袁世凱下令解散國民黨,並剝奪國民黨會員的會員資格。袁死後,國會恢復,但當時的政治大權全部集中在各省的督軍和國務總理段祺瑞手中。1917年大多數督軍希望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對德國宣戰,國會意見不一,但比較傾嚮於保持中立。段祺瑞和其他督軍組織督軍團要挾和逼迫國會。中華民國總統黎元洪藉此機會免去段職。為了穩定北京的局勢,黎决定叫張勳入京。張勳復闢失敗和段祺瑞重返北京後,國會已經陷入停止工作的狀態。孫中山此時在廣州打起護法的旗號,呼籲原國會議員南下廣州組成新政府。他認為北京政府此時已經明顯違背了中華民國約法,成為一個不法政府。孫中山的呼籲受到許多國會會員的響應,紛紛來到廣州。
與此同時,段祺瑞在北京組織了第二屆國會,其成員主要是段的黨人。孫中山不承認這個國會的合法性,因為許多省份沒有參加國會選舉,而且在選舉過程中明顯有作弊現象。當時無法進行全國性的國會選舉,因此他認為第一屆國會依然在任。其成員在1917年8月廣州召開國會,被稱為“非常國會”,孫並被當選為“大元帥”。
1918年5月,非常國會通過改組,以七總裁取代大元帥,孫中山在護法政府內實際上被架空,於是辭職離去。至1920年中,陳炯明成功驅逐廣州之桂係及滇係,孫中山回粵。因為廣州的護法軍政府對在北京的北洋政府相比有一個明顯的缺陷,就是它得不到國際的承認。為了表示北洋政府不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他决定讓非常國會在廣州選舉一個大總統,以與在北京的徐世昌抗衡。1921年4月4日,他邀請在穗的非常國會會員並對他們表示,假如他們不盡快選舉一個大總統的話,他就將他去。4月7日非常國會會員共222人選舉總統,孫得218票,陳炯明得3票,1票無效。5月5日,孫中山當任大總統職,稱自己為非常大總統,以表示其總統職的來源不是正規的。孫當選後嚮國內外分別發表聲明,並寫公開信給徐世昌勸他自動離職。同時孫發表他的新政府的人事名單:
外交部長伍廷芳
次長伍朝樞
財政部長唐紹儀
次長廖仲愷
陸軍部長陳炯明
內政部長陳炯明兼
海軍部長湯廷光
參謀部長李烈鈞
秘書長馬君武
總參議兼文官長鬍漢民
政治部長鬍漢民
唐紹儀和陳炯明都不肯到任,由此可見當時孫在廣州的政府內部是非常不穩定的。
1922年6月16日清晨,陳炯明與孫中山意見不合,命令洪兆麟攻擊總統府,孫中山被迫離開廣州,首先逃到珠江上的楚豫艦。後來看到短期無望收復廣州後,經香港赴上海,由此非常大總統一職就停止了。
1923年2月21日孫中山返回廣州時,沒有再使用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的職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