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 > 專傢經紀人制度
  是由證券交易指定特種會員作為專傢經紀人,為其專營的股票交易提供市場流通性,並維持價格的連續和穩定的制度。其基本職能是組織市場交易和維持市場均衡:每日開市交易時,組織集中競價,産生其專營股票的開盤價;連續競價時,接受證券商買賣申報,按交易所規則確定並連續報出專營股票的買賣價格;當市場的買賣申報不均衡,出現暫時的交易不暢時,專傢經紀人有責任加入較弱一方,用自己的賬戶參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