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制 system of holdings
金融寡头通过购买和持有一定数量股票对企业实行控制的一种方式。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它是金融寡头在经济领域实现其统治的主要手段。参与制的产生与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股份公司的广泛发展有关。股份公司作为以发行股票的办法筹集资本、合资经营的企业,按股东拥有股票的多少来决定其对企业支配权力的大小。控制一个股份公司所必需的股票限额就是股票控制额。一个股份公司发行的股票越多、越分散,控制这个股份公司所必需的股票额在股票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就越小。金融寡头正是通过掌握股份公司的股票控制额来取得控制权。参与制的实现过程是:金融寡头通过掌握股票控制额,首先控制一些巨大的企业作为母公司;然后利用母公司所拥有的资本去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控制额,把这些企业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使它们成为子公司;再用同样的方式,通过子公司进一步控制更多的公司。如此逐级参与,层层控制,形成一个庞大的金融资本控制体系。金融寡头是这个金融控制体系的主宰者,它用少量的资本就可以控制大量的企业,控制比自己原有的资本大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资本。参与制的产生和发展不仅增强了金融资本在经济领域的统治实力,扩大了它的剥削基础,而且也为金融寡头进行投机活动提供了方便。子公司在形式上都是独立的公司,母公司对它们的业务活动不负法律责任。因而金融寡头可以利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参与活动为自己牟取暴利,如果子公司遭到失败,母公司就可以抛出股票,逃脱责任,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