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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是根据《动植物检疫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实施检疫和管制,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危害植物、动物的病菌、虫害、杂草种籽及其它有害生物由国外传入或由国内传出,以保护本国农、林、鱼、牧业生产的安全和人民的健康,履行国际间的义务和扩大出口贸易。我国的动植物检疫工作由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负责进行,但出口动物产品的检疫由国家商检机构按法定检验的程序负责办理。进口动植物及其产品和进口其它商品一样,在办理进口提货手续前,必须先到指定商检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取得指定商检机构在“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其它有关单证上加盖的动、植检登记章。出口动物产品的检疫作为法定检验的内容之一,必须符合进口国政府的规定和对外贸易合同的要求。即将出口的动物产品在报关出运前,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向商检机构申请报验,报验时需提供有关动物产品的贸易合同、信用证和出口动物产品加工工厂的检疫结果或消毒证明。商检机构受理报验后按规定进行抽样、检疫。经检疫合格或按规定进行了消毒的出口动物产品,商检机构签发兽医检疫、卫生检验证书或消毒证书,商检机构还可以根据对外贸易关系人的申请,加贴商检标志。进、出口国海关凭商检机构出具的有效证单或“报关单”上的商检放行章验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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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动植物检验检疫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国家各级检验检疫部门、动植物产品卫生安全与监督机构、农畜产品生产销售等企业从事动植物病虫害检验检疫及防治、农畜产品卫生安全检测、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技术、管理与推广的高级技术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为“三农”服务,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病毒学、微生物学、植物病理学、昆虫学、兽医病理学、动物卫生检验学、植物检疫、食品卫生检验技术、动植物检验检疫法规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动植物检疫技术、化学分析实验、仪器分析实验、组织切片技术、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动植物生理病理、化验、检测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①掌握数学、物理、化学 、生命科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
②掌握有害生物的鉴定、识别、监测和控制等方面的方法和技能;
③掌握动植物生理病理、化验、检测、病虫害防治的基本能力;
④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⑤熟悉国家关于动植物防疫检疫、动植物进出口检疫、农畜产品卫生安全流通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⑥了解动植物检验检疫理论与技术最新发展动态,了解相近专业的一般原理和知识;
⑦掌握一门外国语,熟练运用计算机;
⑧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创新意识、独立获取新知识和信息处理能力。
3、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能够履行建设国家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三、主干学科
生物学、动物检验检疫、植物检验检疫
四、主要课程
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实验、普通化学、农药学基础、组织切片技术、植物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植物病理学、昆虫学、动物病理学、动物卫生检验学、植物检验检疫、食品卫生检验技术
五、修业年限
3~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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