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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1996年
公司业绩: 1999年营业收入32,623.0百万美元
公司业务: 银行和金融服务
原东京银行与中国
原东京银行自五十年代初,就通过中国银行的国外分行,进行中日贸易的清算工作。1958年作为日本的银行首次与中国银行直接签订了代理行合同。自1965年起的十年间,还持续向高(石奇)办事处驻北京联络处(后来改称为日中备忘录贸易办事处驻北京联络处)派遣工作人员。
1972年8月作为日本的银行首次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日元人民币清算协议”,随后又在1975年作为日本的银行首次与中国银行签署了“日元人民币远期清算协议”。而且,1974年中国银行还首次在我行纽约分行开设了在美国国内的美元清算帐户,为圆满地开展两国间贸易往来作出了贡献。
中国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以后,原东京银行于1980年2月作为首家外国银行在北京开设以北京代表处,随后又在上海、广州和大连设立了代表处,在深圳开设了分行,接着又实现了将上海和大边两个代表处升为分行的愿望。
随着内陆地区的发展,1995年在成都开设了代表处,后于1995年7月实现了多年来的夙愿,将在北京代表处升为分行,成为在北京开设分行的首家外国银行之一。除此之外,为适应中国经济发展中所产生的各种金融需求,1980年2月,在香港成立了与中国银行合资的财务公司—金东财务有限公司,1989年12月在南京,由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省国际信箍投资公司和东银租赁公司与该行共同出资,成立了合资和租赁公司—南京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原三菱银行与中国
早在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前的1972年8月,以三菱银行行长为团长的三菱集团访华团访问了中国。此次访问成为促进中日两国邦交正常化的先锋,是三菱集团进行协助中国经济发展活动的起点。
1979年在总行设立了专门负责中国的部门—中国室,1982年设立了北京代表处。随后又在上海、广州和大连设立了代表处,后来又将上海和大连的代表处升为分行。
1984年三菱集团和三十二家主要公司与中国国家科学委员会签署了《三菱中国科学技术交流协定》(1993年改称为《三菱中国科学经济交流协定》),原三菱银行作为主要成员,除在经济和金融领域中与中国的专家进行交流和交换信息的活动外,还几乎每年在中国各地举办报告会,为中国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力所能及的贡献。
名称 株式会社 东京三菱银行
行址 日本国东京都千代田区丸之内二丁目七番一号
行员总人数约18,000名
新银行与中国
1996年4月1日,原东京银行与原三菱银行合并之后,作为东京三菱银行,新银行的高垣行长(现董事长)选择了中国作为任职后的第一个出访国,在4月访问了北京和上海,此行访华,荣幸地拜会了朱容基副总理。
新银行从为中国经济和金融的发展作贡献的愿望出发,于同年12月12、13两日,邀请了世界银行以及欧美和亚洲的主要中央银行,在北京市国际会议中心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举办了以中男金融机构为对象的风险管理研讨会,受到中国金融界有关人事的高度评价。另外,新银行也一如既往地积极接待中国方面的研修团。1996年6月和10月分别接待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和国家开发银行等的大型考察团。
该行长期以来为中国作出的贡献受支中国政府的高度评价,在1996年12月对外国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时,该行第一批获得批准。
目前,加上1997年10月,该行在江苏省无锡市设立的代表处。新银行在中国的业务网点有北京、上海、大连和深圳四家分行和广州、成都、无锡三个代表处。由总行派往这些网点的行员达三十六人,在中国国内录用的职员达二百五十人之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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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三菱银行
12月该行还首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上
海浦东经营人民币业务。
在筹资方面,1979年8月该行作为主干
事,组织了由31家日本民间银行参加的印亿
美元的短期、20亿美元对中国银行的长期银团
贷款。1985年7月还组织了由醉家日本民间
银行参加对中国银行的20亿美元的银团贷款。
1996年n月,组织了以人寿保险公司共同融资
的形式向国家开发银行提供1亿美元的银团贷
款。
在外债发行方面1983年8月作为主受托
银行协助福建投资企业公司在海外发行中国首
次的私募债。中国银行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
司的第一次和第二次武士债发行,该行均任主
受托银行。并作为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
银行的武士债发行主受托银行。
在共同融资方面,该行香港当地法人作为
主干事分别参加了1994年4月由亚洲开发银
行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用于广州从化抽水式
发电站建设项目及安庆石化项目的共同融资,
以及同年5月由世界银行和民间银行首次共同
面向财政部的用于江苏省扬州发电站项目的扩
大共同融资。此外,亦曾作为财政部全球美元
债发行的干事团成员。
该行还开发利用日本输出人银行的政策性
金融制度而进行飞机融资的新方法以及利用人
寿保险公司资金的新融资(混合贷款计划)等,
自1993年起,参加了16次购买飞机筹资活动。
I东京三葵银行]东京三菱银行是由原三菱银
行(1850年开业)和原东京银行(1850年开业)
合并而成。两家银行于1995年4月3日发表
合并声明,同年5月19日签署合并合同,并于
同年6月29日的定期股东大会上获得两行全
体股东的认可。1996年3月22日得到大藏大
臣的批准,按原定计划东京三菱银行于1996年
4月1日正式成立。
东京三菱银行通过合并取长补短、相互完
善。此次合并的目的不在于单纯地扩大规模,
而着眼于创建一个不仅服务于日本经济社会,
同时在世界范围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的新型银行。
1997年是东京三菱银行制订第一次长期
经营计划的第一年。该计划中制订了新的经营
方针,即:时刻以顾客为本,彻底贯彻信誉第一
的原则,为国内外的繁荣和发展贡献力量。
该计划的业务战略方针是:首先,最大限度
地运用合并时继承下来的经营资源,进一步提
高经营效率。第二,把握日本金融大改革这一
当前最大的经营环境变化,迅速准确地应对随
之而产生的一系列金融制度变革。第三,积极
进行业务流程的根本革新,建立综合的风险管
理体制,经营信息系统的尖端化,建立面向21
世纪的经营基础。
东京三菱银行主要数据(截至1997年3月
31日)。资本金:6582亿日元;已发行股票总
数:4仅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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