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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明(1918—)原名张武。山西省灵石县人。一九三六年参加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一九三七年编入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一九四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任山西决死队第二纵队连指导员,副官处副主任,副官长,晋绥军区第八军分区留守处主任,晋西北新军总指挥部留守处副主任,晋绥军区政治部总务科长,第八军分区供给处处长,吕梁军区供给部副部长。解放战争时期,任西北野战军第二纵队后勤供给部部长,第一野战军二军后勤部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新疆军区后勤部供给部政治委员,军区后勤部副政治委员兼财务部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兼生产部政治委员,军区后勤部部长,乌鲁木齐军区后勤部部长。一九六四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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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明1932年生,河南镇平县人,中共党员。1948年入伍,先后任十三军三十九师一一五团战士、文化干事、副指导员。十三军组织处副处长、处长、十三军三十七师政治部主任、成都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十三军三十七师政治委员、十三军副政委、成都军区后勤部政治委员等。在军旅生涯中,曾参加渡江、湘赣、进军广东、粤桂边关围歼、进军云南、滇南剿匪、中缅边境作战、对越自卫还击等战役20余次。1988年,被中央军委授予少将军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