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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债券(sukuk)
伊斯兰教义禁止“riba”,穆斯林自身对“riba”的解释也存在分歧。虔诚的穆斯林认为“riba”就是利息,而另外一些穆斯林认为,“riba”只是指高利贷。但是无论怎样,在穆斯林财富聚集最为集中的中东地区,讨论“riba”的合理性是一个并不受欢迎的话题。
基于这种矛盾状况,一贯善于创新的金融市场找到了伊斯兰债券这个工具。伊斯兰债券以产业买卖及租借的方式来让投资者受惠,以分享盈亏形式作为存款、贷款及投资的回报,并非一般预定的利息回报。这样就规避了伊斯兰教义禁止“riba”的限制。当然,由于世界各地穆斯林对教义的理解不同,这种方式同样存在争议,能否实施首先需要得到具备资格的伊斯兰学者的认可。
但无论如何,既然被称为债券,那么伊斯兰债券同样具备了一般债券的基本要素,只不过是采用挂羊头卖狗肉的运作方法规避伊斯兰教规。在一个全球化的市场经济时代,刻板理解伊斯兰教规无助于提升穆斯林的国际竞争力,也无助于扩展穆斯林的发展空间。在经历多年的国际石油贸易之后,中东富豪们早已理解金融市场对于经济活动的重要性,也已学会使用石油美元影响国际政治。因此,墨守成规禁止“riba”不仅会大大降低穆斯林世界的投资效率,也会影响伊斯兰国家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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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债券(sukuk)
伊斯兰债券代表的是对特定资产或资产收益权的所有权,对所有权主张权利而非现金流。在中世纪时,伊斯兰债券具有商业票据的性质,随着经济的发展,伊斯兰债券越来越接近于一般意义上的债券,但又有其自身的特质。与一般债券不同,伊斯兰债券持有人无论是在基础资产实现的过程中还是债券到期日都享有对该资产收益的所有权而不是债权。
目前常见的伊斯兰债券有两类,一种是资产抵押债券,一种是分账式债券。
资产抵押债券代表对租赁的不动产或不动产使用收益权的普通所有权,持有者可以收取租金或是选择拥有该不动产,同时需要负责该基础资产的维护费用。具体来说,基础资产的日常维护费用由承租人支付,资产的报废和其他费用则由债券持有人负担。资产抵押债券中的基础资产是与租赁合同绑定的,租金是支付给债券持有人的收益。支付期可以与租赁人的收益期无关,由该债券的相关参与人协商确定。这种支付的灵活性可以满足不同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投融资目的,避免现有债券支付期固定所带来的风险。被租赁的资产和租金事先是确定的,在不影响承租人从租赁资产受益的前提下,出租人可以变卖租赁资产,租金所有权转移给新所有者。有关租金数额的条款是明确的,可以是固定或可变的。资产抵押债券需要首先有SPV(the Special Purpose Vehicle)来购买基础资产,资产再被租赁给第三方使用,租金由SPV分配给债券持有人。资产抵押债券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市场化程度很高,发行主体范围很广,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到任何基础资产的使用者都可以发行。
分账式债券代表对债券权益的所有权,同时发行人会在持有人中组成一个委员会来参与投资决策。分账式债券一般被用来为新工程建设或为根据合伙契约进行的商业活动融资。债券持有人按照各自的股份享有对项目或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分账式债券的凭证同样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交易。持有基础资产的公司和SPV签订固定日期和收益率的合约,公司需要在一定时期内购买SPV的分账式债券份额并最终结清双方收益。
通过比较伊斯兰债券最常用的两种形式,我们可以发现,伊斯兰债券更加看重债券发行中基础资产的作用,基础资产的类型虽然各异,但都以实物资产为主,一般波动性较小,债券投资损失的可能性不大。我国和欧美等国发行债券更多的是以发行主体的信用和资产作为担保,这样就天然地为中小企业发行债券设置了障碍。伊斯兰债券更关注项目资产的可靠性,而不只是发行人的资信。通过引入伊斯兰债券,首先可以扩大发行人的范围和发行种类,扩大我国证券市场的规模;其次可以通过发行模式的创新增强债券市场内部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最后可以通过沟通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完善我国的债券期限结构。
伊斯兰债券凭借着自身独特的组织形式和对伊斯兰石油资本的巨大诱惑力,在本世纪的初的这几年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增长。截至到去年年底,通过伊斯兰债券的方式,全球筹资总额已经达到350亿美元。与此同时,我国债券的总托管量是12.3万亿元,A股总市值是32万亿。在金融体系比较成熟的国家里如美国和日本,债券规模一般都会高于资本市场规模,因而我国在健全和完善金融体系的进程中也不可避免的要关注如何壮大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已经明确表示要积极推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建设,希望吸引更多的债券在上海交易所发行、交易、托管,让上海在未来成为全球资本的集散地。因此,我国应该考虑发展多种债券发行和运作模式,丰富债券品种,促进中国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
(作者:胡晓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