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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在我國,指公民通過勞動或其他合法手段取得的財産。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産資料及其他合法財産。其所有權歸公民個人。法律保護公民的合法個人財産
概念 Concept
  夫妻個人財産是指依法或依當事人約定,夫妻婚後各自保留的一定範圍內的個人所有財産。一般包括法定個人財産與約定個人財産,具體而言,包括婚前財産與婚後財産。
夫妻個人財産範圍 Marital personal property ranges
  一、一方婚前的財産;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賠償(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衹歸一方所有的財産;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所有的財産。
  理解夫妻個人財産的範圍,應註意以下幾個方面:
  ⑴ 關於一方婚前財産的問題。現行《婚姻法》將一方婚前的財産明確規定為個人財産,因此,1993年《財産分割意見》中的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産在一定條件下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産的規定不再適用。具體包括兩類財産:一是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産,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婚前個人生産資料經過8年,貴重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産。二是婚姻存續期間,復員、專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應算作夫妻共同財産。對此,《適用〈婚姻法〉的解釋(一)》第19條也明確規定:“婚姻法第18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所有財産,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産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1950年、1980你愛你婚姻立法所規定的婚後所得共同製之的精神,婚前財産在婚後所生的孳息一直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産。但2001年4月28日公佈實施的《婚姻法》中,沒有“婚前財産的孳息,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規定。顯然,自2001年修正後的《婚姻法》施行之日起,夫妻一方婚前財産在婚後所生的孳息,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産
  我們認為,將一方婚前財産在婚後所生的孳息確定為個人財産有不妥之處。因為婚前財産的種類各異,有的財産不需要夫妻雙方經營、管理、投入勞動,便可取得孳息,如現金、有價證券等;而許多婚前財産在婚後需夫妻共同經營、管理等,才能産生孳息。因此,婚前財産在婚後的孳息應被區別對待,如果是夫妻婚後共同經營、管理所生孳息,應確定為共同財産。對此,《適用〈婚姻法〉的解釋(二)》第11條第1項明確規定,一方以個人財産投資取得的收益,屬於共同財産。顯然,改解釋將婚前財産在婚後用於投資而取得的收益認定為共同財産。
  ⑵ 關於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的問題。這些財産具有人身性質,故衹能歸該方個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的解釋(二)》第13條還明確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屬於個人財産。該解釋也依據這些財産的人身性質,將其認定為個人財産,是對《婚姻法》有關內容的具體與完善。
  ⑶ 關於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衹歸一方的財産的問題。基於意思自治原則,立法應尊重遺囑人和贈與人的意願,保護其個人財産的處分權。所以,這些財産應被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産。最高人民法院《適用〈婚姻法〉的解釋(二)》第22條第1款還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⑷ 關於夫妻個人財産中“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的問題。對此,法條中沒有明確列舉。依現實生活,它主要是指夫妻各自日常生活、職業所需的專用物品,如個人使用的衣服、書籍、首飾等。但婚後購置的貴重首飾,一方因其職業所必須的價值較大的物品,以及摩托車、小汽車等生活資料,雖屬個人使用,也應視為共同財産。
  ⑸ 關於其他應當歸夫妻一方的財産的問題。這是概況性規定,包括立法沒有具體列舉的其他所有應當歸夫妻一方個人財産,如夫妻雙方約定歸個人的財産;婚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
其他相關事項 Other related matters
  個人財産(Separate Property)是指在夫妻共有財産製中,完全屬於夫妻一方所有和控製的財産。
  新婚姻法規定:
  夫妻財産分為兩部分:1、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産;2、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産。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中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睏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産中給予適當幫助。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號法釋對生活睏難的界定是:“依靠個人財産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産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和“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兩種情形。同時規定了生活睏難一方的補助應從另一方的個人財産中的現金、物質中支付,對離婚後沒有住房的,還可以是住房的使用權或所有權。
英文解釋
  1. n.:  personal possessions,  personal property,  possessions,  personal effects,  all the money and property that a person owns, esp that which is left at death
近義詞
財物, , 資産, 金錢
相關詞
社會形態物理百科
包含詞
公民個人財産公民個人財産所有權個人財産保險全接觸
社會主義社會的個人財産侵害公民個人財産權認定法師獵手的個人財産
個人財産對外轉移售付匯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