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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nòng fǎ wǔ wén
解释: 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條文。指玩弄文字,麯解法律條文,以達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资料来源: 《史記·貨殖列傳》:“吏士舞文弄法,刻章偽書,不避刀鋸之誅者,沒於賂遺也。”
例子: ~,聾癡瞽愚,流波至今,一任簿書。★明·劉基《官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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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謂玩弄文字,麯解法律條文,以達到徇私舞弊的目的。《子語類》八三:“聖人作《春》,正欲褒善貶惡,示萬世不易之法,今乃忽用此説以誅人,未又用此説以賞人,使天下世皆求之而莫識其意,是乃世弄法舞文之吏之所為也,曾謂大中至正之道而如此乎!” 明 劉基 《官箴中》:“刀筆之權,始歸吏胥,弄法舞文,聾癡瞽愚。”參見“ 舞文弄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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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nòng fǎ wǔ wén
【釋 義】 弄、舞:耍弄,玩弄;法:法律;文:法令條文。指玩弄文字,麯解法律條文,以達到徇私舞弊的目的。
【出 處】 《史記·貨殖列傳》:“吏士舞文弄法,刻章偽書,不避刀鋸之誅者,沒於賂遺也。”
【用 法】 聯式;作謂語、賓語、定語;含貶義
【示 例】 ~,聾癡瞽愚,流波至今,一任簿書。 ◎明·劉基《官箴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