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成立日期:1929年8月31日
起 者:孫雲鑄楊鐘健等
性 質: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是我國古生物科學技術工作者跨行業、跨部門自願結合的依法登記成立,其有公益性和科學性的非營利性的法人社會團體。
宗 旨:團结、組織全國古生物工作者,以黨的基本路綫為指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傢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發揚學術民主,貫徹“百花齊放,百傢爭鳴”的方針,提倡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面嚮現代化,面嚮世界,面嚮未來,努力為促進本學科在我國的繁榮與發展做貢獻。
歷史沿革:1927年我國留德古生物學者孫雲鑄、楊鐘健在德磋商成立中國古生物學會 ,起草章程12條,並函詢國內外同行意見。1929年8月31日,我國第一代古生物學家10人在北平中信堂正式召開了中國古生物學會 創立大會,孫雲鑄任會長,同年9月17日在北平兵馬司地質調查所召開首次學術討論會。學會成立後,經費比較睏難,雖然開展一些活動,但力不從心,無形中陷於停頓狀態,直至抗戰勝利後,大部分古生物學家集中南京中央地質調查所,在楊鐘健倡議下,1947年12月25日在南京中央研究院地質研究所召開中國古生物學會 復活大會,登記會員47人,到會會員23人。1951年中國科學院古生物研究所成立,學會有了專業所的挂靠,為學會發展奠定了有力的基礎。1953年正式出版會刊《古生物學報》。1956年6月和1962年8月在北京召開了第一、第二屆會員代表大會,登記會員223人。1979年4月16-22日在江蘇蘇州召開了中國古生物學會 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暨第十二屆學術年會,這是我國古生物學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一次會議,盛況空前,鼓舞了士氣,堅定了信心,與會503人,對促進我國古生物學科的迅速的發展和提高我國在國際古生物學界的地位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數年內相繼成立了孢粉學、微體古生物學、古脊椎動物學、古植物學4個分會,化石藻類、古生態、介形類3個專業委員會及三葉蟲、筆石、腕足動物、珊瑚、頭足類、雙殼類、甲殼類、腹足類、有孔蟲、牙形類等14個學科組和昆明、湘粵桂、川藏、上海、浙江、西安、東北等7個地方學組。各學科歷年組織的學術年會,相互交流,取長補短,推動了學科的發展。1984年至2001年間先後在紹興、武漢、承德、泰安、西安召開了5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現有會員2400人。歷任理事長依次是:孫雲鑄、楊鐘健、尹贊勳、盧衍豪以及王鴻禎、周明鎮、郝詒純、李星學(在四年任期內,每年輪流任理事長1年),張彌曼、穆西南、沙金庚。
1978年至今,國傢由計劃經濟邁嚮市場經濟,學會在探索發展的同時,舉辦了多次學術交流活動,有山旺現場會議,11屆學術年會,18次國際學術交流會議,下屬學術機構還召開了80次學術年會,交流學術論文3100餘篇(次)。這些活動對促進中國古生物學的發展和人才的培養以及促進國際交流和合作,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特別是1987年8月底在京召開的“第十一屆國際石炭紀地層和地質大會”,是在我國召開的第一個規模較大的連續性國際地質科學討論會,與會402人,其中外賓182人,在21個分組討論會上有244個學術報告,組織和協助組織召開了諸如“長江三峽層序、事件和綜合地層學術討論會”、“微體古生物學分會1998年學術年會”、 “孢粉學分會1998年學術年會”、 “東北地區地層古生物學術討論會”、 “中國古生物學會 第三屆青年學術交流會”、 “古生態專業委員會第四次學術討論會”、 “中國化石藻類第九屆學術討論會”、 “泛大陸及古、中生代之轉折國際學術討論會”、“古脊椎動物學分會第七屆學術年會”、 “中國古生物學會 70周年紀念暨第20屆學術年會”、 “中國古生物學會 微體學分會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暨第八次學術年會”、 “中國古生物學會 三葉蟲、甲殼類學科組及國傢自然科學基金《九五》重點項目“熱河生物群演化及環境變化研究”討論會等12次大型及較大型學術會議,上述會議開的都很成功,對促進古生物學科的發展和人才的培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由國傢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中國古生物學會 、中國地質大學、全球沉積地質規劃委員會聯合組織的“泛大陸及古、中生代之轉折”國際學術會議於1999年3在武漢中國地質大學舉行,來自11個國傢66位地質古生物學家出席了會議,其中外賓15人。會議收到論文及論文摘要87篇,我國學者有48篇,大會報告44篇,墻報展示14幅。
由中國古生物學會 與南京古生物所聯合主辦的第七屆國際化石藻類會議於1999年10月在南京舉行,與會代表50餘人,其中外賓13人。會議收到論文摘要42篇,17位中外專傢做了學術報告。
由國際孢粉學會和中國古生物學會 孢粉學分會聯合主辦,南京古生物研究所承辦的第十屆國際孢粉大會,於2000年6月在南京舉行。來自47個國傢和地區的256位代表出席了大會,其中外賓156人,臺灣省代表4人。大會組織安排了16個專題,201個學術報告和87幅展板,會中還成功地組織了一場海峽兩岸孢粉學術報告會,加強了兩岸學者的交流和情誼。
由中國古生物學會 古植物學分會和中國植物學會古植物專業委員會聯合主辦的第六屆國際古植物學大會,於2000年8月在秦皇島市舉行。來自30個國傢和地區210位代表(其中外賓130人)出席了會議。大會組織了11個專題,安排了98個學術報告和52幅展版,代表提交論文摘要230篇,獻給大會的專輯論文67篇。
第三屆現生及化石輪藻國際學術會議於2000年10月在南京召開,來自世界各地的30位輪藻學者參加了會議,其中國外代表13人,會議共收到學術論文25篇,展板7幅,會上有17位代表做了學術報告。
出 版 物:古生物學報(季刊)
已加入的國際組織:1979年7月加入國際古生物協會。 中 國 古 生 物 學 會 章 程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本會正式名稱為中國古生物學會 ,英文名稱:palaeontological society ofchina,簡稱psc。
第二條本會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是我國古生物科學技術工作者跨行業、跨部門自願結合的依法登記成立,具有公益性和科學性的非營利性的法人社會團體。
第三條本會團结、組織全國古生物工作者,以黨的基本路綫為指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傢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發揚學術民主,貫徹“百花齊放、百傢爭鳴”的方針,提倡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優良學風,面嚮現代化,面嚮世界,面嚮未來,努力為促進本學科在我國的繁榮與發展做貢獻。
第四條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以下簡稱中國科協)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以下簡稱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住所在江蘇省南京市北京東路39號,郵編210008。
第二章業 務 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積極開展國內、國際間古生物學及相關學科的學術交流和科學考察活動;
(二)編輯出版並發行古生物學和相關學科的學術書刊;
(三)對國傢發展古生物學的科學技術和方針政策積極地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大力普及古生物知識,根據古生物學的科學發展的需要,舉辦各類培訓班、講習班或進修班。
(五)弘揚“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風尚,發現、培養和推薦優秀科技人才,奬勵優秀學術論文和科普作品; (六)反映會員意見和呼聲,維護會員的合法正當權益;
(七)開展古生物學的科技咨詢工作,舉辦為會員服務的活動;
(八)開展和促進我國古生物學界與國際古生物學界的交流與合作。
第三章會 員
第七條本會的會員包括單位會員(團體會員)、個人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古生物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個人會員
1.助理研究員、講師、工程師、技師等中級職稱以上者;
2.古生物學碩士畢業或在學博士生;
3.高等院校本科畢業,從事古生物研究、教學、情報、編輯出版三年以上,並具有一定的學術水平或工作經驗者;
4.熱心和積極支持本會工作的有關部門領導和管理人員。
(五)單位會員(團體會員)
凡具有10名以上(含10名)從事古生物工作的研究、教學、生産等企事業單位或有關學術性團體,經單位(團體)推薦,可接納為單位會員(團體會員)。
第九條申請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授權的學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决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優選獲得本會印發的各種資料;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决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嚮本會提供從事科學技術活動的必要支持和幫助;
(六)嚮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若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經本會提示無效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觸犯刑律或嚴重違反本章程行為和損壞本會聲譽者,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决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産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製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决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五)决定終止事宜;
(六)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原則上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决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决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决通過,報中國科協審查並經民政部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成員每屆更新不得少於1/3。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决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四)嚮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决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决定副秘書長、各機構負責人的聘任;
(八)製定本會工作計劃、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製定內容管理制度;
(十)推薦、表彰優秀科技成果和人才;
(十一)决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原則上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决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决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産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得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原則上須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决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决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綫、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特殊情況下秘書長不能為專職,可授權在辦事機構中設一名專職副秘書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决通過,報中國科協審查並經民政部批準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四年。理事長不連任,副理事長、秘書長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决通過,報中國科協審查並經民政部批準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會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中國科協審查並經民政部批準同意後方可擔任。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它社團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本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决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决定;
(四)决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第五章資産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本會按照國傢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本會的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本會的資産管理必須執行國傢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産來源屬於國傢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嚮社會公佈。
第三十六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民政部和中國科協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本會的資産,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傢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决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中國科協審查同意,報民政部核準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産處理
第四十一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决通過,並報中國科協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本會終止前,須在中國科協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本會經民政部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産,在中國科協和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傢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 則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經2001年5月19日會員代表大會表决通過。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本章程自民政部核準之日起生效。 第八屆理事會理事:
萬曉樵 王成文 王元青 王嚮東 王汝建 鄧勝徽 尹崇玉 葉捷
馮偉民 馮慶來 孫革 孫衛國 孫柏年 朱敏 朱懷誠 朱宗浩
劉武 劉耕武 李承森 汪嘯風 沙金庚 楊群 楊湘寧 陳木宏
陳建強 季強武濤 周忠和 趙元竜 張泓 張維 張雲翔
張師本 歐陽輝 郝守剛 薑亮姚建新 袁訓來 曾勇 童金南
蔣志文 蔡正全
常務理事:
萬曉樵 王元青朱敏 朱懷誠 汪嘯風沙金庚 楊群 楊湘寧
季強 張維 郝守剛姚建新 曾勇 童金南
理事長:沙金庚
副理事長:朱敏汪嘯風郝守剛
秘書長:楊群
常務副秘書長:朱祥根
副秘書長:白志強尹崇玉孫衛國 (外事)張兆群
辦公室副主任:唐玉剛 中國古生物學會 尹贊勳地層古生物學奬勵基金章程
第一條:宗旨
本基金為紀念和表彰尹贊勳教授對地層古生物學的卓越貢獻而建立,旨在通過評選,奬勵優秀科技人員,促進我國地層古生物學科的發展。
第二條:任務
1.利用國內外民間渠道籌集資金
2.奬勵在地層學和古生物學方面作出重大貢獻的科技工作者,以中、青年為主。每四年頒發一次,每次不超過6人。
第三條: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請:
(1)在地層古生物學研究中取得具有國際先進水平成果者;
(2)在應用地層古生物學研究中為國民經濟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者;
(3)在地層古生物學研究方法和技術革新等方面有突破性進展並初具成效者;
(4)為發展地層學和古生物學在組織工作、科學管理和出版工作方面有顯著成績者。
申請奬勵須由個人提出,填報申請書,單位或兩院院士推薦,同時提交近期主要研究成果1份。
第四條:組織
在中國古生物學會 的領導下,本基金實行民主管理,設立評議委員會,由主任1人,副主任3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和委員若幹人組成,辦事機構設在中國古生物學會 。
第五條:評議委員會職權
1.製定和修改基金會章程;
2.評議和審定尹贊勳地層古生物學奬的獲奬人選;
3.監督和檢查基金經費。
第六條:基金來源
1.國內外友好團體、個人捐贈;
2.企事業單位的贊助;
3.其他。
第七條:基金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1.基金經費委托中國古生物學會 秘書處財務人員專人管理,受挂靠單位南京地質古生物研究所審計監督;
2.奬金和辦公費用主要來自基金增值,基金本值不得動用。
第八條:附則
本章程經評議委員會正式通過之日起生效,解釋權屬於本會。章程修改權屬於評議委員會。本基金終止須經中國古生物學會 常務理事會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務理事通過方可有效。 微體古生物學會 孢粉學會 古脊椎動物學會 古植物學會
化石藻專業委員會 介形類專業委員會 古生態專業委員會 中國古生物學會 第八屆第五次常務理事會擴大會議紀要
中國古生物學會 第八屆第五次常務理事會擴大會議於2003年4月20日在成都市金麒麟賓館舉行,出席會議的有榮譽理事金玉玕院士、項禮文研究員,理事長沙金庚,副理事長朱敏、汪嘯風,秘書長楊群及常務理事王元青、張維、姚建新、季強、楊湘寧、童金南、曾勇,理事王汝建、武濤、趙元竜、孫柏年、尹崇玉、周忠和、馮慶來、孫衛國、劉耕武、王嚮東,常務副秘書長朱祥根,副秘書長白志強、張兆群等。副理事長郝守剛,理事陳建強、張師本、張泓等因公請假,並委托有關人員列席會議轉達了意見。會議在沙金庚理事長的主持下,首先由金玉玕院士詳細介紹了2006年第二屆國際古生物學大會在中國北京召開的籌備工作計劃及重大國際學術會議在國外舉辦的概況。金玉玕指出,承辦第二屆國際古生物學大會的目的是充分展示中國古生物學的研究成果,促進新一代年青古生物學者在國際上嶄露頭角,加強國際間合作。希望大傢在專題、路綫設置及學術上做好充分準備,歡迎各理事單位承辦專題分會場及野外考察路綫,一定要高質量,能顯示我國學術研究水平。常務理事一致認為,積極行動,齊心協力充分做好學術準備,支持開好這次大會,展示中國古生物學術研究水平,充分發揮青年古生物學者的能量,促進其在國內外學術界的影響更大。
常務理事會還就2005年學會換屆工作及尹贊勳地層古生物學奬評議委員會換屆等事務進行了討論,决議如下:
1.2005年適當時期召開第九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會前換屆籌備工作原則上按八屆理事會換屆辦法操作,名額分配應考慮學會下屬專業委員會和省級學會。學術上有貢獻、知名度較高的古生物學者可適當放寬分配名額的限製。
2.第九屆理事會組成人數原則上不超過51人。
3.成立以朱祥根為組長的換屆選舉工作小組,成員有尹崇玉、張兆群、白志強、孫衛國。換屆選舉工作小組的職責是:在常務理事會的領導下,確定理事候選人和常務理事候選人的推薦方案,負責候選人的資格審查及換屆選舉等事宜。
4.成立的楊群秘書長為組長的章程修改工作小組,成員有朱祥根、尹崇玉、張兆群、白志強、孫衛國。修改八屆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古生物學會 章程,原則上依據2002年中國科協頒發的《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所屬全國性學會組織工作條件》進行補充,經常務理事會同意後,提交九屆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5.尹贊勳地層古生物學奬評議委員會由學會常務理事會兼管,不再另聘專傢學者組成評委會。
常務理事會希望全國古生物學工作者充分做好學術準備,積極參與和支持2006年在我國召開的第二屆國際古生物學大會。相信中國古生物學這支隊伍一定能繼承前輩們孜孜不倦、鍥而不捨和優良踏實學風的光榮傳統,隨着國傢的繁榮富強而取得更大的成就。 Zhongguo Gushengwu Xuehui
中國古生物學會
Palaeontological Society of China
中國古生物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群衆性學術團體,於1929年在北平成立。30~40年代曾一度停止活動,1949年後恢復正常工作。1979年會址遷至南京。孫雲鑄為首任會長,現任理事長為盧衍豪。學會的宗旨是團结全國古生物工作者,組織和開展國際、國內學術交流活動,推動學科的發展,普及古生物科學知識。學會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産生的理事會領導,常務理事會主持日常工作。學會下設孢粉、微體古生物、古植物、古脊椎動物4個分會;化石藻類、介形類、古生態3個專業委員會;筆石、腕足動物、三葉蟲、珊瑚、頭足類、雙殼類、腹足類、甲殼類、牙形類、苔蘚-層孔蟲、輪藻、□、有孔蟲、小殼化石等14個學科組。有些省、自治區、市還設有地方分會或學組。理事會下設編輯委員會、教育和普及委員會,國際交流委員會。1979年,中國古生物學會 加入國際古生物協會,成為它的團體會員,參加有關的國際會議和學術活動。學會出版定期刊物:《古生物學報》、《微體古生物學報》,以及不定期會刊和文集等。
(俞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