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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縣轄7個鎮、4個鄉(其中2個民族鄉):文瀾鎮、草壩鎮、雨過鋪鎮、新安所鎮、芷村鎮、鳴鷲苗族鎮、冷泉鎮、期路白苗族鄉、老寨苗族鄉、水田鄉、西北勒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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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縣位于云南省東南部、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東部,總面積2228平方公裏,轄7鎮4鄉、86個村(居)委會、11個城市社區居委會、691個自然村、992個村民小組,共有漢、彝、苗、壯、回等19種民族,總人口39.08萬人。其中,常住人口33.03萬人,暫住人口6.05萬人;少數民族人口19.31萬人、農業人口26.45萬人,分別占常住人口的58.5%、80%。轄區內有省級蒙自經濟開發區和省級紅河工業園區。
蒙自縣位于云南省東南部,紅河哈尼族彝自治州東部。總面積2228平方千米。總人口32萬人(2004年)。境內居住着漢、彝、苗、壯、回等民族,少數民族約占總人口的58%。
縣人民政府駐文瀾鎮。郵編:661100。代碼:532522。區號:0873。拼音:Mengzi xian
蒙自地處雲南低緯高原,屬亞熱帶季風氣候類型,年平均氣溫18.6℃,無霜期337天,年降雨量815.8毫米,年均日照時數2234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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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縣地處珠江與紅河分水嶺兩側,海拔最高處2567.8米、最低處146米,北回歸綫橫貫縣境,氣候屬亞熱帶高原季風氣候類型,年均氣溫18.6℃,年均降雨815.8毫米,全年無霜期337天,年均日照2234小時。蒙自壩是雲南省六大壩子之一、紅河州乃至滇南最大壩子,壩區面積占全縣國土面積的24%,高於全省壩區面積比重18個百分點。全縣可耕地110.45萬畝,人均3.34畝。境內水資源總量12.15億立方米,可開發利用量2.12億立方米,城市日供水現狀6萬噸、中遠期規劃16萬噸,壩區水利化程度達75%。優越的自然環境,非常適宜多種農作物生長和現代特色農業深度開發。同時,孕育了銀、錫、鉛、鋅、銅、煤、大理石、磷、鈾等豐富礦藏,其中蒙自縣白牛廠銀多金屬礦已探明為我國目前最大銀礦。
蒙自區位優勢突出,是我國西南內陸通嚮東南半島地區的咽喉,處於輻射國內西南地區和東南亞國傢兩大“扇面”的交匯點和昆(明)河(內)國際經濟走廊的中心節點,北距省會昆明289公裏,南距國傢一類口岸河口168公裏,東連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滇越鐵路和在建的泛亞鐵路東綫(昆明—新加坡)縱貫縣境,在建的昆(明)河(口)(國道326綫)和廣(西)臨(滄)(國道323綫)兩大高速公路在蒙自縱橫交匯,並計劃在蒙自新建紅河機場,計劃開發距蒙自58公裏可直抵越南海防港的紅河水運,是雲南乃至西南地區面嚮東南亞和太平洋最便捷的國際大通道樞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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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已有上萬年人類繁衍活動史、2100多年建縣史。西漢?元封二年(公元前109),置賁古縣,屬益州郡所轄24縣之一。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置蒙自縣至今。中法戰爭(1883~1885年)結束後,清·光緒十三年(1887),為適應對外通商需要,清廷與法國在北京簽訂《中法續議商務專條》,指定開廣西竜州和雲南蒙自為通商處所,蒙自成為中法之間的“約開商埠”。同年,清廷在蒙自設分巡臨安開廣道,下轄臨安府(今建水縣一帶)、開化府和廣南府(均屬今文山州一帶),兼管即將正式開關的蒙自海關關務。由此,蒙自成為雲南近代史上的滇東南軍事、政治中心。光緒十五年(1889),蒙自海關落成並正式開關,這是近代雲南第一個海關,也是近代中國21大海關之一。1950年1月16日,蒙自解放,蒙自縣人民政府隸蒙自專區,專區行政公署駐蒙自。1957年11月18日,蒙自專區與紅河哈尼族自治區(駐地在今元陽縣)合併成立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府駐蒙自。1958年7月,紅河州人民委員會由蒙自縣遷往個舊市。
1992年11月26日,蒙自縣被列為省級經濟開發區。同年12月18日,被列為國傢級對外開放縣。1999年2月5日,被列為省級農業産業化試驗示範區。2003年1月29日,國務院批復同意將紅河州政府駐地由個舊市遷移至蒙自縣。同年7月11日,雲南省政府滇南中心城市現場辦公會研究决定,建設以蒙自為核心的個(舊)開(遠)蒙(自)——滇南中心城市。同年11月18日,紅河州建州46周年暨州府遷移蒙自慶典在蒙自舉行,標志着紅河州州府正式遷移蒙自縣暨滇南中心城市建設全面啓動。同日,“雲南省紅河工業園區暨紅河鋼鐵有限公司百萬噸鋼鐵項目奠基儀式”在蒙自縣雨過鋪鎮舉行,蒙自被列為省級工業園區,標志着紅河州新型工業化戰略全面啓動實施。
“蒙自”,一說以目則山而得名,漢語訛為蒙自,山在縣西。一說目則為昧則目音轉,係蠻語,意為山竹。一說係苗語“苗族之傢”之意。
元置蒙自縣。
2001年,州級行政機關搬遷蒙自奠基儀式在開發區舉行。2003年州級機關將正式到蒙自辦公。
2000年,蒙自縣轄5個鎮、9個鄉:文瀾鎮、新安所鎮、芷村鎮、雨過鋪鎮、草壩鎮、西北勒鄉、鳴鷲苗族鄉、老寨苗族鄉、十裏鋪鄉、多法勒壯族鄉、紅寨鄉、冷泉鄉、期路白苗族鄉、水田鄉。 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全縣總人口340051人,其中各鄉鎮人口(人): 文瀾鎮 74587 草壩鎮 36437 雨過鋪鎮 22116 新安所鎮 34719 芷村鎮 32990 多法勒壯族鄉 25046 期路白苗族鄉 15679 老寨苗族鄉 11155 鳴鷲苗族鄉 1684,3 十裏鋪鄉 18707 紅寨鄉 16305 冷泉鄉 20488 水田鄉 6424 西北勒鄉 8555
2001年,全縣轄10個鎮、2個鄉、2個民族鄉:文瀾鎮、草壩鎮、雨過鋪鎮、新安所鎮、芷村鎮、鳴鷲鎮、冷泉鎮、十裏鋪鎮、紅寨鎮壓 多法勒鎮、水田鄉、西北勒鄉、期路白苗族鄉、老寨苗族鄉。
?年,蒙自縣轄10鎮4鄉,84個村委會、11個社區,689個自然村。
2003年4月25日,雲政復33號:撤銷蒙自縣文瀾鎮、紅寨鎮、十裏鋪鎮、多法勤鎮,設立文瀾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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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位顯要,雄鎮南滇。蒙自是雲南乃至大西南連接東盟最便捷的國際大通道樞紐,現代鐵路、公路、航空運輸條件齊備,有着構建區域性國際大通道樞紐,通聯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形成區域性國際物流、人流、資金流、信息流中心和建設進出口加工業基地的便利條件。蒙自為歷代屯兵重鎮,1915年朱德在此率部誓師護國討袁,現為全國駐軍最多的縣份之一。
歷史悠久,文化燦爛。蒙自,是雲南建縣最早的24個千年古縣之一,在雲南近現代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清末民初曾是雲南省對外貿易的最大口岸,當時雲南80%以上的進出口物資通過蒙自轉運。雲南第一個海關、第一個電報局、第一個郵政局、第一個外國銀行、第一條民營鐵路、第一個外資企業、第一個駐滇領事館、第一個火電站等諸多“第一”先後在這裏産生。1928年,中共雲南省第一次代表大會在蒙自查尼皮村召開。1938年,西南聯大文學院、法商學院曾遷來蒙自,聞一多、朱自清等著名教授駐蒙講學。蒙自成為雲南近半個世紀的商貿、金融、交通運輸和外事活動、革命活動的中心。現擁有國傢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處、“省保”文物單位6處、省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3處。在漫漫歷史長河中,蒙自承載着邊地文化、中原文化、黨史文化、軍旅文化、西方文化等多元文化的豐厚積澱,成為雲南近代工商業文明的重要發祥地,堪稱一座彪炳史册、璀璨奪目的歷史文化名城,具有發展現代科教、體育事業和文化旅遊産業的較大潛力。
土地寬廣,物華天寶。蒙自是滇南第一大壩子,是資源富集、潛力巨大的投資創業熱土和北回歸綫上最適宜人居的緑色傢園,具備發展現代特色農業和生物資源開發創新産業的優越條件,是享譽神州300年並被郭沫若譽為雲南食品中“一朵瑰麗的山茶”的“中華名小吃”——“過橋米綫”的發源地和歷經700個春秋鑄就的中國石榴之鄉、中國十大知名農業旅遊示範點,以及我國目前最大的銀礦和正在崛起的世界最大的銦冶煉基地。
機遇垂青,前景廣阔。當前,蒙自趕上了西部大開發、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大湄公河次區域合作、中越“兩廊一圈”建設、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西南六省區市合作、紅河州新州府和滇南中心城市建設等一係列千載難逢的重要發展機遇。按照雲南省推進城鎮化發展戰略中關於“做大蒙自,做強(個舊、開遠)兩市;統一規劃,各展優勢;三位一體,打造滇南中心城市”的决策部署,蒙自縣將堅定不移推進城鎮化發展。到2020年,使蒙自城市建城區達62平方公裏,縣域城鎮人口達50萬人,城鎮化水平達80%,建成紅河州新州府、雲南通往東盟國際大通道的重要樞紐、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區,發展成為以生物資源加工、出口産品加工等為主的新興工業加工區和區域旅遊服務中心,早日建成中國滇南面嚮東南亞的現代化開放城市,構建實力雄厚、依山傍水、環境優美、文化燦爛、特色鮮明、最適宜人居發展的的國傢級園林城市和雲南第二大城市,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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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新世紀新階段,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縣委、縣政府團结帶領全縣各族人民,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搶抓機遇謀發展,聚精會神搞建設,創新機製增活力,務實拼搏求跨越,推進了各項事業提速提質提效發展。2005年,全縣實現地區生産總值24.8億元,比“九五”末翻了一番多,年均增長18.7%;人均GDP達7506元,提前五年實現了人均GDP比2000年翻一番的目標;農民人均純收入2029元,比上年增長10.5%;財政總收入、地方財政收入分別達3.3億元、2.21億元,年均增長24.7%、24.6%。一般預算收入2.15億元,增長59.4%。“十五”期間,完成固定資産投資73.64億元,是“九五”期間的4.68倍。2005年,金融機構存、貸款餘額合計66.49億元,現金收、支合計200.7億元,分別是2000年的3.3倍、3.35倍;三次産業的比重由“九五”末的35.7∶26.9∶37.4變為2005年的24∶35∶41。城市建城區達20平方公裏,居滇南首位。蒙自縣被評為2005年雲南省縣域經濟發展先進縣,躋身第五屆“全國縣域經濟競爭力提升速度最快的百縣(市)”行列,還相繼被列為全國創建文明小城鎮示範點、全國首批科技工作試點縣和雲南省縣域文化建設試點縣,成功協辦了“中國電影百年·紅河電影周”活動和“雲南省第七屆民運會”,成為中國男籃職業聯賽(CBA)的主賽場之一,被評為省級雙擁模範縣、雲南省首批“平安縣”、全國體育先進縣、全國少數民族體育先進縣、中國西部最具特色城市和國傢衛生縣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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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一段時期,蒙自縣的總體發展思路是:圍繞四大目標(農業産業化、新型工業化、城市化和基礎設施現代化),實施六大戰略(産業強縣、城市興縣、文化立縣、環境優縣、開放活縣、民本穩縣),培植六大支柱産業(特色農業、生物創新産業、礦冶加工業、房地産和建築建材業、商貿餐飲業、文化旅遊産業),建設全州六個中心(政治、經濟、文化、信息、金融、商貿中心),推進四個文明(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協調發展。圍繞這一思路,着力打造“實力蒙自、活力蒙自、緑色蒙自、平安蒙自、和諧蒙自、魅力蒙自”六大品牌,努力把蒙自建設成為和諧發展的新州府、新興産業聚集區、北回歸綫上的緑色傢園、滇越大通道的重要樞紐、多元文化名邦、紅土地上的科教城,構建滇南之心,展現魅力蒙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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竜寶洞
在蒙自縣南20公裏五裏衝水庫。石灰岩溶洞,深約500餘米,由三個廳堂組成,洞內景色既有凝固的石瀑布,又有定格的石梯田,高低錯落,令人嘆為觀止,與洞外五裏衝水庫相映成趣,為蒙自理想的旅遊勝地。
蒙蠻古道
蒙蠻古道(蒙自至個舊市曼耗)是滇南通嚮越南的古代交通工具。經曼耗至金平勐拉入越南境,全程約210公裏。其中蒙自段約60公裏。古道路面寬1.2~2.2米,用石塊鋪就,現存涼水井,冷泉,水田,窯頭,曼耗等路段,冷泉,窯頭曾設驛站。清光緒十六年至宣統元年(1890~1909年)是蒙自馬幫的極盛時期,古道上至今仍遺留數寸深的馬蹄印。
馬鹿洞舊石器時代遺址
在蒙自縣南7公裏黃傢山麓,為舊石器時代洞穴遺址。洞坐東朝西。1989年進行發掘,洞內文化層堆積厚5米,出土人類頭骨,牙齒化石,打製石器,角製品等,並存人類用火遺跡,經測定距今約10000餘年。1991年公佈為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物保護單位。
中國易經協會會長陳帥佛對蒙自的貢獻
中國易經協會會成立於1993年8月.會長陳帥佛..辦公室在北京中全大廈36層..陳帥佛大師2007.8.8.至18日在中關村圖書大廈五層多功能廳進行演講,整個演講廳座無虛席,掌聲雷動並免費為一百多人回答了問題,受到聽衆的高度好評。 風水大師陳帥佛(教授),現任世界堪輿傢協會副主席,是享譽中外的風水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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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帥佛●易川鑿●宋雨哲●宋韶光●唐鬍●邵偉華●一行27人對蒙自政府的風水設計堪稱世界一絶
民族歷史文化
彝 族
一、歷史
彝族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民族,是川滇土著部族和北下的氐羌長期融合的結合體,據中科院院士彝族學者劉堯漢所著《中國文明新探一虎文化宇宙觀》,彝族是雲南土著民族,創造了六至一萬二千年舉世囑目的十月太陽歷,並擁有數千年文字記載歷史,據馬鹿洞發現1萬年以上蒙自人化石和具有古滇色彩的鳴鷲青銅器等文物,說明彝族先民在蒙自開發歷史久遠,末左末底(意為吃旱糧的地方)並可知是蒙自最早的地名,蒙自古地名為彝語目則衍化而來,賁古地名是彝語漢譯,意為起伏的山梁丘陵。雨過鋪是彝語矣卜補衍化而來,西北勒是彝語,意為柴多樹多的地方,多法勒係彝語朵把刺的衍化,意為吃蕨菜的地方。至今無論壩區山區彝族地名仍占較大比重,可見蒙自彝族歷史源遠流長,歷史上蒙自彝族一直處於主導地位,元初明威大將軍,南路總管阿茲,明代土知縣祿氏,清代末任土縣承李世屏均係彝族聶蘇潑(俗稱羅羅)另外彝族人口居於主體,彝族先民在秦漢時稱為西南夷(巂、昆明、滇、哀牢、夜郎)漢晉時為叟,南北朝至唐初稱為爨、南詔(唐)大禮(宋)為烏蠻或東爨烏蠻。元明清至民國稱為羅羅(漢釋為竜虎之意),解放後據廣大彝族人民的共同意願,以鼎彝之彝作統一民族稱謂。
在彝文文獻中,彝族歷史可遠溯到西周末的蜀洪水時期(約公元前9—8世紀間)彝族父係至第31世祖篤慕時遇洪水泛濫,其率領彝族先民從原來金沙江或長江一帶居住地“液那”和“尼知12域”遷移到今東川洛尼白(山名)一帶居住(有學者認為是戰爭)篤慕妻3房,子6人,洪水退後,篤慕以2子為一盟的形成,其衆分為六支遷居各地,其中長房生子慕雅切、慕雅考,嚮“楚吐以南”發展成為武乍兩個支係,蒙自彝族由此溯源原蒙自(指路經)記載,先祖居住地多源於納特(今晉寧)居𠔌窩(今昆明)玉溪、華寧、通海循環遷移路綫等等。據此可知,六祖分支後,蒙自便是彝族的居留地,阿普篤慕作為彝族共同始祖所形成的共同文化上、共同心理素質。使境內各係加強聯繫。
今蒙自彝族社會的形成,是多民族長期相互融合的歷史結果,地處邊疆通往交趾(越南)交通要道上的蒙自,故民族融合較為活躍,南詔(唐)時七姓進入蒙自,帶來京城(大理)先進文化、生産技術和彝族最早的漢族姓氏之始,後晉天福三年(937)段思平建大禮國、寧部阿氏茲莫(彝語君或酋長)雄長滇中南阿棘諸部,蒙自成為烏蠻、彝族和白蠻、白族相互滲透,結合之地,蒙古憲年六年(1256)阿棘茲莫阿氏歸附,隨着蒙等民族的進入為蒙自彝族註入新的民族成分,明中期前遷入的部分蒙漢有軍人、屯戶、難民變服從彝俗,融合於彝族,今蒙自壩區彝族人口比例較高和分佈較廣,和其建水、石屏、開遠等地改土歸流大量彝族人口遷入蒙自是密不可分的為重要因素之一。明末清初屯田買賣達到高峰,新安軍屯失去土地的大量漢戶再度融於彝族,至今彝族相傳南京應天府人氏比比皆是,改土歸流特定完成,儒學文化的深入普及發展,清代中後期城郊區的彝族白族兼操漢語,漸而漢化,如祿氏改陸氏姓並是佐證。至今可以找到羅羅井、羅羅寨遺跡。蒙自彝族千百年的歷史演變,充分展示各民族和彝族內部各支係,相互融合現象。
據彝文文獻記載,彝族社會在六祖分支前就形成茲(君)慕(臣)畢(師)猜(後)為統治階層的部落形成,此政體長期為彝族社會機構恪守,形成了長期按照統一模式部落群立而各自為政的歷史發展階段。蒙自自西漢以來,並設置行政機構,但未深入彝族組織中,元朝在蒙自彝族部落統治的基礎上,置蒙自幹戶統治機構,蒙自土官統治體係基本形成。雖改幹戶為縣,亦未變更土官統治的狀況。明朝在沿襲無朝土職的基礎上,在蒙自依行土司制度,蒙自設有土縣丞衙門,由於蒙自彝族量比較大人口衆多,蒙自彝族社會行政統治至康熙四十三年(1704)均未真正達到土流兼轄,其統治權為彝族上層所把持,嘉靖二年(1522)九月改土歸,土知縣祿賜戶絶,但彝衆據地自雄,叛服無常,且不服法,並燒毀縣衙,舊志載“各土司分地,故無臨安蒙自地名也”,但由於蒙自地屬邊疆,為兵傢必爭之地,戰略地位較為重要,為此,坐鎮于云南沐氏十分重視對蒙自的治理,便於牽製邊疆諸彝叛亂和抗擊外來入侵,從而穩定內地,采取特殊策略。給予其族寧州(華寧)祿華浩襲冠帶襲職,鎮守蒙自;天啓元年(1621)由於民族紛爭,祿重、祿君恩逃回寧州(華寧)旬尾村土縣衙。捨人李氏繼祿氏統領境內彝族,承襲至康熙四十三年(1704)末任土承縣李世屏卒,土司制度在蒙自彝區徹底瓦解告終。蒙自彝族直接被納入中央王朝行政體係。
民國以後,中央行政體係的統一管理彝族社會基層組織中漸次加強,特別是抗日戰爭開始後,推行保甲制度,10戶為甲、10甲為保,10保為鄉(鎮)各甲、保、鄉(鎮)長大多由當地彝族上層人士擔任。通過保甲製,擔負戶口管理,攤派捐稅,組織民團等主要行政職能,加速彝族小農經濟分化進程,1950年以後蒙自彝族與各族人民一起當傢作主。同年設蒙自專區、蒙自行署駐地,1957年蒙自專區和紅河哈尼族自治區合併。同年11月18日建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府駐個舊。1958年,蒙自撤改蒙自聯社,由個舊市領導。1960年恢復蒙自縣,仍隸個舊市。1961年改屬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二、語言文字
彝族是漢藏語係,藏緬語係彝語支彝族分六個方言群,蒙自彝族屬南部石屏、新平方言群,蒙自彝族可分六個小方言區,即壩區(十裏鋪、雨過鋪、紅寨、草壩、多法勒)聶蘇(羅羅)語,山區西北勒、鳴鷲、老寨僕瓦語,芷村、期路白僕瓦語,冷泉、水田僕瓦語,水田嘎馬底僕瓦語,冷泉姆基語,各語支因有明顯共同淵源和具有定漢語藉詞。因此,語係要素基本一致屬南部石屏、新平方言,仍可基本通話交往。
目前聚居西北勒僕瓦潑支係的以本民族語言為主要交際工具,婦女和未入學的兒童多數不懂漢語和其它支係的語言,散居其它山區的僕瓦潑,如:芷村岩峰窩、老寨羊街子等族,改操漢語。現無論城區、壩區、山區彝族各支均趨於漢化,漸操流利的漢語兼民族語言。
彝族文字在漢文文獻中曾被稱為夷經“爨文”、“韙書“,彝族稱為聶蘇書所,彝文創製和使用,有學者認為有五千年的歷史,考古學家成功應用古彝文譯破西安半城遺址等甲骨文和符號。從傳說中伊阿伍、恆本阿魯、吉祿、畢阿西拉則、密阿疊到唐代彝裔阿畸都先後參與過彝文的創製和收集工作。彝文象形會意、諸義的音綴文字一般一字一音,其文字總數12000個,常用1000—3000個,其基本特點是綴字成文。隨着長期的歷史演變,古彝文的筆畫簡代,結構也比較規範,但仍以表音為主,在使用時轉音或引深其意,有時也用於表間地987年雲南省推廣使用規範彝文,蒙自部分教師和有關部門人員也參加規範彝文的培訓學習,由於各種因素,未能推廣和使用。
蒙自通行古彝文,形在篆隸之間,多呈長方形槽臥形,和其玉溪彝文一致,同字和四川涼山規範的彝文約呈90度方位差,明代祿氏土知縣以官方形式開辦過彝文塾館四所,但規模不大,主要是傳統教育形式,明代蒙自繼承使用彝文使用發展到達頂峰,阿迷(開遠)彝文係此時傳入,其中大莊上菲底彝文版本為代表。清代改土歸流後,彝文傳播方式及父傳子,子傳孫或師徒相傳授,祭祀時現場教學,畢摩(白瑪)在彝族民間享有較高威望和影響,民言:“寧與畢摩成鄰居,不與官傢共一傢”之說,改土歸流後,畢摩退出政事,一般衹從事祭祀活動和整理典籍,收入微薄,生活清苦,“匠人傢中無錢財,摩畢傢中無酒肉。”並是真實寫照,清中葉,隨着漢文私塾在彝村的發展普及至清末彝文發展停滯,取而代之的是漢文化教育,彝族傳統教育退居第二位。古存彝文典籍的流散於聶蘇支係傢廟宗祠和上層人士中,江水地祿氏、大郭西李氏、雨過鋪李氏、十裏鋪李氏、仁厚理氏等均有彝文版本典籍珍藏。“文化大革命”絶大部分彝文典籍毀於動亂,知曉彝文者甚少。
三、家庭婚姻
(一)家庭
彝族家庭多為父係小家庭,亦有四世同堂大家庭,如解放前映月村李永庭兄弟五人子孫輩20餘人,加上成年的配偶全家共46人。一般子女成婚後即與父母分産而居,父母多以幼子同住。
家庭中以男姓傢長掌握調配經濟收支及祭祀等內外重大事宜决策,婦女主要是操持傢務兼管一些錢糧及日常生活事宜,家庭財産繼承為男姓成員專有,一般為諸子平均分繼承,供養父母老年生活的幼子可多得父母生前的住房,傢俱及1—2塊“供靈地”。婦女轉房所帶之子,一般衹能得轉房時轉來的財産或繼承你為其另立的産業,亦有少數可分得祖業,未婚女子除可享有其母生前用物外,一般無繼承財産權,僅在出嫁時可從父親處得到一部分嫁妝。夫死妻可嫁,但不能分産,一般入贅者須經傢門或族長商議同意,並多由女方當傢,無兒無女者可以收抱養子。
在家庭親屬關係中,以舅父為大,家庭中紅白喜事、分産分居、鄰里糾紛等重大事宜均由舅父或族長共同出面主持、參與和排解。
彝族婚後離異者較少,偶有離異得,舊時,由族長和村中長老促裁,也有極少數包辦婚姻者,女方難以忍受而逃婚,若男方找不到,便為實際離異,一般男方提出離婚,需付給女方一定錢物。若是女方提出,男方則不支付任何錢物,建國後無論結婚、離婚須到有關部門辦理法律手續。
(二)婚姻
彝族婚姻普遍實現與父權製小家庭相適應的一夫一妻製血緣外婚,個別的一夫多妻,通常一般以本民族通婚為主,舊俗言:“好校金筷子,不狹苦青菜,世上聶蘇人,不討外族人”,明清以後壩區聶蘇支和壯族土佬支係通婚較多,彝族盛行姨表不婚,姑表優先的通婚原則。蒙自改土歸流後,聶蘇支係漸實行包辦婚姻女說親,下聘送禮,取親均同於漢族,新娘出嫁前三日約相好的女伴同“守夜”同唱別離情歌《阿尼裏勒》《阿尼西山尼》邊唱邊舞,通宵達旦,出嫁時由女伴數人或十數人及姑媽、嬸嬸陪送,婚宴上男女賓客中長輩誦唱《阿依乃》為新婚婦夫祝福,〈續修縣志〉蒙自彝俗成婚之日,嫁親屬婦女相送到婿傢(同居一室,三日歸守後女始獨來)上世紀,50年代中期,雖仍有媒人撮合的包辦婚姻,但多數年輕人已父母包辦而自由結合,雙方定情後,便相約趕街照相,結婚雖按舊俗但彩禮甚微,宴席從簡。上世紀80年後農村體製改革,壩區聶蘇潑逐漸富裕,受不良風習影響,彩禮漲至1—3千元,80年代末,2—8千不等,宴席多達60—79桌,百餘桌的極為鋪張浪費。
僕瓦潑和西南山區的姆基支係有說親類似漢族,青年男子或男方父母看上某一姑娘,便聘媒人說親。媒人攜提酒一缶,糖數斤嚮姑娘父母求親。說合後,未婚女婿攜雞一隻,酒一缶,隨媒人到女方認嶽父母,商定禮銀,婚期吃,雞酒亦稱喜歡酒,結婚時“磕頭酒”設宴10餘桌。新娘由女伴陪同隨媒人到婆傢,到傢後,先在房前等待,待到天黑入傢與新郎同嚮祖宗牌位、父母長輩叩頭敬酒。青年男女客人通宵達旦歡歌,表示祝賀。解放後,東部山區僕瓦潑婚俗有所改變,新娘進傢後,一般不再叩頭,宴席大為減少。
搶親多為雙方私自定情,女方父母阻撓或男方無錢籌辦婚禮等原因贊成。搶婚前雙方約定“搶婚”的時間、地點,新郎率四五個人將新娘“搶”到傢中成親後,托人嚮新娘父母賠禮道歉,議定禮銀,新娘父母即承認新郎為婿。亦有女方不同意而搶婚,男方施行暴力搶婚者,但為數不多,解放,已無搶婚習俗。
姆基人,婚姻自由,婚俗甚簡,男女青年相愛,可到男方或女方傢同居或住羊廄樓上或同住“花房”父母不加幹預,待雙方同意結婚時,女婿送嶽父一缶酒,即表示婚姻關係成立。
四、人生禮儀
彝族勤勞、樂觀、樸實,與一夫一妻父係小家庭相適應,遵循一套長幼有序,尊卑有禮的倫理道德。青年人以孝敬長輩為榮,如媳婦在春節到來前以背柴草等買錢給公婆,女婿在每年秋收後,給嶽父母送新米及雞鴨酒等物,以示孝敬。長輩進傢晚輩必須讓坐,大路相逢,青年人須站立側邊,待長者過身後可前進。若騎馬上路遇到客人要下馬,將馬牽到路邊讓路,與其它民族常以(搭親傢)拜寄幹爹的形式和睦相處,日常交往,互敬互助,一傢辦紅白喜事、建房或遇災害等,鄰里必來相助,為人處事,以公平正直為本,以勤勞節儉為榮,
五、習 俗
1、認幹爹 除臘歐語係的姆基外,都有認幹爹的習俗。小孩六七歲時從親友中找一屬相相生的人作幹爹,以保平安。儀式簡單,幹兒的父母備辦雞酒,帶孩子敬拜幹爹、幹媽。幹爹賜給幹兒子姓名,賞給項圈、手鐲、衣服等物,在幹兒子手上係一紅綫(稱“拴魂索”),即告完成。也有等幹爹的習俗,儀式與漢族同。
2、祭竜 境內彝族各支係均有於農歷三月第一個屬竜日祭竜的習俗。由村由德高望重的男性老人為“竜頭”,主持祭典。聶蘇潑祭竜為時一天,閤村停止農事活動,殺豬一口祭祀竜樹(由村人選定的村中或村邊的大樹,一經選定則永為竜樹),祈求風調雨順,五穀豐登,製定村規民約,委派當年的守地護秋人員。僕瓦潑和西南部山區的姆基,祭竜時間長達三天。屆時,各村男女青年相邀到本村對歌、跳弦。三日內,主客均不得離村,客人由邀請者招待。三日後,“竜頭”率閤村老幼“祭路”,然後送客。僕瓦潑的青年男女往往藉祭之機交流感情,談情說愛,結成伴侶。
嘎馬底一帶的臘歐語係姆基人,祭竜為時一天,全村殺豬一口,各戶備醪糟一壇祭祀竜樹,祈求豐收。然後,以薑和豆芽煮豬肉,全村聚餐,不邀外人。入夜,閤村男女 “跳掌”(男女手輓手,男吹笙,女打響把)為樂。
臘歐語係姆基還有不定期祭獵神的習俗。無論集體、個人獵獲禽獸均食肉留骨,藏於傢內,不亂棄置。積攢到一定數量,送入山林,傾入溶洞,禱告獵神,祈求圍獵豐收。土改後,圍獵活動減少,少見祭獵神活動。
六、飲 食
聶蘇支係:彝族解放前以小米、大米、蕎麥、白薯等為主食,解放後主食改為大米、玉米對半,80年代後主食改為大米。蔬菜以瓜、豆、青菜、蘿蔔、白菜、野菜為多,蔥、韭菜、蒜等為輔,有製作鹹菜的習俗,以酸辣為主,如色味俱佳鹹酸魚便是兩海周圍彝傢待傢不可缺少的必備之彩。舊時官僚和殷實之傢,客人至則以“全豬腐”、“全羊席”或“全牛席”宴客,若是“全豬席”則將小豬燒熟跪臥於木盤中,頭尾用木叉?? 起,置於圓桌上人手一刀,各自切吃,多為獨席。常伴以弦歌舞助興,彝族這種飲宴習俗,由來之久,據樊綽《雲南志》載,唐貞元十年(794)十月二十七日唐朝使者袁滋到大理,賜南詔國國王異牟尋(彝族)全印,其文曰:貞元册南詔印……其曰,樓下大會,又坐上割牲,用銀平脫馬頭盤二面……樂在其中,有老人吹笛、婦人唱歌,各年近七十餘,牟尋指曰:此先人歸藩來國,開無皇帝賜故部及龜茲音聲兩部,今死亡零落盡,衹餘二人任國。酒既行,牟尋自捧,敬跽勸讓,册立使袁滋引杯酒曰:南詔當思祖宗績業,堅守誠信,為西南藩屏,使後世以傳繼也,牟尋噓嘻曰,敢不承命,接上述所說:“坐上割牲,用銀脫馬頭盤二面就是用燒豬兩頭,放置在銀製的兩面馬頭平底的盤子中,供客人用刀割吃。”老人吹笛,婦從唱歌,就是演唱奏少數民族的音樂,供飲宴的客人所嘗。主人捧杯敬跽勸讓,客人引杯酒酒。這種禮儀習俗,在今天彝族宴會中,還保留着,蒙自彝族除客所至,一般豬牛羊雞多於節慶如火把節等吉慶時牢殺,喜食半熟的皮幹片(火燒豬腳)涼拌菜,除此涼拌魚,雞和辨白旺(血)並具飲食特色,長期以來多數彝族人傢少油葷,為此流行一種蓋碗肉,此俗沿襲至今。男女老少均善飲烈性白酒,上世紀80年代後,青年婦女喜飲低度甜酒,僕瓦潑支係聚居和雜居於山區,以玉米和主食大米、蕎麥為次之,解放後80年代水稻和陸稻種植面擴大,除北部山區西北勒的僕瓦潑 仍以玉米為主食,其它地區的僕瓦潑主食已改為大米、玉米對半;副食與聶蘇潑同,但不食皮幹生,男女老幼均喜食玉米釀製醪糟,也飲烈性酒。西南部山區興隆至木梳坎一帶姆基人飲食與僕瓦潑同,南部山區嘎馬底一帶姆基人烹飪糊糙,喜以玉米麵作糊,早食熱糊,晚食涼糊,又善作玉米醪糟,常以醪糟為早餐,土改後,有所改變,且逐漸喜食蒸飯、炒菜。
七、生活器具
聶蘇支係:
木器:碓、供桌、木桌(八仙桌和一般桌子)、木椅子、大小獨凳、四角凳、花板床、櫃子、木箱、木盆、木瓢、木勺、木鍋蓋、牛車、犁(雙牛耕作使用)、耙、竹器有飯桌、碗兜、飯兜、𠔌囤、𠔌欄、簸箕、篩子、筲箕、笆籠、竹笠帽、𠔌碾、竹燈、筷子。陶製品有瓦盆、陶燭臺、罐、陶臼、土巴碗、江那碗。石器有石磨(大小)、????邦。少數人傢有瓷碗、瓷瓶、銅壺、銅燭臺、銅盆、織布機、碾子、釀酒、榨油器具
僕瓦、姆基支係:
生活器具有:犁、耙、織布機、櫃子、木碓、弩、葫蘆瓢、鋤頭、鐮刀、砍刀、火藥槍、背籮筐、簸箕、篩子、網具(用於捕鳥)、葫蘆(裝火藥)、少數人傢擁有牛車、石磨等生活器具。
苗 族
一、歷史
秦漢時期,湘西黔東的“五溪”地區已有苗族先民生息繁衍。該地區秦時為黔中郡,西漢改為五陵郡,其地有雄、? 西、沅、辰五溪,故此地苗族有“五溪蠻”、“黔中蠻”、“武陵蠻”之稱。在其歷史發展中,逐漸分佈於湘、黔、川、桂等省邊區;後嚮西南入滇。``清朝初年,苗族已散居於滇東北各地,雍正《雲南通志》捲二十四載:苗族“有九種,黔省最多,在滇則宣威、鎮雄亦有之。”以後逐漸南遷至今文山州。康熙《蒙自縣志》、乾隆《蒙自縣志》均不見有關苗族的記錄。約在嘉慶、道光年間,苗族始由文山、馬關、麻慄坡、丘北等地遷入蒙自,但人數很少。
民國年間,屏邊北部新華、和平、白雲等地的苗族有一部分於40年代遷入蒙自山區的期路白、芷村、冷泉等山區鄉鎮。境內苗族人口逐漸增多,有“蒙陪”(花苗)、“蒙是”(青苗)、“蒙豆(白苗)、“蒙刷”(漢苗)四個支係,分佈於全縣各山區鄉鎮,苗族遷入蒙自的時間雖短,增長卻很迅速。解放後,少部分苗族遷入壩區紅寨、多法勒等鄉鎮,雜居於彝、壯族等村寨。
二、語言文字
苗族有自己的語言,但無文字。苗族語言屬漢藏語係苗瑤語族苗語支,有三大方言:湘西方言,黔東方言和川黔滇方言。三個方言中差異較大,尤以川黔滇方言為最突出,與其它兩個方言難以通話。在1170個根詞中川黔滇方言與湘西方言相同者僅為32.7%,與黔東方言相同者占40%。在各個方言中又有若幹次方言和更多的土語,仍以川黔滇方言分支最多,共包容7個次方言。
蒙自苗族語言屬川黔滇方言,其中主要分為川黔滇次方言和滇東北次方言。絶大部分操川黔滇次方言,其中又有若幹土語分支,但基本可相互通話。部分操滇東北次方言者,同前者難以通話。兩個次方言間不僅有語音語調之區別,語法運用亦有區別。一九五七年國傢組織許多專傢創作一套拉丁字母的苗文方案,經國傢民族事務委員會批準正式推行,但蒙自沒有推廣使用苗文。
三、家庭婚姻及親屬制度
(一)家庭
苗族大多數家庭由最高輩份的男人當傢長。傢長受到全家人的尊敬,但要管理家庭的經濟收支,安排好一傢人的生産、生活。弟兄成婚後,一般得分居,家庭財産以父母和兒子為單位在舅父為尊主持下均分。父母大多和幼子同住,其應得的養老財産亦歸併幼子,但幼子必須承擔贍養義務。分居出去的子女,也時常父母以關照。解放前“四代同堂”的大家庭較為普遍。現在一個家庭衹有五六口人,最多的也衹不過十幾口人。苗族家庭團结、和睦,很少有吵鬧現象。
每一個個體家庭是一個生産單位,分工按性別和年齡。男子擔任田間的犁耙和狩獵活動以及製作木器等,十幾歲便參加各種生産活動。婦女擔任大部份田間管理,並從十二三歲起學習種麻、績麻、紡麻、刺綉和傢務,在家庭中的地位比男子低下。男子喜愛養馬,養畫眉鳥,養獵狗。
(二)婚姻
苗族實行一夫一妻製的族內婚。也有轉房婚和一夫多妻等習俗,同姓不婚,羅、古二姓不婚,陶、李二姓不婚。認為羅(鑼)古(鼓)一套,陶(桃)李一傢。解放前偶有因妻不孕則納妾者。婚姻稱“領媳婦”,有偷婚、搶婚之分。男女相好,父母知情、同意,但家庭貧睏,不辦酒席,新郎悄悄領走新娘,稱“偷婚”。新娘被“偷”走後,娘傢對外宣稱“人被偷了”,請叔伯兄弟舅舅等假意追尋。尋到新郎門外,假意徘徊於房前屋後,聲稱“找牛”。新郎父母即將尋女者迎入傢門,敬煙、敬酒,以雞黍款待,然後請媒人與新娘的舅舅、叔伯、兄弟議定禮銀,正式建立婚姻關係。
男女相好,父母不知情,或不同意,男女雙方約定時間、地點,由新郎邀約朋友二三人把新娘“搶”回傢中,稱“搶婚”。三天後新郎請媒人攜雞、酒嚮新娘父母道歉,議定禮銀。禮銀可以賒欠,但要交清後女兒才能“回門”。
包辦婚姻流行於少數富裕階層,儀式繁瑣。孩子三四歲、十來歲,父母即聘媒說親,媒人攜雞一對、酒一缶為禮,以縐紗或青布係紙傘柄上前往做媒。進門時把傘挂在主人供桌右側,表示替男方求婚,挂在左側表示替女方求婚。挂傘不能高於供桌,以表示對主人的尊敬。挂好傘,嚮主人敬煙、敬酒,然後代求婚者陳述求婚緣由。主人亦請媒人全權代表自己與對方媒人同看“雞卦”。卦象吉,雙方媒人即以對唱形式議婚、定婚,商定禮銀(一般為牛一頭,酒數十斤)。男女雙方成長到十三四歲或十六七歲即舉行婚禮。娶親時新郎由叔嬸、媒人陪同到新娘傢,新娘父母請管事(女方的媒人)為代表嚮新郎的叔嬸、媒人敬煙、茶、酒。媒人把係有縐紗或青布的紙傘交給管事,然後對唱敘述婚姻起源的古歌。開宴時,媒人、管事同嚮賓客敬酒,唱拜堂歌,請新郎拜祖先,拜嶽父母,拜賓客中的長輩(不論年齡)。次日,媒人、管事對唱“要傘歌 ”,管事還傘,新娘的兄、姐把新娘交給新郎的叔嬸。送新娘郵門時饋贈新郎少許酒菜作“晌午”(午餐)。新娘娶到,媒人嚮新郎的父母交傘,唱祝福歌,儀式結束。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接着進軍嶺南,曾遇到西甌人的抵抗,這證時西甌人當時就居住、活動在這裏。
壯族自稱冠有“布”字,與“土佬”語稱男子的音相近,如“布壯”、“布傣”、“布雅衣”等稱呼。“百越”許多部落中的“駱越”、“西甌”、“烏滸”,便是壯族的前身。
到了漢晉時期,“百越”係結的各個部分已逐漸發生分化和重新組合,原出自“百越”係結的各個族群分佈在“西南夷”地區者,除部分保持“越”這一稱呼外,相繼出現了“僚”、“鳩僚”等稱呼。漢晉一帶的“僚”,據《華陽國志·南中志·十三》載:“興古郡多僚、濮。”唐宋時稱“獠人”、“僚子”。蒙自自稱“土僚”它稱土佬,支係與近代廣西、雲南等地的壯族有着十分密切的關係,當是壯族的先民,廣西、雲南文山的廣南、富寧一帶的居民,仍以“僚”稱呼。解放後劃屬壯族,土僚蒙自他稱“土佬”多聚居於多法勒水壩地區。竜(儂)人支係,清代始遷入蒙自。清朝中葉,納更土司竜氏兄弟相爭,連約竜(儂)人為助,其後,竜氏寢衰,竜(儂)人遂定居蒙自,居於芷村鎮石馬腳一帶。
四、家庭婚姻
壯族實行一夫一妻製。解放前有個別一夫多妻的情況。家庭喜三代同堂。兒子婚後有能力就另蓋新房分居,父母留最小的兒子在老屋安傢。小兒有孝養父母及繼承祖房的義務和權利,其他財産則幾子平分。村寨中傢族觀念很強,衹要聽到祖輩弟兄居住在哪裏,再遠都要攀親聯宗。寨內仍有族姓殘餘,如果某傢先來“安寨”,傳統上就尊這姓的長輩為村寨的“長老”,擁有調解糾紛、主持祭祀活動等權力。同姓有傢廟(祠堂),立有齊集同姓獻祭及上祖墳的族規。
壯族實行封建包辦婚姻。土佬人聘媒說親稱“送打狗菜”,訂婚稱“吃小酒”,彩禮稱“奶銀錢”。訂婚由媒人率領男方親友六七人將“奶銀錢”、酒菜、衣服、首飾送到女傢,另送嶽父母衣服各一套,同時議定婚期。娶親時若新郎出門在外,可由媒人攜公雞一隻代表新郎娶親。新娘入門要“拜傢堂”(祭祀祖宗),其餘儀式與漢族同。招贅習俗亦與漢族同。有“轉房”習俗,即兄死,弟未成親,嫂可轉為弟婦。50年代中期,包辦婚姻多為自主婚姻所取代,但“送的狗菜”、“吃小酒”習俗如故。“轉房”習俗消亡。招贅習俗仍存。70年代,部分青年結婚禮儀從簡,有到昆明、個舊等地“旅行結婚”的。80年代,舊俗復蘇,女方索要彩禮一般均在三五千元。
儂人聘媒說親與土佬同。訂婚稱“吃糖水”,媒人送彩禮至女傢時,女傢以糖水、米花、甜餌絲等款待。結婚時,新郎、陪郎到女傢迎親,女傢緊閉大門,陪郎用粑粑、紅糖和少許銀錢(稱撬門杠)由門縫中塞入,始開大門,設宴招待新郎一行。宴畢,陪郎與新娘的女伴隔壁對歌,通宵達旦。次日,新郎嚮嶽父母及新娘的長輩敬酒後迎娶新娘歸傢。土佬、儂人娶親時均忌親友中的孕婦看望新娘。
八、各支係歷史特點
壯族土佬 支係為蒙自境內最早居住的民族之一,其歷史源遠流長,自漢時並有記載,“土僚”,力農穡,卜居近水,以便農作。自明清以來,受彝族文化熏陶和影響,漸失本民族特點,服飾、飲食、風俗、婚嫁、禁忌和其壩區彝族聶蘇大同小異,舊俗生子置水中,浮則養之,沉則棄之,清中葉後受儒漢文化的發展影響,多數土佬改操漢語。“儂人,儂智高之後,亦作竜人。儂人蒙自初無此種,因納更土司相爭相約為助,儂人遂落蒙自。”至今已有數百年,儂人喜食糯米飯和糯米粑粑,其俗喜樓居、坐臥無床榻,刀槍不離,出入佩刀,長技在銃。婦女善草醫,束發裹頭,短衣密紐,係細褶桶裙,並着綉花履。婚俗婚後不落夫傢,等生兒周歲方歸。
回 族
一、歷史
元至元十三年(1275)賽典赤、贍思丁為雲南省平章政事功封鹹陽王。善政得民,九子十三孫,蓄衍滇疆,故滇中均有回族。至今沙甸雞街一帶的賽、沙、納、馬、白、王等姓,都自認為賽典赤的後代。林姓是賽典赤女兒的後商,其婿林鐘(漢族)祖籍福建蒲田是隨賽典赤來雲南的守城參將。後林姓由昆明移居石屏大水,明朝中期再由石屏分支移蒙自沙甸。
回族在發展的過程中不斷與漢彝等民族通婚融合,另一個主要來源為明初隨沐英入滇的江南回回,他們到雲南後,長期屯田戍守,繁衍後代。隨着陸續而來的遊宦、商人、匠人回回村落逐漸形成並發展起來,沙甸回族的大量來源正是這些石屏建水的江南回回,清鹹豐、同治年間“丙辰事件”散居各地的回族以求自保,故相繼遷來沙甸,因此成滇南較大的回族聚居村寨。1975年,沙甸劃屬個舊市,境內僅千餘人,散居縣城、草壩、芷村等地。光緒三十三年,(1907),中外穆民沙樹榮、馬學齋、馬寶源、許青光、馬貴祥、馬安順、馬昆山、詹德科乃、武略目·穆罕默德、施爾木哈默等人在縣城西門外購地建清真寺,定居蒙自,蒙自縣城始有回族。草壩回民為民國二十八年(1940)開蒙墾殖局招徠的大莊、沙甸回民,居草壩十七村。芷村回民是滇越鐵路通車後流寓當地的回族員工。民國29年(1940)拆除碧色寨至河口鐵路,迷拉地(後改芷村)車站冷落,僅餘1戶。1957年鐵路修復後又遷來10餘戶,多為鐵路職工及其傢屬。80年代後,由開遠小竜潭相繼搬遷百餘戶回民於草壩馬街、新溝、城子、檢察寨等村寨居住。
二、語 言 文 字
回族長期使用漢語文,阿拉伯文和波斯文於讀,念伊斯蘭教經典時使用,在回族內部至今還保存和使用阿拉伯語和波斯語的一些詞彙。如使用阿拉伯語的都哇(祈禱),色窩補(賞賜),格約麥特(後世),比摩 (生病),法以得(利益),也苦魯(吃飯),魯安(油),骨施特(肉);使用波斯語的乃麻孜(禮拜),阿匐(教師),多斯梯(朋友),杜什蠻(敵人),朵則海(火獄)等,這些詞彙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有着特別的親切感。
三、家庭婚姻及親屬制度
(一)家庭
回族家庭實行一夫一妻製。解放前有的人傢妻子不生育,也有納妾者,有的富戶紳人傢有多妻,但《古蘭經》規定:無論妻妾必須平等對待。解放後則嚴行一夫一妻製,回族家庭傳統結構為父係大家庭。喜三代、四代同堂,兒孫滿堂,福祿壽喜,但解放前一般貧苦人傢,由於經濟力量弱,多是兩代。解放後傳統的大家庭結構,逐漸轉嚮小家庭結構。一般是兒子長大結婚後或有了孩子,就與父母分傢出去,另立門戶,父母給其一份財産(包括房屋)讓其獨立生活。父母一般留小兒同住,小兒子繼承本傢族的財産,女兒出嫁後沒有財産繼承權,如果女婿入贅則有財産繼承權。在國傢機關,廠礦工作的幹部、工人家庭,靠工資生活,兒女供父母、兒子、女兒均有平等的財産繼承權。
(二)婚姻
回族婚姻一般實行族內婚,少數與其他民族通婚者,原則上要求對方隨回族習俗生活。
婚姻對回族青年來說是人生的大事,父母把子女籌辦婚事當作一項“哈改”(義務)來辦理。所以,回族男女青年在思想意識上都視“結婚”為履行義務、人倫大典,很少有終身不娶、不嫁的人。建國前,回族婚姻多少父母包辦、重彩禮、講究門當戶對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建國後改習俗受到削弱,自由戀愛的人越來越多,一般是男女雙方先認識喜受,並徵得雙方父母同意後,再由男傢請媒人(介紹人)去女傢提親,若女傢同意。男傢再嚮女傢下“聘禮”和“認親”(即訂婚)。訂婚時,男傢嚮女傢送禮,一般是糖茶、糕點、衣料、毛綫、鞋襪等。品種和數量視經濟情況而定。
雙方同意舉行婚禮時,即請阿匐“瞧日子”,選擇吉日結婚。按伊斯蘭教觀念一般多以“龐閃”(星期四)或“主麻日”(星期五)為好,齋月一般不結婚。結婚的頭天,男傢請親友,媒人和阿匐挑上新婚的衣服、鞋襪、牛肉,或羊肉上裹着紅紙的活羊等禮物,並用紅紙包着人民幣送到新娘傢,稱為“過禮”。結婚的當天新郎由親友、媒人、阿匐等陪同到女傢“接親”。新娘到男傢後,雙方互相祝賀,並以“婚宴”招待衆親友。結婚儀式由阿匐主持,新郎和新娘面對阿匐坐着,阿匐開始念“尼科哈”(證婚詞),然後問雙方“經名”,接着新郎新娘用阿拉伯語念“清真言”,不會念的阿匐當場教念。繼後阿匐分別詢問新郎、新娘是否自願結為夫妻。待新郎新娘表示自願後,阿匐即嚮新郎、新娘表示祝賀,並嚮他們緻辭,內容大致是:婚後要孝順父母、勤儉持傢、敬老愛幼;與鄰里要和睦相處,夫妻要互敬互愛,白頭到老等等,晚上,親友要來“鬧房”以示祝賀,新郎新娘則用糖果糕點招待客人。
漢 族
一、歷史
蒙自漢族始於元、明朝繼元之後,在雲南大規模推行屯田製,“招來四五十萬漢族人民”(《雲南簡史》)。蒙自境內漢族亦多為江南一帶遷來的移民及留籍在當地屯墾官兵。據說留籍官兵多為沐英部下的禁衛軍,數代後與當地土著彝等民族融合。弘治年間,中原、江南漢族人口通過軍屯、出仕、流徙、貿易等途徑遷入蒙自,部分遷入東南部山區,漢族人口始具有一定規模,正德六年(1511)遷臨安中衛左所蒙壩補瓦寨,成為蒙自較早漢族聚居地,但清乾隆五十六年 (1791),境內漢族也僅607戶,2593人。清末,蒙自與法國通商,開關設領,江浙 、兩廣、兩湖、川、黔、贛等省的漢族商人給予至沓來,蒙自漢族人口驟增。民國初年,來蒙自經商的漢族商人繼續增加。抗日戰爭時期,江南難民也曾流入蒙自,有的在蒙自定居下來。民國36年(1947),全縣人口108809人,其中漢族人口15286人。解放初期,一批南下的解放軍幹部戰士轉業到蒙自,大多定居蒙自。60年代,天津、上海、四川等地的支邊青年到蒙自者不下千人,大部分後來返回原籍,但也有一批在蒙自定居。70年代末,個舊竜樹腳的漢族人口成批搬遷蒙自,駐蒙自省州屬企事業單位招工招幹也招來一批外地的漢族人口,駐軍中的流族幹部與蒙自人成婚後,也定居蒙自,80年代後開遠小竜潭搬遷漢族於草壩居住人口千餘人,漢族加從50—70年代初均未認真實行計劃生育,蒙自漢族人口迅速增長。
二、語言文字
蒙自的漢族方言屬漢語北方語中的西南官話雲南方言區,滇 南片方言蒙自次方言。當地少數民族語言亦有一定的滲透和影響。隨着與內地經濟、文化交往的增多,呈現了逐漸嚮普通話靠攏的趨嚮。
蒙自漢族方言詞彙舉例 :
香油:菜子油或花生油。鉢頭:大碗。缸鉢:比碗大一點的用具。晌午:午餐。灰面:面粉。餿主意:壞主意。走媒:說媒。打發:叫去。有喜:懷孕。落地:分娩、坐月子。吃喜酒:參加婚宴。大板:棺材。扯渣筋:互相扯皮,各不相讓。歇氣:休息。籠火:生火。衝殼子:講大話。打失:丟失。認得:知道,認識。發火:腦怒,發脾氣。團轉:附近。壽板:生前備好的棺材木料。丟底:丟臉,岔巴:喜歡岔別人的話;說話打岔。串門子:串門兒。竜潭:泉水,水潭。鬼:狡猾;狡猾的人。悠悠走:慢慢走。老表:對中、青年人相識時的尊稱。背失:運氣不好,倒黴。黑燈瞎火:無燈照明,黑暗。巴不得:迫切希望,但願。呼肉:煮肉。打平夥:聚餐。瞧人:看望人,拜訪。倒酒:斟酒。背黑鍋:受冤枉,代人受過。
三、家庭婚姻
(一)家庭
漢族家庭屬一夫一妻製的小家庭。多數為長輩當傢,管理家庭的經濟收入,安排一傢人的生産、生活。過春節時,當傢的人要給全家的小孩發“壓歲錢”小輩給長輩拜年。弟兄成婚以後分開居住,父母選擇一個兒子同居,一般同幼子同居。弟兄之間必須承擔撫養老人的義務。家庭財産的繼承權歸男婦所有。有女無兒的可以招贅女婿,稱“招姑爺”;無兒無女的可以抱養同族弟兄的子女或別戶人傢的兒女來撫養,稱為“抱養兒”。凡是招贅女婿或抱養子女,都要徵求同族弟兄或子女的同意方可。招贅女婿和抱養兒必須改名換姓,可以繼承財産,稱為“立嗣”,以後可以三代還宗。
(二)婚姻
與全國各地漢族同。解放前,城鄉均通行包辦婚姻。民國後期,城鎮青年雖有自由戀愛而結婚的,但仍遵循包辦婚姻的形式。包辦婚姻,程序繁瑣,先經親友介紹,索取“生辰八字”,請占卜者“合婚”,若“八字”相剋,相不議婚;“八字”相諧,男方父母即聘媒說合,請媒人同女方父母議訂聘金。繼而備辦禮銀、庚貼,填寫男方生辰“八字”,由媒人送交女方父母填寫女方生辰“八字”,帶回男方,以示訂婚。男女雙方達到結婚年齡,即由男方父母嚮女方父母“請期”又叫“報日子”(提出結婚的日期),備禮納彩(衣物、首飾、禮銀),請媒人帶領送至女方,叫“下定”,議定迎親時辰。結婚的頭一天男方傢備足女方所提要酒、肉、聘金等送到女方傢,帶回女方傢陪嫁的嫁妝叫過禮。迎親時,新郎乘轎或騎馬由儐相2人或4人陪同,率吹奏嗩吶的樂隊及親朋好友,備花轎到女方迎娶新娘。新娘由姑媽、姨媽陪送,稱“送親”。新娘至新郎傢。未進大門,先行“撒仗”(山區稱“退車馬”),進傢後的儀式與各地同。入夜有鬧新房習俗。次日祭拜祖宗,參拜公婆與親族中的長輩,受拜者給予銀錢、首飾,以示關懷答謝叫拜堂,拜畢,新郎隨新娘回娘傢拜見嶽父母,稱“回門”,當天返回婆傢(山區習慣次日返回)。
解放後,逐步破除封建婚姻制度。男女雙方經人介紹,或自由戀愛,相互瞭解,共同到區、鄉政府領取結婚證即正式建立婚姻關係(也有不領取結婚證就結婚的。這種現象,農村較為多見)。50~60年代,結婚儀式較為簡單,縣城居民,幹部職工舉行婚禮多以茶點待客。農民結婚雖仍沿舊習,但不坐花轎,改為步行、騎馬或乘坐馬車。請客多者七八桌,少者二三桌。70年代,農村、縣城均有少數青年“旅行結婚”,不請客,不舉行任何儀式。80年代,舊俗復萌,女方索要高額彩禮、高檔傢俱,風行一時。一般索要“四十八衹腳”(床、凳、櫃、桌、椅等的腳相加數)、“三轉一響”(自行車、手錶、縫紉機和收錄機)、“四大件”(電扇、冰箱、彩電、洗衣機)。有的女子得不到滿足,便拒絶結婚,迫使男方父母傾囊倒篋,甚至負債纍纍。此種現象,農村極為普遍,城鎮亦不少見。幹部、職工辦理婚事,除少數仍能從簡外,一般亦為攀比鋪張為榮,請客有達五六十桌者。
入贅、童養媳、再婚、守寡與各地同 。
四、人生禮儀
有客自遠方來,主人必定敬茶遞煙,然後殺雞、煮臘肉,準備豐盛的美餐。待桌上菜飯備齊後,請客人正席就坐。斟酒必先斟客人,然後纔斟自己的。吃肉或比較好的菜餚,主人一定首先邀請客人先挾或挾最好的給客人或長輩。客人用完每一碗飯,兒女們總是會來幫添。茶不能斟得太滿,斟酒必須斟滿,有“滿酒敬人,滿茶欺人”之說。同去趕街途中,自己背的輕,遇別人背籮重,要“代背”一程,如果是老人背的,要與自己的合併為一背直背到終點。騎馬上路,遇長輩或熟人必下馬,立於路傍讓路。客人到傢,傢裏的人不許吵架。不論男女老人要從客人面前經過,都必須對客人恭敬問好。在互相交談中,主人必須雙手遞上煙筒,把煙抽夠了,要戴上“煙帽”纔把煙筒遞給別人;若大傢都抽煙了,自己就得把“煙帽”抽掉纔擱下煙筒。
五、習 俗
1、賀新房 新房落成,親友鄰居贈送鏡屏、對聯、錢物,以示祝賀。房主設宴酬客,稱賀新房。
2、燒鍋底 兄弟分傢,各立門戶,第一天做飯,嶽母傢贈送碗筷瓢勺,點燃第一把燒鍋火,稱燒鍋底。
3、認幹爹 舊俗孩子滿周歲至七八歲,認為“生辰八字”與“父母”“衝剋”,便拜外姓人為幹爹幹媽。由幹爹幹媽賜給姓名、“長命鎖”、衣物首飾等。幹子、幹女給幹爹幹媽送衣帽什物。也有為攀附權貴而認幹爹的。山區有在路旁“等”幹爹的習俗。等於爹者,備雞酒等食品守候路旁,第一個等到的人即為幹爹(幹媽)。
4、拜把子 解放前,中下層人士多為此道,情投意合者交換庚貼,結為盟兄弟。中上層社會盟兄弟多為政治性小集團,下層社會結盟者多為地痞流氓。
六、飲 食
農村富戶、城市居民主食大米,偶食雜糧,水利條件好的山區農民主食大米、蕎麥。高寒山區雜食玉米、蕎麥,偶食大米。大米、玉米均做成飯。蕎麥吃法較多,有做成飯的,也有做成餅或糕的,但仍以做飯為主。1989年,除老寨、鳴鷲、冷泉的部分村寨和西北勒鄉外,多數山區村寨已不種蕎麥,蕎麥在主食中的比重越來越小。副食與各地同,無禁忌,喜食辣椒。蔬菜品種較多,不下30餘種。飲料以茶、酒為主,飲茶極為普遍,嗜酒者以烈性酒為佳。山區農民有自釀玉米、蕎麥清酒。70年代後期,各種飲料充斥市場,嗜酒者多改飲其他飲料,飲烈性酒者逐漸減少。
縣城集鎮有一日三餐的習慣,早餐簡便,多在食館進食。午、晚餐比較豐盛。農村平時一日兩餐,忙時一日三餐、四餐不等。
七、生活器具
木器有碓、供桌、木桌(八仙桌和一般桌子)、木椅子、大小獨凳、四角凳、花板床、櫃子、木箱(包皮或不包皮)、木盆、木瓢、木鍋蓋、犁、耙。竹器有桌、筐、籮、簸箕、筲箕、𠔌攔、碗兜、飯兜、提兜、筷子。陶瓷有瓦盆、陶燭臺、土巴碗、江那碗。石器有石磨(大小)、????邦。少數人傢有瓷碗、瓷瓶、銅壺、銅燭臺、銅盆、牛車、竜骨水車、織布機、碾子、釀酒、榨油器具。
八、歷史和特點
蒙自漢族為客籍者,廣布全縣各鄉鎮,《續蒙自縣志》載:蒙邑民多流寓謹應而懿,重農懷土,憚於遠行,貿易不出其境,不與富商巨賈鬥智爭逐。性不喜外事,以興訟為不祥,以謁見官司為恥。婚姻重門第,喪葬尚質實,器用相通不靡費。婦女不遊觀,不對客,非緻戚不與相見。紡織針黹是勤,出門以巾帕遮面,手執小傘有? 以自幛,即則內側出擁蔽其面之義。開並互市以來,俗尚如故,不屑見異思遷。紳土……雅重儒術,但有實學,即一介寒儒鹹相欽敬,若不知詩書,雖稱豪富,視之衊如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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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Mengzi Coun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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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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