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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隶属牡丹江市东安区管辖。位于市境南部,牡丹江南岸,北临市区。镇政府驻地距市区5公里。
兴隆镇,原名“乜河”,古称“尼叶赫”,满语,为“水鸭子”之意。已有500余年的历史。清末,“乜河街面繁盛,商店、客栈、作坊遍布,往来客商,络绎不绝”,隶属宁古塔副都统管辖。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沙俄入侵,俄军火烧“乜河街”。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宁安县乜河乡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隶属宁安县乜河镇保,1936年改称兴隆镇。1937年划归牡丹江市,1939年设置兴隆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仍为兴隆区。1949年12月,划归海林县,为第十区,后改为兴隆区。1956年3月,将兴隆区重又划归牡丹江市,设置兴隆乡。1958年4月,将兴隆、胜利两个乡合并为兴隆乡。同年8月,将兴隆、东村两个乡合并,改称上游人民公社,1959年末将原东村乡划出后,改称兴隆公社。1960年8月,并入市区东安人民公社,改为兴隆分社。1962年1月,恢复兴隆公社。1969年4月,改称东方红公社,1970年9月恢复兴隆公社。1984年4月,改为兴隆乡。1985年5月,撤乡设镇,改为兴隆镇。
兴隆镇辖区南部是岗坡地,土质较贫瘠;北部沿江为狭窄平原,土壤肥沃。全镇总面积65.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薯类和秋白菜。镇办工业有机械厂、钢窗厂、水泥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2.2亿余元。全镇共辖大湾、下乜河、兴隆、跃进、胜利、大团、尖山子、江南、新兴、兴盛、中乜河、小团、乜河等13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2.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990人;朝鲜、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6.5%。镇政府驻地兴隆村。
231002100 兴隆镇
231002100001 第一社区
231002100002 第二社区
231002100003 第三社区
231002100004 牡丹峰社区
231002100201 大湾村
231002100202 下乜河村
231002100203 江南村
231002100204 中乜河村
231002100205 乜河村
231002100206 兴隆村
231002100207 胜利村
231002100208 大团村
231002100209 小团村
231002100210 跃进村
231002100211 东村
231002100212 东胜村
231002100213 西村
231002100214 迎门山村
231002100215 河西村
231002100216 桥头村
231002100217 岭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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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兴隆镇隶属于牡丹江市东安区,位于牡丹江南岸,与牡丹江市城区仅一江之隔,是牡市正在开发的江南新区所在地。镇域面积327.4平方公里,全镇辖17个行政村,(其中有2个朝鲜民族村、27个自然屯)和1个街道办事处。主要居住有汉族、朝鲜族、满族、回族和蒙古族,总人口38500人,其中农业人口26000人。现有耕地4040公顷,林地2.2万公顷。牡丹峰国家森林资源自然保护区座落在区内,森林覆盖率57%。建有7500亩的国家级节水灌溉工程示范小区,水利灌溉控制面积12000亩。兴隆镇交通便利。201国道、牡市南环路从镇内穿过,牡丹江民航机场位于辖区之中,这里是由牡市通往镜泊湖、牡丹峰风景旅游区的必经之处。经济与社会发展兴隆镇综合经济实力较强。2002年实现社会总产值9.47亿元,其中乡镇企业产值8.55亿元,农、林、牧渔业收入实现9200万元。农民人均收入实现3086元,全口径实现财政收入1232万元。兴隆镇经济以乡镇企业为主导,乡镇企业起步早,发展迅猛,是1987年全省首批命名的亿元乡镇。全镇现有乡镇企业884家,其中规模企业4家。形成了黑龙江省大湾集团、中外合资双兴化工有限公司、永昌纸制品厂、天资食品有限公司的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了机电、电子、食品、化工、医药、铸造、仪表,建材等8个主要行业。兴隆镇工业小区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十强工业小区”,被农业部命名为“全国乡镇企业东西部合作示范区”。兴隆镇农业生产初步形成了菜、猪、奶牛、鸡等四条产业化链条。蔬菜种植面积7000亩,棚、室面积1800亩,年出口蔬菜1.1万吨。建成1600头奶牛养殖场及乳制品加工厂,年生产、加工鲜奶5000吨,带动种植青贮玉米6000亩;建成的万头养猪场,是省定点的重点种猪繁育基地,年出栏瘦肉型育肥猪5万头,全镇年出栏生猪10万头;建成300万只肉鸡分割加工生产线,产品远销俄罗斯、马其顿,带动全镇年养殖肉鸡60万只,兴隆镇每年为市场提供蔬菜副食品5万吨,是牡丹江市重要的蔬菜副食品供应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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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隶属牡丹江市东安区管辖。位于市境南部,牡丹江南岸,北临市区。镇政府驻地距市区5公里。
兴隆镇,原名“乜河”,古称“尼叶赫”,满语,为“水鸭子”之意。已有500余年的历史。清末,“乜河街面繁盛,商店、客栈、作坊遍布,往来客商,络绎不绝”,隶属宁古塔副都统管辖。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沙俄入侵,俄军火烧“乜河街”。中华民国成立后,隶属宁安县乜河乡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隶属宁安县乜河镇保,1936年改称兴隆镇。1937年划归牡丹江市,1939年设置兴隆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仍为兴隆区。1949年12月,划归海林县,为第十区,后改为兴隆区。1956年3月,将兴隆区重又划归牡丹江市,设置兴隆乡。1958年4月,将兴隆、胜利两个乡合并为兴隆乡。同年8月,将兴隆、东村两个乡合并,改称上游人民公社,1959年末将原东村乡划出后,改称兴隆公社。1960年8月,并入市区东安人民公社,改为兴隆分社。1962年1月,恢复兴隆公社。1969年4月,改称东方红公社,1970年9月恢复兴隆公社。1984年4月,改为兴隆乡。1985年5月,撤乡设镇,改为兴隆镇。
兴隆镇辖区南部是岗坡地,土质较贫瘠;北部沿江为狭窄平原,土壤肥沃。全镇总面积65.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主要种植粮食作物、薯类和秋白菜。镇办工业有机械厂、钢窗厂、水泥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2.2亿余元。全镇共辖大湾、下乜河、兴隆、跃进、胜利、大团、尖山子、江南、新兴、兴盛、中乜河、小团、乜河等13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2.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990人;朝鲜、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6.5%。镇政府驻地兴隆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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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inglong Town
- n.: Xinglong 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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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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