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地图 | | | 东安区总面积566平方千米,总人口19万人(2004年)。区人民政府驻地邮编:157000。代码231002。区号:0453。拼音:Dong'an Qu。 | | 牡丹江市东安区位于牡丹江市东南部,是老城区。总面积334.2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5.2平方公里。全区人口18.5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7万人,有朝、满、回、蒙、壮等24个少数民族。东安区是牡丹江市政治、文化、金融、商贸中心区,黑龙江省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区。
东安区建区近50年来,历届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加快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推动了全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尤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逐步打破了区域经济单一、封闭、僵化的状况,个体私营经济得到迅猛发展,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发展格局。1992年,邓小平南巡重要讲话的发表和党的十四大胜利召开,掀起了全区改革发展的新浪潮,并在全省率先进行了企业民营化和私有化改制工作。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区以改革为动力,以科教兴区为支撑,坚持工业、农业、商业、建筑业、服务业和外向型经济多轮驱动,经济步入了快发展、大发展的关键时期,GDP和财政收入指标连年保持两位数增长。1997年,全市区划调整,结束了东安区无农业基础产业的历史,使城区发展空间也得到较大拓展,成为东安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围绕建设经济发展最快、文明程度最高、综合实力最强、社区服务最佳的“四最一体、富民强区”目标,形成了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补、优势突出的发展格局。随着国有资产在企业中的全部退出,民营化和私有化改制的彻底结束,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02年,党的十六大胜利闭幕后,面对竞相发展的新形势,区委、区政府制定实施了“13345”发展战略,明确了全区各项工作突出财源建设这一主题,坚持工业强区、商贸富区、科教兴区三区并举,实施项目开发、招商引资、结构调整三大战略的指导方针,使全区经济步入了以追求质量和效益为重点的黄金时期,综合发展步入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统筹兼顾的可持续发展阶段。经济实力整体攀升,社会事业全面进步。2003年全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7.2亿元,总产出19.5亿元、销售收入25.3亿元、利税2.06亿元,与1978年比,年均增幅在两位数以上;财政收入完成8669万元,是1988年建立区级财政时的近12倍;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969元,形成了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支撑、商贸为主体的经济发展格局。东安区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区、黑龙江省民政双拥工作先进区、黑龙江省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区、黑龙江省社区建设示范区、黑龙江省爱国卫生先进区。东安区委连续7年被评为牡丹江市先进党委、黑龙江省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
面向未来,东安区描绘了全面建设小康型城区,提前8年翻两番的宏伟蓝图。坚持抢抓机遇促进发展、借助外力加快发展、增税聚财持续发展和依靠创新寻求发展的“四个原则”,全面实施新区带动、科技开发、产业互动、商贸提升“四大战略”,整体提高区域经济实力,努力把东安区建设成为全市经济最强区、辐射黑龙江省东部的商贸物流中心区、全市高科技信息产业聚集区、闻名省内外的生态型旅游特色区和全省现代文明新城区。
历史沿革
东安区是牡丹江形成市区最早的地方。清末,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中东铁路东段建成通车设立牡丹江站,逐渐形成了部分街道。东北沦陷后,称“旧市街”。1937年设置牡丹江市后,相继建立中区、南区和工场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始设新安区。但“新安”与“西安”发音接近,为避免发生混淆,1947年6月将新安区改为东安区。195 2年1月,由原工场区和东安区一部分改设第二区。1956年9月,撤销区的建制,设立街道办事处。1958年1月,撤销街道办事处,复设东安区。1960年8月,改称东安人民公社,并将兴隆、东村两个农村公社划入“实行城乡结合”。1962年1月,又将两个农村公社划出,恢复原东安区行政区域,1968年改称东风区。1970年初,将东风区划出一部分区域与爱民区划出的一部分区域设立前进人民公社,并将东风区改称胜利人民公社。同年10月,将胜利公社改称东风区。1980年6月,将东风区改为东安区。
1992年,东安区 牡丹江市管辖的市辖区。位于牡丹江市城区东南部,牡丹江北岸,东北与阳明区接壤,东南、南濒临牡丹江,西至太平路与西安区分界,北与爱民区和阳明区毗连。濒临牡丹江,地势平坦,全区总面积4.2平方公里。1992年末全区总人口11. 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占99%;满、回、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区政府驻地东长安街中段路北。
2000年,东安区辖4个街道、1个镇、1个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区总人口185506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新安街道 46081 长安街道 33137 七星街道 37694 五星街道 18847 兴隆镇 36847 东村乡 12900
2005年,东安区辖4个街道、1个镇:新安街道、长安街道、七星街道、五星街道、兴隆镇。
2007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民政厅(黑民区144号):经省政府批准,撤销牡丹江市东安区所辖的兴隆镇,改设街道办事处。 | | 东安区辖5个街道:新安街道、长安街道、七星街道、五星街道、兴隆街道。 | | - n.: Dong'an District
| | 东安, 东安县, 东安村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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