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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No. 1
  專門從事資金的運用和投放的企業(如一傢銀行、信托公司、保險公司、儲蓄和放款協會,或投資公司)。
No. 2
  金融機構
  金融,是指貨幣資金的融通,可分為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此兩種資金融通方式的區別在於有否金融機構介入,沒有則為直接金融,有則為間接金融。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製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係。
  1、中國人民銀行 2、政策性銀行
  3、商業銀行 4、保險公司
  5、信托投資公司 6、證券機構
  7、財務公司 8、信用合作組織
  9、其他金融機構
  1、中國人民銀行 more
  中國人民銀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併組成的。1984年以前,中國人民銀行身兼中央銀行及商業銀行的職能。1983年9月,國務院决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同時成立中國工商銀行來辦理其原來商業銀行的業務。1995年3月1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確立了其作為中央銀行的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職責與業務:
  (一)製定和實施貨幣政策,保證貨幣幣值穩定。
  (二)依法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維護金融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三)維護支護、清算係統的正常運行。
  (四)持有、管理,經營國傢外匯儲備、黃金儲備。
  (五)代理國庫和其他金融業務。
  (六)代表我國政府從事有關的國際金融活動。
  2、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設立,以貫徹國傢産業政策、區域發展政策為目的的,不以盈利為目標的金融機構。1994年,我國組建了三傢政策性銀行----國傢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資金來源 資金運用
  國傢開發銀行 主要靠嚮金融機構發行 製約經濟發展的“瓶頸”項目;直接增強綜合國力的支柱産業的重大項目;高新技術在經濟領域應用的重大項目跨地區的重大政策性項目等。
  中國進出口銀行 發行政策金融債券為主,國際金融市場籌措資金 為機電産品和成套設備等資本性貨物出口提供出口信貸;辦理與機電産品出口有關的各種貸款以及出口信息保險和擔保業務.
  中國農業發展 中國人民銀行的再貸款為主,同時發行少量的政策性金融債券 辦理糧食、棉花、油料等主要農副産品的國傢專項儲備和收購貸款;為理扶貧貸款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以及小型農、林、牧、水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貸款。
  3、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是以經營存、放款,辦理轉帳結算為主要業務,以盈利為主要經營目標的金融企業。能夠吸收活期存款,創造貨幣是其最顯蓍的特徵。
  商業銀行通過資産負債比例管理,對其銀行資産、負債進行綜合、全面管理,通過謀求合理的資産與負債結構,便銀行資産達到保值增值目的。
  國有獨資商業銀行
  由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四傢國傢專業銀行演變而來。除農行外,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業務逐步嚮大中城市集中,主要服務於國有大中型和大型建設項目。
  股份製商業銀行
  1987年4月,交通銀行得以重組,成為一傢股份製商業銀行。隨後,又成立了深圳發展銀行、中信實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等。股份製商業商業銀行股本以企業法人和財政入股為主,它們以商業銀行機製運作,股務比較靈活,業務發展很快。
  城市合作銀行
  在對城市信用社清産核資基礎上,通過吸收地方財政、企業入股組建成。其依照商業銀行經營原則為地方經濟發展服務,為中小企業發展服務。
  4、保險公司
  保險,運用互助共濟的原理,將個體面臨的風險由體來分擔。
  目前,我國保險公司的業務險種達400餘種,大至可分為財産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人身保險四大類及保險機構之間的再保險。1995年10月1日,建國以來第一部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開始施行。
  我國全國性的保險公司包括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保財産保險有限公司,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華泰財産保險公司,泰康人壽保險公司和新華人壽保險公司等;地方性的保險公司有新疆兵團保險公司,天安保險公司,大衆保險公司,永安財産保險公司和華安財産保險公司等;外資、合資保險公司有香港民安保險深圳公司,美國友邦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國美亞保險公司廣州分公司,東京海上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瑞士豐泰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5、信托投資公司
  信托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托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産委托、代理資産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清理整頓金融性公司的要求,我國信托投資公司的業務範圍主要限於信托、投資、和其他代理業務,少數確屬需要的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兼營租賃、證券業務和發行一年以的專項信托受益債券,用於進行有特定對象的貸款和投資,但不準辦理銀行存款業務。信托業務一律采取委托人和受托人簽訂信托契約的方式進行,信托投資公司受托管理和運用信托資金、財産,衹能收取手續費,費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製定。
  信托投資公司業務特點:收益高、責任重、風險大、管理復雜等。
  6、證券機構
  證券,指政府部門批準發行和流通的股票、債券、基金、存托憑證和有價憑證。
  主要證券機構簡介:
  證券公司,又稱證券商,主要業務:推銷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代理買賣和自營買賣和自營買賣已上市流通的各類有價證券,參與企業收購、兼併,充當企業財務顧問等,如華夏證券有限公司,中國國泰證券有限公司等。
  證券交易所,不以盈利為目的,為證券的集中和有組織的交易提供證券交易的的場所和設施,並履行相關職責,實行目律性管理。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登記結算公司,確保證券交易的過程準確和資金及時、足額到帳。
  7、財務公司
  我國的財務公司,是由企業集團內部各成員單位入股,嚮社會集中長期資金,為企業技術進步服務的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業務:吸收集團成員的存款;發行財務公司債券;對集團成員發放貸款;辦理同業拆藉業務;對集團成員單位産品的購買者提供買方信貸等。
  財務公司的定位,應以籌集中長期資金,用於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而企業集團成員所需短期資金轉由商業銀行貸款支持。
  8、信用合作組織
  合作製,是分散的小商品生産者為瞭解决經濟活動中的睏難,獲得某種服務,按照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組織起來的一種經濟組織形式。
  合作製 股份製
  入股方式 自下而上參股 自上而下控股
  經營目標 為社員服務 利潤最大化
  管理方式 “一人一票” “一股一票”
  分配方式 盈利主要用於積纍,歸社員集體所有 股東分紅,積纍要量化到每一股份
  9、其他金融機構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以個人為服務對象,以經辦儲蓄和個人匯兌等負債、結算業務為主。
  金融租賃公司:根據企業的要求,籌措資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資”的設備租賃;租期內承租人衹有使用權。
  典當行:以實物占有權轉移的形式為非國有中小企業和個人提供臨時性質押貸款。
  目前能規範外資金融機構在中國開展業務的法律法規主要為《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等。
No. 3
  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是指專門從事貨幣信用活動的中介組織。我國的金融機構,按地位和功能可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投資銀行在綫。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製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第四類,在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以上各種金融機構相互補充,構成了一個完整的金融機構體係。
  1、中國人民銀行 2、政策性銀行
  3、商業銀行 4、保險公司
  5、信托投資公司 6、證券機構
  7、財務公司 8、信用合作組織
  9、其他金融機構
  1、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併組成的。1984年以前,中國人民銀行身兼中央銀行及商業銀行的職能。1983年9月,國務院决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同時成立中國工商銀行來辦理其原來商業銀行的業務。1995年3月1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確立了其作為中央銀行的法律依據。
  2、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設立,以貫徹國傢産業政策、區域發展政策為目的的,不以盈利為目標的金融機構。1994年,我國組建了三傢政策性銀行----國傢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3、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是以經營存、放款,辦理轉帳結算為主要業務,以盈利為主要經營目標的金融企業。能夠吸收活期存款,創造貨幣是其最顯蓍的特徵。
  商業銀行通過資産負債比例管理,對其銀行資産、負債進行綜合、全面管理,通過謀求合理的資産與負債結構,便銀行資産達到保值增值目的。我國現有
  5傢國有商業銀行(中、農、工、建、交)、12傢股份製商業銀行(中信、華夏、招商、光大、民生、浦東發展、深圳發展、渤海、廣發、興業、浙商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110傢城市商業銀行。
  4、保險公司
  保險,運用互助共濟的原理,將個體面臨的風險由體來分擔。
  目前,我國保險公司的業務險種達400餘種,大至可分為財産保險、責任保險、保證保險,人身保險四大類及保險機構之間的再保險。1995年10月1日,建國以來第一部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開始施行。
  我國全國性的保險公司包括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保財産保險有限公司,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中國平安保險公司,華泰財産保險公司,泰康人壽保險公司和新華人壽保險公司等;地方性的保險公司有新疆兵團保險公司,天安保險公司,大衆保險公司,永安財産保險公司和華安財産保險公司等;外資、合資保險公司有香港民安保險深圳公司,美國友邦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國美亞保險公司廣州分公司,東京海上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瑞士豐泰保險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5、信托投資公司
  信托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托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産委托、代理資産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清理整頓金融性公司的要求,我國信托投資公司的業務範圍主要限於信托、投資、和其他代理業務,少數確屬需要的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兼營租賃、證券業務和發行一年以的專項信托受益債券,用於進行有特定對象的貸款和投資,但不準辦理銀行存款業務。信托業務一律采取委托人和受托人簽訂信托契約的方式進行,信托投資公司受托管理和運用信托資金、財産,衹能收取手續費,費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製定。
  信托投資公司業務特點:收益高、責任重、風險大、管理復雜等。
  6、證券機構
  證券,指政府部門批準發行和流通的股票、債券、基金、存托憑證和有價憑證。
  主要證券機構簡介:
  證券公司,又稱證券商,主要業務:推銷政府債券、企業債券和股票代理買賣和自營買賣和自營買賣已上市流通的各類有價證券,參與企業收購、兼併,充當企業財務顧問等,如華夏證券有限公司,中國國泰證券有限公司等。
  證券交易所,不以盈利為目的,為證券的集中和有組織的交易提供證券交易的的場所和設施,並履行相關職責,實行目律性管理。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登記結算公司,確保證券交易的過程準確和資金及時、足額到帳。
  7、財務公司
  我國的財務公司,是由企業集團內部各成員單位入股,嚮社會集中長期資金,為企業技術進步服務的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業務:吸收集團成員的存款;發行財務公司債券;對集團成員發放貸款;辦理同業拆藉業務;對集團成員單位産品的購買者提供買方信貸等。
  財務公司的定位,應以籌集中長期資金,用於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而企業集團成員所需短期資金轉由商業銀行貸款支持。
  8、信用合作組織
  合作製,是分散的小商品生産者為瞭解决經濟活動中的睏難,獲得某種服務,按照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組織起來的一種經濟組織形式。
  合作製 股份製
  入股方式 自下而上參股 自上而下控股
  經營目標 為社員服務 利潤最大化
  管理方式 “一人一票” “一股一票”
  分配方式 盈利主要用於積纍,歸社員集體所有 股東分紅,積纍要量化到每一股份
  9、其他金融機構
  中國郵政儲金匯業局:以個人為服務對象,以經辦儲蓄和個人匯兌等負債、結算業務為主。
  金融租賃公司:根據企業的要求,籌措資金,提供以“融物”代替“融資”的設備租賃;租期內承租人衹有使用權。
  典當行:以實物占有權轉移的形式為非國有中小企業和個人提供臨時性質押貸款。
百科辭典
  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經營金融業務的經濟組織。金
  融機構是私人或政府的機構,它們將儲蓄者的
  資金積纍起來,再轉移給需要貸款的個人、
  庭或工商業。金融機構在這個角色中起到了將
  有剩餘資金的工商業或家庭的儲蓄導嚮資金不
  足的工商業和家庭以供後者購買他們所需的生
  産資料等商品和服務這樣必不可少的重要中介
  作用。資金從儲蓄者嚮投資者的平順流動,對
  於經濟增長和個人富裕是至關重要的。金融機
  構是為儲蓄者提供他們所希望得到的金融資
  産,為投資者提供用以購買勞務的金融支持的
  中間媒介。
  在現代經濟社會中,衹有一小部分貨幣投
  資是在儲蓄者和藉款者之間直接進行的。在某
  些情況下,家庭成員可能從朋友或親戚處無息
  或低息藉款,但是,這類活動衹是總信貸交易
  中的極小部分。金融機構是在不相識的人們之
  間使儲蓄轉化為投資的。
  金融機構在世界範圍內可劃分為以下幾種
  類型:
  (l)存款型金融機構一一銀行、商業銀行
  一直是金融機構中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銀行
  持有在全部金融機構中最多種類的資産,並發
  放最多種類的金融債務。由於銀行擁有活期存
  款(支票帳戶資金),所以它掌握了狹義貨幣
  供應(MI)的主要部分。銀行通過業務活動,
  可以影響貨幣供應的規模。
  (2)存款型金融機構—非銀行。它包括
  儲蓄貸款協會、互助儲蓄銀行和信用社。
  (3)契約型儲蓄機構。這些機構主要是人
  壽保險公司和養老基金會。其特點是在存款者
  退休和死亡之後付款。由於它們的負債是可以
  預見到的,因此,它們能夠比存款型金融機構
  投資於更長期的證券上面。
  (4)投資型機構。它們包括共同基金公司
  和信托公司。共同基金公司擁有證券並發行股
  票,股票價值依據基金公司擁有的證券價值而
  定。信托公司包括個人信托和用作投資工具的
  信托。
  (5)嚮個人或企業貸款的金融公司。與銀
  行不同,嚮個人與企業貸款的金融公司通過嚮
  經濟的私人部門中的個人和機構出售股票和票
  據籌集資金。
  (6)政府與準政府機構。這些機構對私人
  部門貸款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尤其在住宅領
  域。
  (7)其他貸款者。包含當鋪、富裕的個人
  貸款者和非法的貸款者。
    
英文解釋
  1. :  monetary institution,  banking institution
  2. n.:  financial i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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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機構等金融機構
國有金融機構銀行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管理外國金融機構
大型金融機構跨國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證券外資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體係金球金融機構
民營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
美國金融機構中小金融機構
縣域金融機構金融機構貸款
國際金融機構世界金融機構
針對金融機構跨境金融機構
全球金融機構中國金融機構
農村金融機構社區金融機構
亞洲金融機構政府金融機構
中資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
對金融機構貸款存款式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新思維房地産金融機構
存款性金融機構特定非金融機構
投資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
銀行業金融機構代理金融機構貸款
銀行及金融機構法在華外資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藉款合同非存款式金融機構
國際金融機構創新農村金融機構管理
國際金融機構貸款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金融機構撤銷條例國際金融機構體係
金融機構不良資産加拿大合作金融機構
合作金融機構勞動人事管理合作金融機構資金同業拆藉
進出口政策性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監督稽核組織
合作金融機構决策組織現代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簡論
各國政策性金融機構比較金融機構的增值風險管理
金融機構市場退出問題研究貨幣、金融市場與金融機構
全球性金融機構求職指南合作金融機構决策方式
拉丁美洲開發金融機構協會合作金融機構內部資金調度
銀行和金融機構的參與産業開發政策性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管理合作金融機構盈利分配
地區性國際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章程
非洲開發金融機構協會金融機構城鎮土地使用稅
金融機構的主管機關騙取金融機構信用罪
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外國銀行和金融機構貸款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風險管理與金融機構
不要當金融機構的冤大頭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金融機構www金融機構非銀行化發展研究
貨幣金融市場與金融機構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
跨境金融機構監管共同體我國金融機構體係框架
中小金融機構的重組改造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
作業成本管理--金融機構手册(第2版)亞洲太平洋地區開發金融機構協會
穆迪評級公司提高中國幾傢金融機構信譽級別金融機構註銷登記手續的辦理
金融機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繳納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管理規定
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管理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
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管理暫行辦法金融機構衍生産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
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指導意見
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非銀行金融機構法定代表人業務資格審查辦法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內部審計質量控製西方金融機構表外業務發展的基本狀況
合作金融機構內部經營管理層次公司形式的金融機構應設立登記手續的辦理
金融機構在外匯市場上的需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希望更多金融機構管理年金
金融學基礎:金融機構、投資和管理導論(第9版)金融機構現代風險管理基本框架
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製研究與案例分析英國外資金融機構市場準入制度
金融機構“非銀行化”發展研究金融機構協助執行操作指引和制度研討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客戶經理培訓手册中小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與金融生態
國際主要金融機構2008年度分析報告金融機構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監督管理辦法
審計署關於國有金融機構財務審計實施辦法中央財政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嚮費用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奬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澳大利亞外資金融機構市場準入制度
財政部銀監會關於當前應對金融危機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財務和風險管理的意見甘肅省省屬國有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辦法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金融機構外匯存款準備金管理規定
銀行業金融機構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藉市場審核規則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的成本研究
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
金融學基礎金融機構投資和管理導論(第9版)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
外資金融機構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金融機構報告涉嫌恐怖融資的可疑交易管理辦法
拆放其他金融機構資金淨額出拆放其他金融機構資金淨額入
分類詳情
張開銀行儲備銀行抵押銀行
合作銀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租賃公司
存款銀行不動産抵押銀行發行銀行
長期信用銀行股份銀行州銀行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公私合營銀行日本銀行
德意志聯邦銀行匈牙利國傢銀行南斯拉夫人民銀行
保加利亞人民銀行波蘭國傢銀行清算銀行
信托投資公司私人銀行中央銀行
商業銀行儲蓄銀行開發銀行
匯豐銀行專業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英格蘭銀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南四行
華北銀行戶部銀行政府銀行
國際金融公司國際清算銀行實業銀行
進出口銀行西非貨幣聯盟阿拉伯貨幣基金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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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銀行美國進出口銀行儲蓄貸款協會
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聯邦儲備係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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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國傢銀行瑞典銀行泛美開發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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