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據發掘出來的或古代留傳下來的遺物和遺跡來研究古代歷史的科學。 | | 根據發掘或古代遺物、遺跡研究古代人文歷史的科學。 北宋 以來的金石學,是我國考古學的前身。二十世紀初, 中國 開始有了以發掘工作為基礎的近代考古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 成立後, 中國 考古學進入一個全面發展的新階段,調查發掘工作遍及全國,取得顯著的成果。 | | 考古學(Archaeology)屬於人文科學的領域,在中國是歷史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世界其他國傢多從屬於人類學,也有劃歸藝術史的。其任務在於根據古代人類通過各種活動遺留下來的物質資料,以研究人類古代社會的歷史。實物資料包括各種遺跡和遺物,它們多埋沒在地下,必須經過科學的調查發掘,才能被係統地、完整地揭示和收集。因此,考古學研究的基礎在於田野調查發掘工作。
考古學的産生有長遠的淵源,但到近代纔發展成為一門科學。近代考古學發祥於歐洲,以後普及到世界各國。北宋以來的金石學是中國考古學的前身,但直到20世紀20年代,以田野調查發掘工作為基礎的近代考古學纔在中國出現。作為一門近代的科學,考古學有一套完整、嚴密的方法論。它包含史前考古學、歷史考古學和田野考古學等分支,並與自然科學、技術科學領域內的許多學科以及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內的其他學科有着密切的關係。
考古學是通過發掘和調查古代人類的遺跡遺物和文獻來研究古代社會的一門人文科學。傳統上,考古學是文化人類學的一門分支學科,但是現在它越來越獨立,成為了一門獨立的學科。
考古學家與衹研究歷史記載的歷史學家不同,他們通過研究遠古人類的遺留物,對沒有歷史記載的史前文化也進行研究。考古學家致力於探索人類文化的起源。
名稱溯源
漢語的考古學來自於歐洲,而歐洲各國文字中的考古學都源於希臘文的αρχαίολόγί,這個詞是由αρχαίος(意為古代事物或古代)和λόγος(意為科學)組成,在古希臘泛指古代史的研究。在公元4世紀的時候,柏拉圖就使用這個希臘文的單詞來指古代史的研究。這個詞在一段時間內很少使用,在17世紀時又被重新使用,用以表示古物和古跡的研究。17、18世紀的主要指的是古物中的美術品,到了19世紀纔泛指一切古物和古跡。
中國在公元1-2世紀(東漢)已有「古學」這個名詞,來泛指研究古代的學問。到了北宋中葉(11世紀)時,誕生了一門研究青銅彝器和石刻的學問——金石學,即考古學的前身。這時「考」「古」二字也開始被連用。公元1092年成書的《考古圖》就已經率先使用了「考古」這一名詞,不過此時指的是考證古文字與古文章。
研究對象
考古學研究的對象是實物。主要是物質的遺存,或者說是遺物與遺跡。而這些遺存應該是古代人類的活動遺留下來的。考古學的研究集中在對過去的研究上,包括過去文化所遺留下來的各種資料。所以它的研究對象是屬於一定時間以前的古代。比如英國的考古學下限是諾曼人的入侵(1066年),法國是加洛林王朝的覆滅(987年),美洲各國是哥倫布發現新大陸(1492年),中國的一般是以明朝的滅亡(1644年)為下限。近年來,英國出現的中世紀考古學(Medieval Archeology)則把時間下限推進到了1640年。而美洲各國的工業考古學(Industrial Archeology)則研究近代工業初期的遺物。隨着時代的前進,這些下限都會自然地嚮後推移。
考古學的分支及其與其他學科的關係
考古學的分支
按照研究的年代範圍、具體對象、所用手段和方法等的不同,考古學可以劃分為史前考古學、歷史考古學、田野考古學及各種特殊考古學等分支。
史前考古學和歷史考古學 從研究的年代範圍上劃分,考古學可分為史前考古學和歷史考古學兩大分支。也有人主張在兩者之間加入原史考古學而成為三大分支,但從實際意義來說,原史考古學的重要性不如前兩者。
史前考古學的研究範圍是未有文字之前的人類歷史,歷史考古學的研究範圍則限於有了文獻記載以後的人類歷史,兩者的界綫在於文字的發明。世界各地,文字的發明有早有晚,所以各地區史前考古學的年代下限和歷史考古學的年代上限各有不同。
史前考古學和歷史考古學都以遺跡和遺物為研究對象,這是它們之間的共同性。但由於歷史考古學必須參證文獻記載,而史前考古學則沒有任何文獻記載可供依據,所以兩者的研究任務也有所不同。史前考古學承擔了究明史前時代人類歷史的全部責任,而歷史考古學則可以與歷史學分工合作,相輔相成,共同究明歷史時代人類社會的歷史。
由於史前考古學主要是研究舊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有時也包括青銅時代和早期鐵器時代),歷史考古學主要是研究青銅時代尤其是鐵器時代,兩者所研究的遺跡和遺物在性質上有一定的差異,所以它們的研究方法也有所不同。從與其他學科的關係來說,史前考古學要充分與地質學、古生物學、古人類學和民族學等學科相結合,歷史考古學則必須與歷史學相配合,同時還要依靠古文字學、銘刻學、古錢學和古建築學等分支。從斷定絶對年代的手段來說,史前考古學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物理學、化學等自然科學的技術,而歷史考古學則主要依靠文獻記載和年歷學的研究。
田野考古學 “田野考古學”的名稱,是20世紀初正式提出來的。但當時的田野考古學主要是勘察地面上的遺跡和遺物,依靠地圖進行調查,有時則要根據調查結果,測繪地圖,作為記錄的附件。以後,世界各地的田野考古轉入以發掘為中心,並擴大調查的對象和範圍,方法逐漸完善,技術快速進步。各種自然科學的手段相繼被采用,許多機械設備被用作調查發掘的工具。利用航空照相和衛星照相、磁力探察和地抗力探察等方法以發現遺跡和遺物,用紅外綫攝影和用其他各種特殊的攝影技術測量和製圖,為進行花粉分析和各種物理化學斷代而取樣,以及將發掘出來的遺跡保存於現場等等,都使得田野考古學的工作面擴大,技術性加強。調查發掘的對象也由一般的居住址和墓葬等擴大到道路、橋梁、溝渠、運河、農田、都市、港口、窯群和礦場等各種大面積的遺址,從而使得考古工作者必須與各有關學科的專傢協作,才能完成全面的、綜合性的研究任務。
考古學研究是一個整體,田野調查發掘和室內整理研究有着密切的聯繫,不能截然分割。但是,由於調查發掘工作有一套完整的方法論,而且還使用許多特殊的器材和設備,又要廣泛采用自然科學的手段,這就使得田野考古學有其相對的獨立性。把它作為考古學的一個重要的分支,也是理所當然的。
特殊考古學 作為考古學的分支,使用特殊考古學這一名稱,是為了與史前考古學、歷史考古學、田野考古學等考古學的主要分支相區別。它包括上述三大分支以外的其他各種分支。有的是按研究對象不同而分的,如美術考古學、宗教考古學、古錢學、古文字學和銘刻學等;有的是按所用手段和方法不同而分的,如航空考古學、水底考古學等。
考古學和古代美術史,往往有共同的資料。古代美術史的許多研究對象,從舊石器時代的洞穴壁畫、岩畫到各個時代的繪畫、雕刻、造像、各種工藝品及神殿、寺廟和石窟寺等等,都屬遺跡和遺物。考古學上的類型學和年代學等方法,也適用於古代美術史的研究。但是,作為考古學的一個分支,美術考古學是從歷史科學的立場出發,把各種美術品作為實物標本,研究的目標在於復原古代的社會文化。這與美術史學者從作為意識形態的審美觀念出發以研究各種美術品相比,則有原則性的差別。由於美術考古學的研究對象在年代上上起舊石器時代,下迄各歷史時代,所以它既屬於史前考古學的範圍,也屬於歷史考古學的範圍。又由於作為遺跡和遺物的各種美術品多是從田野調查發掘工作中發現的,所以美術考古學與田野考古學的關係也相當密切。
宗教考古學是以有關宗教的遺跡和遺物為研究對象的考古學分支。在古代,宗教信仰普遍存在於人類社會。因此,在研究人類社會的歷史時,必須把宗教活動也作為一個重要的方面。各個時代的神殿、寺廟、祭壇、祭具、造像、壁畫、經捲和符□之類,都是宗教考古學的具體研究對象,有的具有一定的美術價值,所以宗教考古學與美術考古學的關係也比較密切。在宗教考古學中,歐洲的基督教考古學、北非及西亞和中亞的伊斯蘭教考古學、南亞和東亞的佛教考古學是最為重要的,它們都屬歷史考古學的領域。但是,早在舊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人類已有宗教性的活動,並有一定的遺跡和遺物。因此,宗教考古學這一分支,也應被包含在史前考古學的領域內。
以古錢為研究對象的考古學,稱為古錢學。由於古錢的鑄造年代明確,它便成為考古學斷代的最通常的依據之一。但是,作為考古學的一個分支,古錢學的研究有着更為廣泛和重要的意義。古錢學的目標,不僅要判別各種古錢的鑄造年代,而且還要通過對錢的形狀、質料、重量、銘文、圖紋和鑄造技術的考察,辨別它們的發行者和發行地點,確定它們的價值,研究銘文、圖紋的意義和風格,從而為經濟史、文化史乃至美術史的研究提供材料。通過對出土古錢在地域上的分佈情形的考察,還可以研究世界各個地區在經濟貿易和文化交流方面的情況,並為判斷當時的交通路綫提供綫索。由於古錢是歷史時代的産物,古錢學屬於歷史考古學的範圍。
作為考古學的分支,古文字學和銘刻學的研究對象必須是鑄、刻或書寫於遺跡和遺物上的文辭,與一般的書籍文獻不同。含有文辭的遺跡和遺物,大體上可分兩類。一類如墓志、碑碣、印章、甲骨、簡牘、泥板、帛書和紙書等,文辭是器物的主要內容;另一類如紀念性建築物、雕刻品、繪畫、貨幣、度量衡器、鏡鑒、工具、武器和各種容器等,銘文處於附屬的地位。古文字學和銘刻學的任務在於識別銘辭的文字,判讀辭句的意義,區別不同時代、不同地區的字體,後者在使用拼音字母的國傢裏稱為“古字體學”。就已經發現的古文字而言,古印度文字、契丹文字和瑪雅文字等,雖然已有不少單字能夠識別,但還不能順利判讀文辭。但是,埃及古文字、蘇美爾文字、邁錫尼文字(綫型文字 B)和商周甲骨文字等,則已能詳細解讀,從而對究明古埃及文明、蘇美爾文明、邁錫尼時代的希臘文明和中國的殷商文明起了很大的作用。此外,對銘文的研究還可以判明遺跡和遺物的年代、製作者、所有主、所在地、用途和製造目的等。由於銘辭存在於遺跡和遺物上,其可靠程度大大超過文獻的記載,不僅可補文獻記載的不足,有時還可糾正其錯誤。因此古文字學和銘刻學對原史考古學和歷史考古學的研究有着很重要的意義。
航空考古學,是指使用飛機從空中嚮地面攝影,通過對所得照片的觀察、分析,判定遺跡和遺物的形狀、種類及它們的分佈情形。航空考古學開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末期。當時英國、法國和德國的考古學者利用空軍偵察地形時所攝的航空照片,探尋地面上的古跡。戰爭結束後,此項工作進一步開展,尤以英國考古學者的工作為出色,奠定了航空考古學的基礎。數十年來,航空考古學的技術不斷改進,特別是人造衛星的發明和攝影技術的發展,使得航空考古學的效果大大提高。通過航空攝影和航天攝影顯示和判別出來的遺跡,大體上可分3 類。①由陽光斜射時産生的陰影顯示出來的,如堤壩、城墻和墳丘等遺跡;②利用因土質不同而産生的土色明暗判別出來的,如坑穴、壕溝和道路等遺跡;③從𠔌物、野草等植物的緑色深淺差異而判明的,如村落、都市、農田、道路、運河等遺址。此外,沒入海中的遺跡有時也可通過空中攝影而發現;腓尼基的兩個海港──推羅和西頓延續到羅馬時期的港市之被發現,便是著名的例子。航空考古學成效甚大,可以看成是田野考古學中的一支生力軍。
水底考古學的萌芽可上溯到16世紀意大利人在海底探尋沉船。到了20世紀初期,水底的考古調查在世界各地進行,最有名的是在墨西哥奇琴伊察瑪雅文化遺址的“聖池”中尋找犧牲人和祭品,在突尼斯馬赫迪耶港的海上探尋滿載古希臘美術品的羅馬沉船。但由於潛水條件的限製,調查時不能做精細的操作和記錄。1943年發明了潛水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又改進了各方面的設備和條件,這纔使真正的水底考古學得以成立。從60年代起,先是法國人在馬賽附近海底發掘沉船,接着美國考古隊在土耳其附近海底發掘希臘羅馬時代和青銅時代晚期的沉船,不僅獲得船中許多古物,而且還為研究古代造船術、航海術、海上交通和貿易提供了重要的新資料。水底考古學的對象從沉沒物、沉船擴大到淹沒於湖底、海中的都市和港市等的遺址,而勘察、發掘及攝影記錄等的手段和方法也大為改善,使水底考古學以顯著的速度不斷取得成果。可以認為,水底考古學是田野考古學在水域的延伸。
除了以上所述各種主要的分支以外,考古學還可以按地區的不同而分為“歐洲考古學”、“埃及考古學”、“中國考古學”和“日本考古學”等各分支,而各地區的考古學則又可按時代等的不同而分為“古典考古學”(希臘羅馬考古學)、“商周考古學”等等許多分支。
考古學與其他學科的關係 考古學是一門涉及面極廣的科學,與其他許多學科都有關係,必須得到這些學科的支持和協助,才能完成各項研究任務。
有關學科的種類 與考古學有關的學科,大體上可以分為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科學和人文社會科學等三大方面。
在自然科學方面,自然地理學、地質學、氣象學和生態學等學科,主要是協助研究遺址所在地區的地史和天然資源,從各個方面復原當時的自然環境。生物學(動物學和植物學)和體質人類學,主要是用以鑒定發掘出土的植物遺存、動物和人類的骨骸,並判定它們的年代。物理學和化學則應用於對遺跡的勘探,對遺物成份和性質的分析,並測定它們的年代。
在工程技術科學方面,建築學和土木工程學應用於對遺址的發掘、測量、製圖,對發掘出來的遺跡進行復原或在現場加以保存等。采礦冶金學、陶瓷學和染織學應用於對工場址、礦址、窯址等遺跡的考察,對銅器、鐵器、陶瓷器、玻璃器、紡織品等遺物的分析和研究。造船學則專門應用於對發掘出來的造船工場遺址和船舶的遺物進行考察和研究。
在人文、社會科學方面,民族學、民俗學、語言學、人文地理學、社會學、宗教學、經濟學、政治學和法學等,都是分別就遺跡和遺物所提供的有關各該學科的資料,進行研究和解釋。美術史學和建築史學主要是研究發掘出來的美術品和各種建築物遺存,就其樣式、風格、年代、建築技術以及保存方面的問題,作出判斷和說明。歷史學除了為發掘出來的種種遺跡和遺物提供文獻上的解釋並幫助判斷它們的年代以外,還廣泛地就古代的政治組織、社會結構、經濟制度以及涉及精神文化方面的各種問題提供文獻上的資料,作出詳細的說明,以補考古學在這些方面的欠缺和不足。
若幹有關學科的舉例 這裏衹以地質學、植物學、動物學和體質人類學為例,進一步說明它們與考古學之間的密切關係。
地質學對考古學研究的最大貢獻,是全面恢復第四紀的自然環境。根據第四紀地質學的研究,可以確認,早期人類所生存的更新世是地球上氣候發生劇烈變化的時代。北半球高緯度、中緯度地區和低緯度地區的高山,在那時出現過大規模的冰川活動。冰川的擴進和退縮,形成了寒冷的冰期和溫暖的間冰期,兩者的多次交替導致海平面的大幅度升降、氣候帶的轉移和動植物的遷徙或絶滅等一係列事件,這些都對早期人類體質的進化、文化的發展及居住範圍的變化發生過極大的影響。因此,第四紀地質學的研究成果便成為舊石器時代考古研究的必不可少的依據。在地質學上,根據動物群的性質、堆積物的特點和其他環境變化的因素,更新世可劃分為早期、中期和晚期,並可推定各期的絶對年代。這也就為舊石器時代考古學的分期奠定了基礎。
地質學在一般考古學上的應用,主要是對岩石和礦物的鑒定。舊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的大量石器,以及各個時代的許多石製品,其中包括寶石、半寶石等非金屬礦物,都可用岩石切片的方法,用顯微鏡加以鑒定。這不僅能確認岩石和礦物的性質,而且可以推定它們的産地。
植物學在考古學上的應用相當廣泛。在一般的遺址和墓葬中,最容易遇到的植物遺存是木材、纖維和種子,後者包括𠔌粒、果核和瓜菜籽等。通過對木材的鑒定,可以瞭解各種木器的材質,進而推定它們的製法和效用。通過對纖維的鑒定,可以瞭解紡織品的質料,進而探討農業和紡織業的情形。通過對種子的鑒定,則可以瞭解農作物的品類,進而論證農業的發展水平和居民的生活條件。
植物學在考古學上的應用,還充分表現在孢子花粉的分析研究上。孢子花粉具有個體小、重量輕、質地堅、産量大、易於飛揚等特點,所以普遍在各處遺址的地層中大量存在,可採集並加以分析。通過對孢子花粉的鑒定,可以推斷當時植物的種類;對各種孢子花粉的數量進行統計,可以瞭解當時的植被面貌。由於一定的植物種類要求一定的生態環境,所以通過對植被面貌的研究又可以進而推斷當時的地理和氣候等自然環境。例如,發現睡蓮之類的水生植物的花粉,就說明當時附近有湖沼;發現大量雲杉、冷杉之類的耐寒樹木的花粉,則說明當時當地的氣候寒濕等。隨着時間的推移,植物界總是不斷地由低級往高級、由簡單到復雜而演變。因此,從不同地層中發現不同種類和不同組合的孢子花粉,還可以幫助考古工作者對地層層位的劃分和核對。
不論是史前考古學,還是歷史考古學,與動物學的關係都十分密切。從舊石器時代遺址發掘出來的動物骨骸,全屬野生動物。動物群的特徵、組合及更替,以及動物群中已絶滅的種類與現今仍生存的種類之間的比例統計,都有助於確定遺址的相對年代、劃分地層和進行各遺址之間的對比研究。根據動物群中各種生態類型的特徵及其分佈,結合其他方面的有關資料,還可以分析出當時人類的居住環境和氣候條件。
到了新石器時代,傢畜在世界各地陸續出現。因此,各處遺址出土的獸骨可以作為研究傢畜起源的最直接的依據。對新石器時代早期傢畜的各種原始特徵的研究,有助於瞭解人類最初是怎樣認識自然和改造自然的。通過對世界各地區遺址出土獸骨的對比研究,還可以究明各種傢畜飼養業在地域上的發展和傳播,進而推定各地區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關係。
在新石器時代的遺址中,往往含有大量的獸骨;靠近水域的遺址,還有許多魚類、貝類的遺骸。如果它們全屬野生動物,便可說明漁獵經濟仍占重要地位;如果它們以傢畜為主,則又可說明已經進入了畜牧經濟的階段。如果野生動物與傢畜兼而有之,則兩者的數量比例可以作為判斷狩獵經濟與畜牧經濟何者更為發達的標志。如果墓中隨葬動物的遺骸及骨製品所用骨料不屬本地區所産的動物,則可以據此推測當地居民與外地居民之間的交往和交換關係。對各個歷史時代墓葬出土的動物和傢畜遺骸的研究,也有助於進一步瞭解各該時代的農業和畜牧業的狀況。
體質人類學在考古學上的應用,除了舊石器時代和新石器時代的史前考古學之外,還包括各個歷史時代的考古學。從骨骸判定死者的年齡和性別,是體質人類學研究的基本項目之一。經過性別、年齡鑒定的墓葬中的人骨資料,便可成為探討當時的喪葬習俗、婚姻制度和社會組織形態的重要綫索;在新石器時代考古學上,這對研究原始氏族社會的發展和解體過程也有重要的意義。此外,對墓主人性別、年齡的鑒定,還有助於瞭解當時居民的勞動分工和某些特殊的習俗。分析同時代墓群中死者年齡的分佈,還可以從一個側面觀察當時居民生活條件的優劣情況。
由於人類活體的外貌特徵與骨骼的形態結構密切相關,所以可通過對古人骨骼的觀察進行人種學的研究。結合考古學資料和古文獻資料,研究古代各民族在體質上的關係,也是人類學研究的一個重要課題。雖然分析某處古遺址居民的人種類型不等於便能解决它們的族屬問題,但對某民族的居民進行人種學研究也可為探索族源提供綫索。研究不同時代不同地區的人骨資料,可以瞭解古代居民的體質演變及其分佈的規律;而據體質上的多型性在同一遺址的出現,則可以瞭解有關當時遷徙和徵戰方面的問題。此外,根據骨骼病態學的研究,還可以瞭解古代的有關疾病和環境的狀況。
中國漢文中“考古學”這一名詞,是從歐洲文字翻譯過來的。17世紀,考古學是指對古物和古跡的研究。在17世紀和18世紀,一般是指對含有美術價值的古物和古跡的研究。到了19世紀,纔泛指對一切古物和古跡的研究。
在中國,東漢(1~2世紀)時已有“古學”的名稱。《後漢書》中說馬融“傳古學”,賈逵“為古學”,桓譚“好古學”,鄭興“長於古學”,這裏所謂“古學”是專指研究古文經學,實際也包括古文字學。北宋中葉(11世紀),“金石學”誕生,其研究對象限於古代的“吉金”(青銅□器)和石刻。到清代末葉(19世紀),金石學的研究對象從銅器、石刻擴大到其他各種古物,所以有人主張將金石學改稱為“古器物學”。由於清末至中華民國時期的“古器物學”已接近於近代考古學,所以也有人把歐洲文字中的“考古學”一詞譯為“古物學”(如1931年商務版《百科名匯》)。其實,中國的這種“古器物學”並不等於考古學,要經過係統化以後纔可成為考古學的一部分。
考古學這一名詞主要有3種涵義:
第一種涵義是指考古研究所得的歷史知識,有時還可引伸為記述這種知識的書籍;
第二種涵義是指藉以獲得這種知識的考古方法和技術,包括搜集和保存資料、審定和考證資料、編排和整理資料的方法和技術;
第三種涵義則是指理論性的研究和解釋,用以闡明包含在各種考古資料中的因果關係,論證存在於古代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的規律。
現在,作為一門近代的科學,考古學已有它的充實的內容,周密的方法,係統的理論和明確的目標。雖然還沒有一個被普遍確認的定義,但在全世界範圍內,學術界對考古學一詞的理解是大致相同的。因此,可以從共同的理解出發,考慮到上述的3種涵義,給考古學下定義說:考古學是根據古代人類通過各種活動遺留下來的實物以研究人類古代社會歷史的一門科學。對於這樣的一個定義,需要作以下的解釋和說明:
研究的年代範圍
考古學在中國是歷史科學的一個組成部分。但各國考古學研究的範圍都是有人類活動以來的古代歷史時期,所以它的上限是人類出現,各國考古學都有它們的年代下限。例如,英國考古學的年代下限為諾曼人的入侵(1066年),法國考古學的年代下限為加洛林王朝的覆滅 (987年),美洲各國考古學的年代下限為C.哥倫布(約1451~1506年)發現新大陸(1492年)。一般說來,中國考古學的年代下限可以定在明朝的滅亡(1644年)。考古學與遠古的恐竜時代、近代史、現代史是無關的。
近一時期以來,英國有“中世紀考古學”,其年代下限延伸到資産階級革命的開始(1640年);又有所謂“工業考古學”,其年代下限更延伸到18世紀和19世紀的工業革命初期。在美洲,則有所謂“歷史考古學”或“殖民地時代考古學”,它們的年代範圍在哥倫布發現美洲之後,直到18世紀末或19世紀初美洲各國在政治上獲得獨立。但是,英國的所謂“工業考古學”、美洲的所謂“歷史考古學”或“殖民地時代考古學”,實際上是利用考古學的方法以研究近代史,所以不能算作真正的考古學。
相反,也有人把考古學的年代範圍局限於史前時代,即沒有文字記載的古代。這樣,便把許多文明古國的歷史時代也都排除在考古學研究的年代範圍之外,這也是不妥當的。考古學不研究近代和現代,而是研究古代,這是必須肯定的。但是,考古學所研究的“古代”,除了史前時代以外,還應該包括原史時代和歷史時代。就中國考古學而言,歷史時代不僅指商代和周代,而且還包括秦漢及其以後各代;所謂“古不考‘三代’以下”是不對的。當然,歷史越古老,文字記載越少,考古學研究的重要性也越顯著。要究明人類沒有文字記載的史前時代的社會歷史,就必須在極大程度上依靠考古學,因而史前考古學與史前史就等同起來了。
作為實物資料的遺跡和遺物,考古學的研究對象是實物資料。有些人望文生義,衹看重一個“古”字,以為衹要是考證古代的事物,不管是根據文獻資料,還是根據實物資料,都可算是考古學。其實,考古學研究的對象是物質的遺存,即古代的遺跡和遺物。這就是它與依靠文獻記載以研究人類歷史的狹義歷史學的最重要的不同點。考古學和歷史學,是歷史科學(廣義歷史學)的兩個主要的組成部分,猶如車的兩輪,不可偏廢。但是,兩者的關係雖很密切,卻是各自獨立的。它們都屬“時間”的科學,都以研究人類古代社會歷史為目標,但所用的資料大不相同,因而所用的方法也不相同。有人把依靠文獻資料以研究人類古代歷史的狹義歷史學也稱為考古學,這是不符合近代考古學的基本含義的。
作為考古學研究對象的實物,應該是古代人類通過各種活動遺留下來的,是經過人類有意識地加工的。如果是未經人類加工的自然物,則必須是與人類的活動有關,或是能夠反映人類的活動的。這就說明,考古學是屬於人文科學中的歷史科學,而不屬於自然科學,儘管在考古學的研究過程中必須充分利用各種自然科學的技術和方法。 | | - n.: archaeology, archeology, study of ancient civilizations by scientific analysis of physical remains found in the gr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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