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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259年,中國就發明了以黑火藥發射彈丸、竹管為槍管的第一枝“槍”─“突火槍”。其基本形狀為:前段是一根粗竹管;中段膨脹的部分是火藥室,外壁上有一點火小孔;後段是手持的木棍。其發射時以木棍拄地,左手扶住鐵管,右手點火,發出一聲巨響,射出石塊或者彈丸,未燃盡的火藥氣體噴出槍口達兩三米。這種原始的火槍真正所能起到的,也衹有心理威懾作用,首先,由於火藥的原料配比問題,其推力相當有限,射程大概不到一百米,又因為射擊方式很僵硬,根本不可能運用現代的“三點一綫”式瞄準方式,再因為其槍管為竹管,在射擊了大約四到五次之後,槍管末段的竹質就會因為火藥爆炸時的灼燒而變得十分脆弱,摔在地上就會折斷,更有甚者,射擊的時候因為膛壓過高幹脆炸膛,竹子哪裏撐的住那樣的爆炸,很少能成功開火,所以衹有心理威懾作用。
到了元朝,先是火藥的配比被重新調整,導致同樣體積的火藥,其在相同空間內所引發的爆炸氣流壓強比原來的壓強提高了約三倍,即是說,彈丸的加速度變為了原來的三倍,出膛速度變為了原來的1.732倍;而與此相對的,竹管製的槍管被換成了生鐵管,能承受的膛壓大幅度提高,這樣一來,火槍的使用價值由於威力、射程和耐久度的提高而大有提高,因其子彈,主要以石塊和鉛彈為主,所以這種新式的火槍被命名為“石火矢”。不過,由於它的體積大,且十分的重,並不是替代弓箭的優秀裝備。同時代,元朝也製造出了早期的手槍,其雖然便於攜帶,但威力和射程都低的可憐,基本上沒有戰術上的價值。
火繩槍至於西歐方面,出現同類武器是在十四世紀中葉的意大利,其名叫“火門槍”,其實基本類似以後的“火繩槍”,但體積和重量都遠勝後者,而殺傷力似乎和火繩槍差不多,所以,這種武器主要是用於城堡要塞的防禦。當時騎兵也裝備了火槍,德意志的槍騎兵們就曾用“火門槍”把法軍打得驚恐萬分。騎兵用的火槍要短一些,小一些,射擊時先用繩子把槍拴在脖子上,在馬鞍上支一個“Y”形的架子架住槍管,後部的木棍抵住胸前的鐵甲,右手點火。
到了十五世紀初期,戰場上出現了更小型的手持火炮,原先的“火門槍”的木製握柄被重新設計過,射擊時能夠倚靠在士兵的肩膀上,而不再是架在支架或者地上,從而,步槍的定義被正式確定為:單兵肩射的長管槍械。而且,工匠們在新式火槍的槍膛內裝進了一種能夠控製點火的機械裝置。但是,這種武器衹有在近距離,亂槍齊射的情況下才能發揮出較大的威力。
到了十五世紀中葉,在日本戰場上小放異彩的“火繩槍(Arquebus)終於出現。最初的火繩槍的點火機構是一個簡單的呈“C”型的彎鈎,其一端固定在槍托一側,另一端夾着一根緩燃的火繩。火繩是經過硝酸鉀或其它化學藥物處理的麻繩捻成的,到了後期,也有用火棉(纖維素硝酸酯)拉成絲與浸過蓖麻油的麻繩捻在一起,阿拉伯地區甚至使用“燃水”(石油)浸泡麻繩製作火繩。彈丸采用鐵或者鉛做成,一般來說,因為鉛軟且易變形,所以在裝填時和命中目標時,都有相當的好處,否則的話,裝填彈丸時,需將鐵彈丸放到膛口,用木鎯頭打送彈棍,推鐵彈進膛,非常的浪費時間。火繩槍發射時,可用手指將金屬彎鈎往火門裏推壓,使火繩引燃點火藥,繼續點燃發射藥。這樣,射手可以一邊瞄準一邊推火繩點火。火繩槍使用了滑膛技術。不過,由於其是前膛單發填裝且彈丸與推進藥分裝,所以其射速非常之慢,大約為30秒一發,而且是經過訓練的高級火槍手。再者,暴露在外的火繩非常容易被風吹滅或者雨澆滅,射擊非常容易失敗,槍手還需要用火折子直接去點火繩,所以射擊失敗之後的重新射擊也非常的麻煩。
隨着技術的發展,需要火折子直接去點火的問題被圓滿解决,西歐的工匠們在槍的後部增加了一個由扳機所帶動的小火炬,這個小火炬在戰鬥的時候一直燃燒着,當需要開槍的時候,就扣動扳機使小火炬嚮前運動,接觸到前面插着的火繩,而小火炬是用浸泡了蓖麻油的布團揉成,上面燃燒着的火不易熄滅。這樣一來,火繩槍手在射擊失敗之後就不必再重新打火折子,射程起來方便了許多。這種新式的扳機擊發式火繩槍的口徑一般為15至20毫米,管徑比一般為40到45毫米,而最大射程一般為60至80米,它在1543年傳入了日本。“Musket”火槍——於1500年前後誕生於德國紐倫寶地區的蠃旋式綫膛的扳機擊發火繩槍,也稱“步槍”(Rifle),由於內刻的膛綫有效的加強了槍的準確度,槍管的長度也有所提高,能對彈藥受力後的運動進行較好的導引,也就是說,其最大射程有所提高,到達了200米之多!而且,這種火繩槍還具備了由準星和照門組成的瞄準裝置,所以,準確度大大提高。總之,可謂是槍界一大革命也,不過,很可惜,由於種種原因,這種綫膛火繩槍並沒有能夠廣泛的被采用,衹有德意志聯邦中的普魯士,奧地利和巴伐利亞三個比較強大的邦國把它正式裝備了部隊,這也是德意志聯邦內這三個邦國能夠充分壓製漢諾威等小國,以及"威懾"意大利,法蘭西等大國的原因之一。不過很顯然,這種綫膛式火繩槍並沒有傳入日本,直到以後的燧發槍誕生,日本纔進行了火槍的換代。之後,火槍技術又在兩個領域中不斷的發生着革命,一是擊發技術,另一則是彈藥技術。前者的發展,先是在16世紀後期,歐洲發明了一種“火種點火”的方式。技術原理是,在一個小管裏放一個“火種”或一節短火繩,槍手衹是在用槍時纔點燃火種,不至於因槍上都帶一條點燃的火繩而在夜間暴露目標。“火種”式火繩槍就是後來隧發槍的先驅。而燧發槍則在不久後的十七世紀由是法國人發明。它的基本結構如同打火槍,即利用擊錘上的燧石撞擊産生火花,引燃火藥。燧發槍的平均口徑大約為13.7毫米,由於還沒有發明後裝彈式火槍,所以這對當時的彈藥裝填技術做了很高的要求,按以前的裝填方法,裝填彈丸時,需將彈丸放到槍口,用木鎯頭打送彈棍,推槍彈進膛,這是非常費時間的,在戰場上,就意味着浪費生命。
後來,美國賓夕法尼亞周的槍械師創造了一種加快裝填法,使用浸蘸油脂的亞麻布或鹿皮片包着彈丸,裝入膛口,減少了摩擦。這種方法不僅加快了裝填速度,而且起到了閉氣作用,精度隨之提高,射程也提高了。如果說燧發槍的出現標志着純機械式點火時代技術的結束,那麽隨之而來的爆炸式點火技術就是瞬間點火時代的開始。首先進行爆炸式點火技術激發試驗的是一個名叫亞歷山大·福希斯的蘇格蘭牧師。福希斯開始用的是器皿裝雷汞粉。後來把雷汞粉鋪在兩張紙之間。在進一步製作了紙捲“火帽”,這種發明大大加快了槍械的發射速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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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年,法國機械工包利應用紙火帽,並使用了針尖發火,1821年,伯明翰的理查斯發明了一種使用紙火帽的“引爆彈”。後來,有人在長紙條或亞麻布上壓裝“爆彈”自動供彈,由擊錘擊發。這樣一來,擊發槍就更完善了,到了19世紀,針刺擊發槍也誕生了。其最早出現在1840年,是德國人德萊賽發明的,故又稱為德萊賽針刺擊發槍。其技術特徵是:彈藥從槍管後端裝入,並用針擊發火。這種武器首先由普魯士軍隊裝備,在普魯士的三次王國統一戰爭中,其大放異彩,令丹奧法三國騎兵聞槍色變。與擊發技術的發展同步的是裝彈技術的發展。
在1840年的鴉片戰爭中,英軍標準配備的是著名的BROWNBESS前膛裝藥的滑膛燧石火槍,並非英軍上尉派垂剋·佛格森於1776年就發明成功的後膛裝彈來福槍,該“佛格森”後膛裝彈來福槍是佛格森上尉在參加英軍鎮壓1776年的美國獨立戰爭中,在美國的前膛裝藥的肯塔基式綫膛來福火繩槍的基礎之上研製成功的,英軍曾生産了100支這種新槍,裝備了由他本人率領的一支百人隊伍,有效射程提高到200米,最高射速每分鐘六發,但因他本人戰死,這種槍一直到1853年也沒有在英軍中推廣。而後來,1860年,美國首先設計成功了13.2毫米機械式連珠槍,開創了彈夾的先河。此槍槍托裏有一個彈簧供彈艙直通槍膛。子彈可以由此一發一發裝進,自動輸送入膛。連珠槍的出現,使步槍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
一次及二次大戰 First and Second World War |
在一戰之後,各國都已經積極各種開發手槍、左輪手槍、衝鋒槍、手動步槍、半自動步槍、自動步槍、狙擊步槍及機槍。期間先後出現了許多新型槍械,如蘇聯的莫辛-納甘步槍,德國的Kar 98k毛瑟步槍、MG34、MG42,美國的M1加蘭德步槍、M1卡賓槍、勃朗寧自動步槍,英國的李-恩菲爾德步槍、布倫輕機槍等。
至二次世界大戰後期,還出現了自動步槍和突擊步槍,如1944年出現在戰場上的德國7.92毫米StG44突擊步槍,特點是火力強大、輕便、在連續射擊時亦較機槍容易控製,這是世界上第一種的突擊步槍,亦對世界各國槍械的研製産生了重大影響。
二戰德軍StG44突擊步槍StG44突擊步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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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47戰後,蘇聯開發了著名的AK-47,美國亦開發了M14自動步槍及M60機槍,越戰時期,衝鋒槍及自動步槍己成為主要戰武器,像60年代裝備美軍的7.62 x 51毫米M14自動步槍,戰時顯示大口俓子彈不適合用作突擊步槍用途,其後開發出著名的小口徑M16、蘇聯亦推出小口徑化的AK-74,此時世界各國亦分成北約及華約口徑作製式彈藥來設計各種槍械。
近代
P90個人防衛武器在世界各國以小口徑子彈作製式槍械彈藥時,他們亦開始在槍械的設計上不斷改進,包括改良槍機運作方式,研製新型彈藥,加裝各種配件等,槍械的質素也漸漸提高。
但因為環保意識關係,以槍械作為狩獵工具漸有被淘汰的趨勢,而為了保安的理由,個人擁有槍械變成衹屬某些國傢的獨特文化。同時因為保安的理由,專用來做鎮暴的非致命彈藥,或供保護要人及供非前綫軍人自衛用途(如個人防衛武器,PDW)的槍械亦問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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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29 OICW在二十世紀中發明了導彈,開創高技術的精確製導武器,對於發射後不能控製的火炮,對其作用便有爭論了,可是小型的槍械尚未有可以代替的導彈。
在一些軍事科技實驗室和絶大部分科幻故事中,雖然有出現了名稱和外表似槍械,但原理迥異的新武器,如激光槍和軌道槍。可是實際上同時倒有人開發了一些,繼續使用槍械的原理,但采用高技術和新的結構,如金屬風暴、無殼彈、液態火藥推進、電熱槍炮、理想單兵戰鬥武器等,可見槍械還有開發、發展的空間。
圖為前蘇聯生産的突擊步槍ak-47。 |
槍械常用詞彙 Gun common vocabulary |
Calibre 【口徑】
槍管的內徑,定義是可以塞入時正好貼緊陽膛壁的假想圓筒的直徑。一般是測量兩個相對的陽膛壁間的距離來斷定,也就是膛徑。
Cam 【凸輪】
槍機結構內用來執行轉動、傾斜、位移的機件或構型,例如柯爾特 M1911A1 型手槍上用來在後座行程中將槍管拉下與滑套分離的凸輪即是,又如在 M16 步槍的槍栓連動座上負責將槍栓頭轉動完成閉鎖、開鎖的凸輪栓和相應滑槽。
Cannelure 【夾壓槽】
環繞彈頭或彈殼外壁的溝槽。
Cartridge 【子彈】
步槍或手槍所使用的彈藥,通常包含彈頭(bullet)、彈殼(case)、裝藥(charge)、底火(primer)四部分。散彈槍的彈藥叫霰彈(shell)。
Case 【彈殼】
金屬或塑膠製,位於彈頭後方,用以容納裝藥。
【中心方位】
瞄準標靶時瞄準點選在標靶圓心的正中心。這種瞄準方位的優點在於不必擔心距離上的差異,而且可以較快瞄準目標。缺點是準星和照門會擋住部分目標。參見“六點鐘方位”(six o'clock hold)。
【彈夾】
基本上一個 clip 指的是用金屬框架或金屬條做成,把數發子彈構成一排或交錯,用以對槍枝裝填彈藥之用。依照其是否在裝填後成為槍身的一部份,又可以分成 en block clip 和 stripper clip。
前者是金屬製用來裝子彈的框架,裝填時整個框架連子彈一起塞入彈倉中,變成槍枝的一部份。當子彈用光時,空彈夾會自動跳出或從彈倉下方落下。它的缺點是,大部分使用這種設計的槍枝都無法在使用了一半的彈夾中裝入新子彈,而且往往無法在子彈用光前將彈夾取下,造成許多睏擾。這裝置在19世紀由曼尼契發明,多見於曼尼契式的槍栓式步槍上,不過美國的 M1 格蘭特半自動步槍也是使用這類的係統。
【準直儀】
用來對光學瞄準具進行槍膛歸零(bore sight)的工具。將它裝在槍口,從上方的顯示管可以看到槍管軸心綫指嚮某個距離處的投影,然後根據這個影像,調整光學瞄準具的左右高低,必要時用墊片(shim)填高前後基座高低。經過準直儀槍膛歸零後的光學瞄準具還是要到靶場去實際歸零,不過由於已經將槍管軸心綫和光學瞄準具大略對準,實際歸零時就比較容易。它的優點是節省空間,可以在室內使用。有時又稱為槍膛歸零器(boresighter)。
Comb 【貼腮部】
後托的上緣,射手瞄準射擊時貼腮的部位。
【十字瞄準綫】
光學瞄準具中使用的一種瞄準綫類型,兩條細綫以直角交會在一起。實際的形狀、綫的粗細等等隨各廠傢設計而有不同。
【彈筒】
轉輪手槍機件中用以容納彈藥的轉輪,上有多個膛室,每個膛室裝一發子彈,會順序輪轉跟槍管對正。
【彈筒閂】
外擺式轉輪手槍上用以扣住彈筒鎖閂,按下後可以讓彈筒往外扳出退殼裝彈。
【延遲反衝】
氣體反衝式的一種變形,當彈殼因氣體壓力後退對槍栓施壓時,槍栓利用機械原理把後退的動作延遲一段時間,讓膛壓下降到安全程度纔繼續反衝的其餘動作。如此一來,槍栓的重量可以大為減輕,復進簧的彈力也可以降低一點。德國 HK 公司的 G3 係列步槍,以及 MP5 係列衝鋒槍都是使用滾輪延遲反衝的作用方式。
【良視距】
射手眼睛能看到光學瞄準鏡內全部視野時,眼睛距離接目鏡表面最遠的距離,單位以公釐(mm)或英寸表示,是由瞄準鏡透鏡結構特性造成的。一般放大倍率越大的瞄準鏡,良視距就越短。
良視距越長,射手越不必將眼睛貼近接目鏡,使用起來比較舒適;而且因為槍械是有後座力的,眼睛太貼近接目鏡也有受傷的危險,尤其當射手戴眼鏡或者是使用有強大後座力的槍枝時。所以一般來說選擇光學瞄準鏡時,良視距長一點比較好。如何判斷是否自己眼睛位置在良視距內?或是是否在相對於瞄準鏡的正確位置?見下圖。
【視野】光學瞄準鏡在一定距離時可以看到景象的寬度,越寬表示同時可以觀察的範圍越大,對移動中目標的跟蹤也越容易。通常放大倍率越大,視野越小。
【防火帽】
裝在槍口用於分散槍口熾焰的裝置,目的是為了避免在較暗的環境下射手視覺被閃亮的熾焰幹擾影響瞄準。其作用原理在於將從槍口噴出的燃燒廢氣降溫,使其和外面空氣接觸時不會燃燒産生火焰。
【槍身】
手槍和轉輪槍上最基本的結構,其他零件如槍機、槍管、彈筒等等都是加在其上。
【槍體】
槍械上用以把持操作的各部分,包括護木、護手、握把、後托(buttstock)等,其材質為木製或塑膠製;等同於廣義的“槍托”。
【彈道】
彈頭的飛行路徑。
【三腳架】
用以承載較重型槍械的平臺腳架,通常由中型機槍或重機槍使用。
【調整鈕】
光學瞄準鏡上調整高低左右歸零的旋鈕,以其形似炮塔而得名。通常外有塑膠蓋保護,調整前需取下,調整後旋上塑膠蓋以免誤動刻度。旋鈕的刻度一般以 1/4 MOA 來表示,更精密的瞄準鏡有細到 1/8 MOA的。每轉一個刻度,會感到或聽到“喀”的聲響,所以也有人稱一個刻度為一響(click)。
【可變倍率瞄準鏡】
可以調整放大倍率的光學瞄準鏡,一般狩獵最常用的可變倍率瞄準鏡為3-9X40,意為放大倍率在3到9倍之間,物鏡直徑40公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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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gxie
槍械
small arms
一般指利用火藥燃氣能量發射彈頭,口徑小於20毫米的身管射擊武器。主要用於發射槍彈,打擊暴露的有生目標和薄壁裝甲目標。它是步兵的主要武器,也廣泛裝備於各軍種、兵種,並應用於治安、狩獵和體育競賽方面。槍械通常可分為手槍、步槍、衝鋒槍、機槍、滑膛槍和特種槍等。按自動化程度,槍械有全自動、半自動和非自動三種。全自動槍械可利用火藥燃氣能量或其他附加能源,實現自動裝填與連發;半自動槍械能實現自動裝填,但不能連發;而非自動槍械僅能單發,重新裝填與再次擊發都由人工完成。各國現裝備的軍用槍械多為全自動或半自動槍械,均能實現自動裝填,屬於自動武器。常見的民用槍械有獵槍和運動槍,多為非自動或半自動槍械。
性能諸元 槍械的戰術技術性能,通常根據彈道參數、 有效射程、戰鬥射速、 尺寸和重量等諸元來評價。彈道參數包括口徑、彈頭重和初速。由彈頭重和初速决定的彈頭槍口動能,是槍械威力的主要標志之一。槍械的口徑一般可分為三種,通常稱 6毫米以下的為小口徑,12毫米以上的為大口徑,介於二者之間的為普通口徑。有效射程是槍械對常見目標射擊時能獲得可靠效果的最大距離,反映槍械的遠射性。戰鬥射速是槍械在實戰條件下每分鐘射彈的平均數,反映槍械的速射性,尺寸和重量反映槍械的機動性。
結構和工作原理 現代自動槍械一般由槍管、機匣、瞄準裝置、自動機各機構、發射機構、保險機構和槍架(或握把、槍托)等部分組成,有些槍械還有刺刀、槍口裝置等輔助部件。自動機各機構用於實現連續射擊,包括閉鎖、復進、供彈、擊發和退殼機構等。槍械各組成部分的作用是:①槍管用來賦予彈頭初速、射角和射嚮。②機匣是安裝和連接全槍各部分的基礎部件。③閉鎖機構的主要部分是槍機組件,用於在發射瞬間從槍管尾部抵住彈殼,封閉槍膛。槍機組件是射擊時帶動自動機各機構工作的主動件,常稱為活動機件。有些槍械的活動機件還包括槍管等其他部件。④復進機構利用復進簧儲存部分火藥燃氣能量,使活動機件在後坐到位後轉為復進。⑤供彈機構用於把裝彈具中的槍彈依次輸送到進彈位置,再送進彈膛。裝彈具通常有彈倉與彈鏈兩種類型。⑥擊發、發射及保險機構的主要部分通常連成一體。擊發機構用擊針打擊底火,進行發射;發射機構用於控製擊發機構,實施待擊、發射或變換射擊方式(單發、連發或點射);保險機構用於保證使用安全。⑦退殼機構用於將彈殼或槍彈從彈膛內抽出,並拋到槍外。⑧瞄準裝置用於確定槍身的射角和射嚮,使射彈命中目標(見瞄準具)。⑨槍架(或握把、槍托)用於支持槍身,以便於操持、瞄準和實施射擊。
全自動槍械在連發時,手扣扳機,擊針打燃槍彈底火,在膛內火藥燃氣的作用下射出彈頭,並推動活動機件後坐,依次完成開鎖、抽殼、拋殼、輸彈、待擊等動作,同時壓縮復進簧;活動機件後坐到位後,在復進簧力的推動下復進,完成進彈、閉鎖、擊發等動作,接着又開始下一個射擊循環。半自動槍械射出一發彈後,接着自動進行退殼、裝彈和閉鎖,但擊發機構受控於待擊狀態,不能自動再發,須放鬆扳機並重新扣引,才能實現再次發射。非自動槍械,沒有自動開鎖裝置和復進機構,退殼與裝填都是由手動完成的,衹能單發。
自動機各機構工作的能量一般來源於膛內火藥燃氣。根據能量傳遞方式,經常采用的自動原理有三種:
槍管短後坐式 利用槍管和槍機後坐的能量,完成自動循環動作(圖1a)。發射後槍管和槍機共同後坐一段距離,在此過程中槍機開鎖。由於開鎖後的槍機後坐能量往往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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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Fire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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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彈 | 視野 | 彈道 | 三腳架 | 口徑 | 彈夾 | 防火帽 | 延遲反衝 | 彈筒閂 | 彈筒 | 十字瞄準綫 | 準直儀 | 凸輪 | 撞針 | 可變倍率瞄準鏡 | 槍體 | 槍身 | 良視距 | 貼腮部 | 中心方位 | 夾壓槽 | 調整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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