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一笑 |
古韵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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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盈枝 ?2009-12-31 07:16:20?? | |
续前…
怀恩集爱2
大家好!我是 yngi 。
我不但受时间的限制(没有一口气说完话的时间),还受空间的限制,我上面说话的框限制了我的字,我已经写不下了,只好再注册一个 yngi2 。
凡尘子兄看了我为“平仄”正名的文字后说:“在‘yngi’君的论述中,有些认识是失之偏颇的。”
这我就有点糊涂了,明明是凡尘子兄没有充分严谨的专业论证,未经长期的实践,没有足够丰富的作品作为支撑,只靠一些想象臆测,就要把历来至今的平仄概念等同于“老夫子们”的“旧传统文化”,草率地把它推翻,要建立一个“新声律评价法”的评价系统,这些偏激的言论倒是不“偏颇”的,而我为“平仄”正名,澄清目前许多人对平仄概念的模糊和误会,论证平仄概念的合理性和尚未可取代性,这倒成了“偏颇”了!
真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啊!
一、关于“平仄”的定义
《汉语大词典》:“平仄:平声和仄声。平指四声中的平声,仄指四声中的上、去、入三声。”
《辞源》:“平仄:平声和仄声。诗文声律用字,以四声中平声字称平,上去入三声为仄。”
《辞海》:“平仄:平指四声中的平声,仄指四声中的上、去、入三声。”
《现代汉语词典》:“仄声:指古四声中的上、去、入三声(区别于平声)。”
《新华字典》:“仄声:古汉语中上声、去声、入声的总称。”
从上述辞书的定义看,“平仄”从开始到现在都是对“平声、上声、去声、入声”四声而言,而不是对普通话阴平阳平和上声去声而言的。重复一下我前文所说的:平时说的“阴平、阳平为平,上声、去声为仄”,是运用现在普通话的四声来辨别平仄的手段或方法之一,而不是按它来划分平仄,这两个问题不能混淆。
当然,凡尘子兄没有混淆这个问题。他是要把用普通话辨别平仄的方法改变成为划分平仄的标准,这就是他所说的“新声律评价法”的评价系统。因为他认为上述辞书对平仄所下的定义是属于“老夫子们”的“旧传统文化”。
二、关于“大胆推测”
凡尘子兄说:“我大胆推测——古人之所以在声律中把我们今天用‘阳平’这个概念定义的一类声调作为‘平’,是因该声调只是缓缓上升,它与‘上声’的起伏、‘去声’的速降、‘入声’的急收相对来说更见‘平’,于是就归类为‘平调’。”
凡尘子兄确实是够大胆的,三言两语就推翻了一两百年来经中外汉语语音史专家研究、已成定论的铁的事实。凡尘子兄是这样“大胆推测”的:今天的“阳平”这个声调古来就有,与“阴平、上声、去声、入声”并立。按凡尘子兄的“大胆推测”,古汉语声调不是“四声”,而是“五声”。
实事是:至少从南北朝时期四声被发现总结出来时起,平声只有一类,后来分化出两类来,分化的条件是字音声母的清浊,清声母的平声字成为“阴平”,浊声母的平声字演变成为“阳平”。
凡尘子兄所无法理解的“古人在读‘秧’和‘杨’时会是一个音”,这却是历史的实事(只是声母不同)。我还可以告诉大家:除了声母之外,“东”和“同”、“标”和“瓢”、“蒿”和“毫”,等等,都同调。这是凭想象推测得不出的结论,可这却是真的。如要了解这些,请读一读汉语史的研究成果吧(这里推荐一两本:北大王力教授的《汉语史稿》、《汉语语音史》)。
三、关于“同一律”
凡尘子兄说“为了把普通话与方言等同起来,‘yngi’君又有意无意地用‘北京话’来表述普通话。应指出,这样容易把问题搞混淆,分析问题就有可能违背逻辑上的‘同一律’。”
什么叫“普通话”?《辞海》的定义:“普通话: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这个定义很明确地告诉人们:普通话是一种语言,语言由语音、词汇、语法组成,而普通话的语音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就是说,普通话的语音表现形式就是北京语音。
平仄的问题,是语音问题,汉语语音又可析为声母、韵母、声调三个要素,而平仄问题只是属于其中的声调问题。平仄与语法、词汇没有关系,它仅仅是语音问题的三个要素中的声调问题。既然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我谈平仄与普通话的声调问题时,“有意无意地用‘北京话’来表述”,恰恰是为了更准确,恰恰是为了遵循“同一律”。也恰恰在这一点上,凡尘子兄自己违反了“同一律”,把词汇问题也混在语音问题中了,说“许多用方言说的词汇,逐渐换成了普通话的词汇。”方言中吸收了普通话的某些词,难道也把普通话的读音一起搬过来吗? |
李盈枝 ?2009-12-31 07:17:36?? | |
四、关于方言和普通话的关系问题 (10月5日 续)
凡尘子兄说我“把普通话与方言等同起来”,我不知这“等同”是指什么,我并没有把普通话和方言看得完全相同,也并没有把普通话与方言看得完全不同。我倒是觉得凡尘子兄把普通话与方言对立起来,颇有些“有我无他”的架势。从凡尘子兄散见几处的关于普通话与方言关系的言论,以及误用语言学术语(如误用“语系”,说“方言语系”、“普通话语系”。目前全世界的语言划分为“汉藏语系”“印欧语系”“阿尔泰语系”等十一个语系,而没有“方言语系”、“普通话语系”)等综合情况来看,似乎不是专门研究语言学的,因此在这里有必要介绍一点语言学的东西。
“普通话”是一个专有名词,专指“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这里边包含三层意思:1.“普通话”是一种共同语;2.每个民族语言都会有共同语,但“普通话”是汉民族的,就是说汉民族为自己定的共同语起了一个专名叫“普通话”,其他民族的共同语不叫“普通话”这个名;3.“普通话”是现代的,古代汉民族也有共同语,但是不叫“普通话”这个名。
共同语是为了沟通方言的交际语。共同语不能脱离方言凭空产生,它以本语言中的一个方言作为基础方言,如普通话就“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因此普通话本身就是一种方言。但是普通话又不是其基础方言的全盘照搬,因为北方方言又分为几个方言区,每个方言区又分为若干方言片,每个方言片又分为若干个方言小片,每个方言小片又有诸多方言点,各方言区、片、小片、点的话各有不同,会夹有不合理的语言成分,普通话总以其中一个点作依据,剔除其中不合理的语言成分。
所以普通话与方言不是父子关系,而是兄弟姐妹关系,它与方言共同来源于古代汉语,它产生于方言并立足于方言之中。普通话不断影响方言,同时也不断地受方言的影响,从方言中吸收营养来丰富自己。所以汉语的研究,不仅仅是普通话的研究,也包括方言的研究。
普通话不必要也不可能消灭方言,因为方言承载着丰富和悠久的地方文化(如地方剧种、歌谣、说唱、故事等等),这也是中华民族灿烂辉煌的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部分;也因为中国幅员辽阔,东西南北汉语方言所接触的其他民族语言不同,各自交融影响不同,故汉语各方言不可能完全划一。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存在着方言,方言之间沟通有困难,所以孔子主张交际用“雅言”,就是当时的共同语。西汉扬雄写了《方言》一书,用“通语”(亦即共同语)来解释方言,也是为了研究和沟通语言。两千多年来,方言仍然存在,两千多年以后,方言依然存在,这是不容怀疑的。几百年前,英语飘洋过海,扎根各地,形成了英语的各种方言,突出的就有“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虽然时代发展了,科技发达了,交通和通讯方便了,并且推广标准英语的力度、容易度不会比推广普通话的力度、容易度小吧,但仍然存在着“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的差异,就更不用说“澳式英语”和其他式英语差异了。
不知凡尘子兄进行过多少和多深入的方言调查?知道不知道汉语方言的复杂性、多样性和长期性?汉语方言的差异(包括与普通话的差异),有的在某方面甚至不小于欧洲两个国家语言的差异,岂能说统一就能统一的?每次普通话测试,都有很多人不过关的,包括来自北方的大学生,何况其他人!
我前文说过,共同语是会转移的,它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转移而转移,这是有历史根据的。从有历史记载至唐宋,现在的北京当时还是边塞,西安、洛阳、开封、南京等,都屡为首都,当时的共同语都随着首都的更换而更换了,难道北京语音就会永远永远是共同语的标准音?(但愿越来越频繁猛烈的沙尘暴、扩展速度越来越快的沙漠不至于把北京变成第二个楼兰古城)
北京作为首都,至今才三朝,即使从今以后北京语音真的就永远永远是共同语的标准音,但正如上面论述那样,方言始终存在,能兼顾各方言平仄划分的规则,能无论共同语如何改变都能起作用并且现在还在起作用的平仄划分规则,仍然是平上去入四声的划分法,因为这才是眼界更开阔、更高远的规则。关于这一点,我前面以yngi身份写的第四部分说得很清楚了,不必重复。
五、关于入声的存在基础 (10月6日 续)
我前面以 yngi 之名说过,按平、上、去、入四声划分平仄的语音系统,是《切韵》《广韵》系统,它是综合各方言的语音系统,直到现在它的声调系统还与各方言的声调系统吻合,所以由此形成的平仄划分标准是涵盖汉语各方言的。如今汉语有七大方言(包括普通话以之为基础的方言),而七大方言中就有六大方言声调保存入声;即使是普通话所依的基础方言中,也还有声调保存入声的次方言;即使在已经没有保存入声声调的北京话中,入声字也得到相当程度的反映,仍然可以辨别(参看我在上面以 yngi 之名所介绍的用普通话辨别入声的方法),这也是入声字存在于普通话的一种表现。因此以平上去入四声划分平仄的规则还有相当的存在基础。
凡尘子兄一味强调普通话,却又不知道普通话还能反映入声字,更无视其他六大方言保存入声的事实,硬要把入声“剥离”出来,毫不客气地“让它在‘研究室’中‘凉快’去”,也不去考虑和预见这样做会牵涉到什么问题。如果没有古四声划分平仄规则在前,从现在开始建立平仄规则,那按普通话现在的四声建立是没问题的,因为这不会牵涉到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包括历史作品问题、语音历史演变问题、变调问题、轻声问题等等,方言问题也可以不予考虑。问题是凡尘子的所谓“新声律评价法”还是沿用现在还在使用的古四声划分平仄的规则。
纵观凡尘子兄的所有说法,大多数建立在推测、臆断、想当然的基础上,不做调查研究,不愿深思熟虑。说到底,这是不懂也不愿意辨别入声字,不愿意在联律方面更前进一步。入声字的辨别对初学者来是有一定的困难的,我们可以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临时降低一下标准,但是我们不能为迁就初学者或者入门未深者而找种种借口妄改联律。在这里对对联的朋友,包括我在内,大多数对楹联不是很有研究的,对楹联的规则把握得也不是很全面,当然是希望规则越宽松越好,但这又有什么好处?这反倒造成大家对楹联规则的错误理解。历史形成的规则不是不可变动,但应该是自然而然的,即使是因声律规则滞后而需要有人出来整理,也应该是谙熟楹联的历史和规则的人、精通汉语音韵原理的人、预见会牵涉方方面面的人,而不是带着功利目的、让自己不必辨别入声的人。 |
李盈枝 ?2009-12-31 07:19:12?? | |
六、关于兼顾大众化问题 (10月7日 续)
要进行任何一种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和鉴赏,必须具备一定程度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相关知识越丰富、技能越好,技术含量越丰富,作品质量和鉴赏的水平就越高。技术含量丰富的作品雅俗共赏,读者兼容性大;技术含量贫乏的作品只有初入门者学习和欣赏,读者兼容性小。这是很普通的道理。
一幅技术高超、艺术性极高的油画,内行的人可以从画中的人和物体构型、笔法的运用、画中人物内心世界的表现、画面所反映的现实意义等方面作高层次欣赏;但是这并不妨碍外行的人只欣赏其色彩、人体的逼真程度等。反过来,如果画面只是画一些零散的毫无含义花草树木和人,外行人可以欣赏画得像不像,内行人就不愿意去看了。
创作与欣赏又有不同,对一幅画,懂不懂作画的人都可以欣赏,但不是懂不懂作画的人都能画的。如果认为色彩的调配不是一般人都能掌握的,为使作画技术大众化而规定只许用三原色不准调色,行吗?对联也是这样,不懂对联规则的就只做欣赏吧,倘若想创作,那就要了解和学习规则,而不是改动规则来迁就自己。大众的层次也是各有不同的,即使“剥离”入声,还是有的“大众”不懂辨平仄的,还得“剥离”平仄;即使“剥离”平仄,还是有的“大众”不懂对仗的,还得剥离对仗;即使剥离了对仗,还是有的“大众”不懂写字的,还得剥离文字。那么,最大众化的就是三星兄说的那位老汉,“自挥笔墨,在红纸上画两行圆圈。”就不相信,没有秀才就过不成年!
规则归规则,并不反对人们偶尔不按规则写,就像唐宋诗人也时有不按近体诗律去创作古风一样,李白、杜甫、柳宗元写过不少,但那些不能称为近体诗而是古体诗,他们要写近体诗,还得依据近体诗的格律。应景的挽联、歌功颂德联以及偶尔追求特殊效果的对联等,内容和意图已经定死了,而且往往没有很充足的时间去思考,临时突破联律也是有的,属于作者不得已,不想别扭,也没有更好的词了,不想以律害意。但这不等于随意突破联律,毕竟在形式上有欠缺,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对联。而征联、参赛联和平时创作的对联情况就不一样,有足够的时间考虑,有较宽广的想象空间和内容,对格律的要求须严格些。
初学者或多年来爱好对联而又不懂分别入声的朋友,不必缩手缩脚,只管按兴趣创作好了,但应该逐步提高。不辨入声毕竟是自己不合联律,没有道理反过来指责联律不合自己。
这次中秋征联的发起者和组织者就很明智,总结了春节征联的经验,分成学者联和新手联分头比赛(确定学者和新手的方法目前只能那样了),这样处理既不降低对联评判的标准又兼顾鼓励新手,这才是兼顾大众化的合理措施。
七、关于规则的科学性问题 (10月8日 续)
凡尘子兄坚持把现在的平仄规则称为“老概念”,并一再指责它不科学,所谓“不科学”,仅仅是不容易辨别入声。他所构拟的最完美的规则,就是完全按照现在普通话的读音了划分平仄。他认为解决了普通话不用辨别入声的问题就十分科学了,却不去考虑因此而带来的更不科学性,比如连读变调问题、轻声问题、原入声字读音游移不定问题、与方言不兼容问题,等等,这些我在前面yngi框内第四部分已经作了论述。同时我还谈到,规则的科学性还表现在它的稳定性和长久性。
我说过,共同语所依据的基础方言会随着政治、经济、文化重心的转移而转移的,就是说会更换另一种方言作为基础方言。西安等城市作为数朝京都时,北京那时还是边塞,共同语的基础方言当然是西安一带的方言,绝不是北京话。然而元代以来因建都于北京,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转移于此,共同语的语音就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了。然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就从此以后不在转移了吗?凡尘子兄说:“我以为,至少在能预见到的将来,普通话的地位是不会动摇的。”那么请问,“能预见到的将来”有多远?它以后呢?
我想起了《三国演义》的开篇之言: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暂且不说预见的将来,就说点近几十年发生的一些事吧:
1945年10月蒙古从中国分裂出去了。首先在北京建都的,正是蒙古人,假设蒙古独立时把北京带了过去,那么汉民族共同语的标准语音又该定在哪里?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打到长江边,美国政府计划装备国民党200万军队,并得到苏联的默许,准备划江而治。假如成为现实,如今的中国就是两个国家,久而久之两个国家就会形成各自的“国语”,到那时还真不知道谁的话受谁的话影响呢。
1970年前后,党章规定的“毛主席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林彪,策划“571工程”(“武起义工程”的谐音),企图谋害正在途中视察的毛泽东主席,要在广州另立中央。如果阴谋得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就移到广东,以后广州语音就要成为共同语标准音。目前广东尽管不是首都,但是经济文化发达了,北京的年轻人不是也唱起粤语歌了吗?不是也用上来自广东的“买单、炒鱿鱼、搞定、二奶”等词语了吗?
1971年以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帮”加紧篡党夺权,他们的老巢在上海,有一群“上海帮”死党,如果得逞,说不定会在上海建都。
1976年7月28日唐山大地震,相当于400枚广岛原子弹在距地面16公里的地壳中猛然爆炸,全市覆灭,波及北京天津,24万人死亡,16万人重伤。假如地震发生在北京……
2006年7月《科技中国》杂志登载专家论文说:“沙漠已经逼近北京,离北京最近的沙漠距天安门已仅仅70公里了,以致很多人发出了北京需要迁都的呼声。”
我们都希望和平安定,没有战争,没有政变,没有天灾人祸,但这些谁又能保证得了?而一旦迁都,始终会更换共同语,说不定那时的标准语音又是保存入声声调的某种话了,以现在北京话实际读音来划分平仄的规则又得更改。想以“五十多年前的‘南京政府’以及目前仍据东南一隅的‘台湾当局’都未见其企图改变‘国语’的音调”来证明共同语标准音从今以后永远再不改变,这是站不住脚的。国民政府定都南京是1927年,距1949年被推翻仅仅22年,期间还经历八年抗战临时迁都重庆和三年内战的动荡局面,时间何其短暂,如果时间长了,南京语音也必然成为共同语的标准音。上面说了,西安是号称自西周至唐的十三朝古都,那里的话作为共同语可谓根深蒂固了,但随着政治经济文化重心的转移,还不得不让位于原来作为边塞的北京,同理,以后的北京呢?至于台湾,1949年以后的台湾当局几乎都是从大陆过去的国民党政员和官兵。
用现在北京语音划分平仄,就始终会遇到上述的变更;而现行的平仄规则因为涵盖汉语各方言,无论共同语如何变更都能适用(它始终要以一个方言作为基础方言)。请问哪一种规则更广阔、更高远、更科学、更稳定、更长久、更有生命力?
(待续)
回答:2006-10-05 05:18
修改:2006-10-08 03:57 |
李盈枝 ?2009-12-31 07:21:03?? | |
现在的古诗词朗诵,听起来真没有声韵美的感觉了。。。
现在新声韵其实是北京的方言,是满族入主北京之后,加入了满族语言习惯而成的北京新方言,这不是中原音韵。
如果按新声韵入诗词,以前历朝大家所留下的诗词曲赋,都白写了。。。
本空 |
李盈枝 ?2009-12-31 07:22:19?? | |
谢本空兄台关注。用平水韵朗诵古诗词还是有的…
续完--
……
平仄规则实行了一千五百多年,由原来的实际平仄演变成了概念上的平仄,这本身就是个遗憾。而这个概念平仄自唐宋以来又继续沿用了上千年,虽然人们慢慢适应它了,但它毕竟还是个遗憾,毕竟有跟时代不合拍的地方。所以很早以来诗、词、联界都一直在研究探讨这个问题了,“阴平阳平为平,上声去声为仄”是人们最先也走容易想到的改革方案。现在60岁以下的人,都是随新中国诞生和长大的,接受的都是新思想,没有多少什么“老夫子”的“旧传统观念”,现在70岁上下的知识分子都是当年的革新派,他们当年破除旧传统观念的勇气和毅力要比现在的青年要大,如果“阴平阳平为平,上声去声为仄”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就轮不到我们现在来讨论这个事情了,早就那样实行了。我也曾经那样主张过,也想不通为什么这么简单是事就是推行不了,后来随着这方面的知识的不断增加,了解的事情不断扩大,才感觉到改革会牵涉到方方面面的事情,情况是很复杂的。
首先,平仄作为一中民族文化,它是属于全民族的,因此改革必须从全民族角度出发,兼顾汉民族的各个方言。
其次,平仄又是历史的传承,所以改革必须要与历史衔接,要有缓冲的时间。
第三,平仄作为一种全民族艺术手法是约定俗成的,不是行政命令强制执行的。所谓约定俗成,并不是狭义的“约定”,即一伙人在一起作出一个规定,是经过提倡,由全民族去试行实践,不断积累经验,不断磨合完善,最终定型。说“不是行政命令强制执行”,也不等于说让它自生自灭,总要有个整理、统一和规范,这就需要由官方委托权威机构整理、论证、试用、推广。
因此,自五四运动以来,新的声律规则一直没有形成。
凡尘子兄提出的见解有闪光的东西,但其说法有违上述三个原则,所以我把我以前研究所遇到的问题,诸如兼顾方言问题、历史传承问题、名实问题等摆出来,想看看凡尘子兄是如何解决这些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
我一直在等凡尘子兄提的事,就是中华诗词学会2005年5月颁布的《中华新韵》,现在试行。
《中华新韵》虽然说的是韵的问题,实际上也涉及到平仄。我说凡尘子“提出的见解有闪光的东西”,是因为他提出的东西有与《中华新韵》相吻合的地方。
遗憾的是凡尘子兄只是凭感觉,没有对方方面面考虑周全,致使他提出的见解其价值有所降低了。
一是在一个小范围中作硬性规定,所以我说是相约三五人或一二十个人玩玩,没有与全民族范围接轨。
二是没有处理好新旧交替的缓冲,新法开始就马上终止旧法。
三没有处理好新旧交替的主次,要旧法作出说明,而不是要新法作出说明,不合事物交接常理。
四是只着眼于初学者,而不是着眼于常规。
所以我列出了你自订法规的三个弊病。
【本帖最后由 林锐彬 于 2008-8-22 10: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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